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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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4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署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616
摘要: 各代均设佐贰官吏协助施政。宋代,自绍兴八年至祥兴二年的141年间,历16任知县。首任以南丰县丞朱暧摄县事,末任刘正宣。县以下区划分乡、里、保、甲。元代,达鲁花赤与县尹共掌县事。达鲁花赤掌管县印,县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此外,还设有县丞、主簿、县尉各1员。县署内免县尉,增职掌文庙祭祀和考试选拔的教谕和负责县学、教育生员的训导各1人。清代,自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的267年间,历118任知县,其中重任10人,三任1人,实任知县106人。另有“粮房”,又称“粮柜”,司公粮收贮、支拨。清及其之前,知县即“知事”,为一县最高行政长官。知县姓名,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已载的不复述,仅列其后各任于下。
关键词: 广昌县 县署 县政府

内容

各代均设佐贰官吏协助施政。
  宋代,自绍兴八年(1138年)至祥兴二年(1279年)的141年间,历16任知县。首任以南丰县丞朱暧摄县事,末任刘正宣。知县之下设县丞为辅佐、主簿管文书、县尉司治安。县以下区划分乡、里、保、甲。
  元代,达鲁花赤与县尹(同判正官)共掌县事。达鲁花赤掌管县印,县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此外,还设有县丞、主簿、县尉各1员。自至元十六年(1279年)至至正廿八年(1368年)的89年间,仅知广昌县饶秀远曾任广昌县尹。元代增掌狱囚的典史1人,在白水(今赤水)设巡检司。县下设坊、乡。
  明代,自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276年间,历76任知县,首任侯端,末任蒋世瑛。县署内免县尉,增职掌文庙祭祀和考试选拔的教谕和负责县学、教育生员的训导各1人。地方武装的把总也属县管。在秀岭(今头陂)增设一处巡检司。县下设乡、里。
  清代,自顺治元年(1644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的267年间,历118任知县,其中重任10人,三任1人,实任知县106人。县署内设三班六房:三班都是隶役,壮班司值堂、站班与缉捕;快班专司缉捕;皂班司护卫仪仗。六房都是胥吏,吏房司官制官规;户房司户口财税征收;礼房司学务礼俗;兵房司缉捕、马政、解递;刑房司狱讼;工房司水利、城建。另有“粮房”,又称“粮柜”,司公粮收贮、支拨。县以下设乡、图、里,都不设一级政权机构,仅分置征、里正、坊正主首、图董、保正、保长、甲长,分别主持一方公事。光绪二十三年(1907年)五月,官制改革。知县之下有:警务长职消防、户籍、巡警、营善及卫生等事;视学员掌教育;劝业员管农、工、商及交通诸项;典狱员司监狱;主计员理财务。外设文庙奉祀官1名。
  清及其之前,知县即“知事”,为一县最高行政长官。
  知县姓名,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已载的不复述,仅列其后各任于下。
  广昌县署知县更迭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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