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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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391
颗粒名称: 劳动人事局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605
摘要: 1951年11月,人事科设立。1952年6月,人事科撤销,并入民政科。1953年9月,人事科恢复。1956年5月,人事科再次撤销,并入县人委办公室。1957年8月,设立人事局。1958年3月,人事局与监察局合并,称人事监察局。8月,劳动局设立。1961年3月,劳动局撤销;人事监察局并入民政局。9月,人事监察局恢复。1964年1月,撤销人事监察局,设立人事局。1965年2月,恢复劳动局。1967年10月后,劳动局、人事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后,劳资工作由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劳资组取代。1973年12月恢复劳动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劳动局保留;至1980年1月,人事工作归口县委组织部。1980年1月,恢复人事局。1984年9月,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
关键词: 广昌县 县人民政府 劳动人事局

内容

1951年11月,人事科设立。1952年6月,人事科撤销,并入民政科。1953年9月,人事科恢复。1956年5月,人事科再次撤销,并入县人委办公室。1957年8月,设立人事局。1958年3月,人事局与监察局合并,称人事监察局。8月,劳动局设立。1961年3月,劳动局撤销;人事监察局并入民政局。9月,人事监察局恢复。1964年1月,撤销人事监察局,设立人事局。1965年2月,恢复劳动局。1967年10月后,劳动局、人事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后,劳资工作由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劳资组取代。1973年12月恢复劳动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劳动局保留;至1980年1月,人事工作归口县委组织部。1980年1月,恢复人事局。1984年9月,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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