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454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县署 |
分类号: | D625 |
页数: | 2 |
页码: | 616 |
摘要: | 各代均设佐贰官吏协助施政。宋代,自绍兴八年至祥兴二年的141年间,历16任知县。首任以南丰县丞朱暧摄县事,末任刘正宣。县以下区划分乡、里、保、甲。元代,达鲁花赤与县尹共掌县事。达鲁花赤掌管县印,县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此外,还设有县丞、主簿、县尉各1员。县署内免县尉,增职掌文庙祭祀和考试选拔的教谕和负责县学、教育生员的训导各1人。清代,自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的267年间,历118任知县,其中重任10人,三任1人,实任知县106人。另有“粮房”,又称“粮柜”,司公粮收贮、支拨。清及其之前,知县即“知事”,为一县最高行政长官。知县姓名,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已载的不复述,仅列其后各任于下。 |
关键词: | 广昌县 县署 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