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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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457
颗粒名称: 二、基层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619
摘要: 民国初期,县内基层机构沿袭清制。 1934年11月,县内以户为单位,户立户长;10户为甲,甲设甲长;10甲为保,保设保长;5~10保设联合办公处。保联办公处负责查户口、订门牌、发身份证、调查壮丁数。是时,全县设6个区。 1940年,保联改为乡(镇),设立乡(镇)公所,内设正、副乡(镇)长各1人。设民政、经济、文化、警卫四股,各股设主任1人,干事书记数人,另有乡丁4至9人。时全县设4区、3镇、17乡。这种建制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关键词: 广昌县 县署 县政府 基层政府

内容

民国初期,县内基层机构沿袭清制。
  1934年11月,县内以户为单位,户立户长;10户为甲,甲设甲长;10甲为保,保设保长;5~10保设联合办公处。保联办公处负责查户口、订门牌、发身份证、调查壮丁数。是时,全县设6个区。
  1940年,保联改为乡(镇),设立乡(镇)公所,内设正、副乡(镇)长各1人。设民政、经济、文化、警卫四股,各股设主任1人,干事书记数人,另有乡丁4至9人。时全县设4区、3镇、17乡。这种建制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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