禁烟、禁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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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480
颗粒名称: 禁烟、禁赌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1
页码: 627
摘要: 1951年8月13日起,全县禁烟、禁毒,声势浩大。张贴布告号召烟犯交出烟具、烟土,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已登记329名,集中戒大烟。本着打击首犯,争取次要的精神,判刑11名,管制8名;收缴烟土762.7两,在县城中山台广场烧焚;收缴烟具2061件、烟刀1893把、烟针8盒。这一工作历时3年。尔后,随着治安工作的加强,赌博现象也基本消失。“文化大革命”初期大动乱,赌博之风城乡蔓延。1970年起公安机关予以反击,追究赌头、赌棍和以赌博营利为生的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参赌违法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1983年,首次破获一起杜绝多年的贩毒集团案。
关键词: 广昌县 社会管理 禁烟、禁赌

内容

1951年8月13日起,全县禁烟、禁毒,声势浩大。张贴布告号召烟犯交出烟具、烟土,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已登记329名,集中戒大烟。本着打击首犯,争取次要的精神,判刑11名,管制8名;收缴烟土762.7两,在县城中山台广场烧焚;收缴烟具2061件、烟刀1893把、烟针8盒。这一工作历时3年。禁赌:与禁烟同步进行,对赌棍及窝赌、惯赌者绳之以法,一般赌徒教育处理。尔后,随着治安工作的加强,赌博现象也基本消失。“文化大革命”初期大动乱,赌博之风城乡蔓延。1970年起公安机关予以反击,追究赌头、赌棍和以赌博营利为生的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参赌违法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
  1983年,首次破获一起杜绝多年的贩毒集团案。
  1985~1990年,发现赌博案89起,参赌人数约12‰。参赌有农民、待业青年、个体户、国家职工,以农民为最多。发案率逐年上升,发案率高在经济发展较快地区。这些地区发案数占全县总数80%强,参赌人数占总数85%强。发案时间在农闲季节,赌额一次高达1000元,个人输赢最多为5000元。
  这一期间,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教育,设治安耳目站,深入调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社会、家庭都配合,村委会成立戒赌协会,由有赌迹的人的妻子参加,其目的劝说丈夫戒赌,检举赌博。
  1990年,处罚参赌人员150名,退赃4万余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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