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长、副县长分工负责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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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443
颗粒名称: 四、县长、副县长分工负责制度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610
摘要: 县长全面负责,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副县长按照分工,负责主管业务工作。 县人民政府除利用会议方式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外,更多的是领导亲自下基层调查、蹲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必要时现场办公、当场研究,解决问题。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主任、副主任)名录 [此处为表格略过] 说明:肖著源及副县长揭斯升、陶文海、邓大德、刘东来任期都因“文化大革命”缘故,未经正当形式免去他们的职务,故未列任期下限。
关键词: 广昌县 苏维埃政府 县人民政府 分工负责

内容

县长全面负责,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副县长按照分工,负责主管业务工作。
  县人民政府除利用会议方式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外,更多的是领导亲自下基层调查、蹲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必要时现场办公、当场研究,解决问题。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主任、副主任)名录 [此处为表格略过] 说明:肖著源及副县长揭斯升、陶文海、邓大德、刘东来任期都因“文化大革命”缘故,未经正当形式免去他们的职务,故未列任期下限。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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