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苏维埃政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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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38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县苏维埃政府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13
页码: 60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苏维埃政府县人民政府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苏维埃政府 县人民政府

内容

第一节机构设置一、县苏维埃政府 1931年1月,选举产生广昌县革命委员会。3月,经县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改称为县苏维埃政府(简称县苏)驻县城魏家屋(现县人武部驻地)。内设财政、粮食、裁判、军事、土地、文化、工农检查等部。
  县苏成立后曾两次转移。1931年4月,国民党军分三路进攻广昌,红军出于战略转移撤离广昌,县苏维埃政府迁到宁都的洛口、黄陂。同年5月27日,红军收复广昌,县苏维埃政府迁回广昌城。同年7月13日,国民党军两次进攻广昌,县苏维埃政府经宁都、兴国、于都迁至瑞金。1932年1月21日,县苏维埃政府由石城的高田迁回广昌县城。
  1932年2月,南丰长陂并入广昌,建立南广县苏维埃政府,仍设广昌县城魏家屋。内设财政、粮食裁判、军事、土地、工农检查、劳动、文教、内务9部及政治保卫局。
  1933年4月,南丰、广昌两县分开,恢复广昌县苏维埃政府,驻广昌永兴寺对面的北门岭下,保留原县苏维埃政府内设机构。
  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名录 1938年8月,从广昌划出赤水以南区域,成立赤水县。县苏维埃政府转张家祠堂(现赤水供销社收购站),内设土地、劳动、军事、裁判、收发等部。
  1934年4月27日,广昌弃守,县苏维埃政府机关被迫南移至头陂西港,6月由西港先后迁至赤水太阳坳、驿前的田南。6月下旬,据形势变化,广昌、赤水两县合并,成立广赤县苏维埃政府,驻驿前田南赖寿祺屋,内设部门不详。同年9月24日,县苏维埃政府与县委迁至高田(现属石城),此时,红军主力正准备转移,为适应新形势县苏维埃政府解散,改编为广赤游击大队。
  二、县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成立广昌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农建科、财政科、公安局、税务局、人民消费合作社。
  1955年3月,广昌县人民政府易名为广昌县人民委员会。是年,设有办公室、民政科、文教科、粮食科、卫生科、手工业管理科、工商科、人事科、统计科、交通科、公安局、税务局、邮电局、监察局、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广昌支行。
  1966年冬,县人委各部门逐渐瘫痪。
  1967年10月,成立县临时领导小组。
  1968年4月,撤销县临时领导小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同年9月18日,三部一室撤销,改设政治工作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保卫组、办事组。1969年7月撤销四个组,恢复办公室(内设办事组〈1972年12月撤销》、组织组、宣传组、群运组、审干办、纪检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设办公室〈后改称办事组》、计划组、工交组、财贸组、文教组、内务组〈后改为劳动工资组〉)、保卫部(内设保卫组、保卫一组、保卫二组、保卫三组)。
  1972年,恢复局、委建制。
  1980年恢复县人民政府。3984年冬,全面机构改革。至1990年,人民政府办事机构有县政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外技术合作办公室、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财政局、劳动人事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量局、交通局、第二轻工业局、商业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物资局、文化电视广播局、教育局、卫生局、档案局、监察局、统计局、土地管理局、农业机械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体育运动委员会、烟草专卖局、对外贸易局、气象局。
  县政府办公室1949年10月,县政府成立时设立秘书室。1955年3月,撤销秘书室,设立县人委办公室。1967年10月后,县人委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设立县革委会办公室,同年8月改为办事组。1969年7月17日,撤销办事组,重新设立县革委会办公室。1976年1月办公室撤销,设立党政分设后的县革委办公室。“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革委会办公室继续保留。1980年12月,县人民政府恢复后,撤销县革委会办公室,设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劳动人事局1951年11月,人事科设立。1952年6月,人事科撤销,并入民政科。1953年9月,人事科恢复。1956年5月,人事科再次撤销,并入县人委办公室。1957年8月,设立人事局。1958年3月,人事局与监察局合并,称人事监察局。8月,劳动局设立。1961年3月,劳动局撤销;人事监察局并入民政局。9月,人事监察局恢复。1964年1月,撤销人事监察局,设立人事局。1965年2月,恢复劳动局。1967年10月后,劳动局、人事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后,劳资工作由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劳资组取代。1973年12月恢复劳动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劳动局保留;至1980年1月,人事工作归口县委组织部。1980年1月,恢复人事局。1984年9月,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
  监察局1957年4月,监察局设立。1958年3月,监察局与人事局合并,改称人事监察局。1988年恢复监察局。
  财政局1949年10月,财政科设立。1956年5月21日,撤销财政科,设立财政局。1961年3月,财政局与税务局合并为财税局。同年9月,财政、税务分设,恢复财政局。1967年10月后,财政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财税金融管理处革委会成立。1970年6月,财税金融管理处革委会改为财政金融局革委会。1972年10月,撤销财政金融局革委会,设立财政金融局。1976年1月24日,复称财政局。
  民政局1949年10月,民政科设立。1956年5月21日,撤销民政科,设立民政局。1967年10月后,民政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民政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取代。1972年11月22日,恢复民政局。
  公安局1949年10月,公安局设立。1967年7月,公安局被砸烂。1968年4月,公安工作由保卫部取代。1972年11月22日,恢复公安局。
  计划委员会1955年3月,计划委员会设立。1958年4月,计划委员会撤销,业务转入财政经济委员会。1959年3月,计委恢复,更名为经济计划委员会。1965年6月,复称计划委员会。1967年后,计委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计委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计划组取代。1976年1月,恢复计委。
  经济委员会1965年6月10日,经济委员会设立。1967年10月后,经济委员会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80年3月,经济委员会恢复。
  教育局1949年10月,文教科设立。1950年5月,文教科改为教育科。1952年12月,恢复文教科。1956年5月21日,撤销文教科,设立文化教育局。1957年3月,文教与卫生合并,设立文教卫生局。1960年8月22日,文教与卫生分开,恢复文化教育局。1967年10月后,文教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9年7月,文教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教卫组和教育组依次取代。1972年11月22日,恢复文化教育局。1980年12月,教育与文化分开,单独设立教育局。
  文化广播电视局1980年12月,设立文化局。1984年5月,文化局与广播事业管理局合并,设立文化广播电视局。
  卫生局1951年2月,卫生科设立。1956年5月21日,撤销卫生科,设立卫生局。1957年3月,文教与卫生合并,设立文教卫生局。1960年8月22日,文教与卫生分设,恢复卫生局。1967年10月后,卫生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教卫组取代。1971年8月30日,成立卫生局革委会。1973年1月,撤销卫生局革委会,恢复卫生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1963年9月13日,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1967年10月后,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72年1月,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
  农牧渔业局1949年10月,农建科设立。1955年4月20日,农建科改为农林科。1956年5月21日,撤销农林科,设立农林局。1957年1月,农、林分开,设立农业局。同年7月,农业、水利合并,设立农业水利局。1958年8月7日,农业、水利分设,恢复农业局。1961年,农业、水利又合并,设立农业水利电力局。1963年1月15日,农业、水电分设,恢复农业局。1967年10月后,农业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9年3月,农业局由农业服务小组代行职权。1970年6月,成立农业局革委会。1973年4月,撤销农业局革委会,恢复农业局。1984年5月,农业局与畜牧水产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局。
  水利电力局1956年5月21日,水电局设立。1957年7月,农业、水利合并为农业水利局。1958年8月7日,农业、水利分开,设立水利电力局。1961年,农业、水电合并,设立农业水利电力局。1963年1月15日,农业、水电再次分设,恢复水利电力局。1967年10月后,水电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9年3月,水电局由农业服务小组代行职权。1970年6月,水电工作由农业局主管。1972年10月,恢复水利电力局。
  林业局1957年1月,林业局设立。1958年7月3日,林业局改称农林垦殖局。1967年10月后,农林垦殖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22日,成立林业管理处革委会。1970年6月,撤销林业管理处革委会,成立林业局革委会。1973年11月,撤销林业局革委会,恢复林业局。1976年1月26日改为林垦局。1984年5月,林垦局改为林业局。
  水土保持办公室1963年10月,水土保持办公室设立。1967年10月后,水土保持办公室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80年9月25日,水土保持办公室恢复。1984年5月,水土保持办公室撤销,业务归口水电局。1990年,水土保持办公室恢复。
  工商行政管理局1950年,工商科设立。1956年5月21日,撤销工商科,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年6月,工商局撤销,并入商业局。1964年6月15日,恢复工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初期,工商局仍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72年10月4日,工商局恢复。1976年1月26日,工商局与商业局合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商仍与商业合署办公。1977年1月24日,工商行政管理局单独设立。
  商业局1956年6月,商业局设立。1958年3月,商业与供销合并,设立商业管理局。1959年2月复称商业局。1962年2月,商业与供销分设。1964年6月,工商局恢复后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67年10月后,商业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4日,商业管理处革委会成立。1969年5月26日,撤销商业管理处革委会,分别设立工业品公司、食品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农副杂公司革委会。1970年6月,成立商业局革委会。1972年11月,撤销商业局革委会,恢复商业局。1976年1月26日,商业局与工商局合署办公。1977年1月24日,商业、工商分开,商业局单独设立。
  粮食局1949年10月,粮食局设立。1967年10月后,粮食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4日,粮油管理处革委会成立。1970年6月,粮油管理处并入商业局革委会,下设粮油组。1971年12月,改为粮油公司,1972年11月24日,恢复粮食局。
  供销合作总社1949年11月,消费合作社设立。1951年3月,消费合作社改为合作总社。1954年7月,合作总社改称供销合作社。1958年4月,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1962年2月1日,商业与供销分开,设立供销合作总社。1967年10月后,供销社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供销社革委会成立,同年12月撤销,并入商业局革委会。1978年10月,供销合作社恢复。1983年7月,改称广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物资局1963年7月,物资局设立,与计委合署办公。1967年10月后,物资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物资工作并入商业管理处革委会。1969年3月,物资从商业划出,设立物资组。1971年12月,成立物资局革委会。1972年12月,撤销物资局革委会,恢复物资局。1976年1月24日,撤销物资局,改设物资公司,划归计委。1978年1月,物资局恢复。
  统计局1953年3月,统计科设立。1956年5月21日,统计科撤销,业务转入计委。1963年1月15日,统计局设立。1967年后,统计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80年10月11日,统计局恢复。
  物价局1963年1月15日,物价委员会设立。1967年10月后,物价委员会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72年3月,物价委员会恢复。1980年10月,撤销物价委员会,设立物价局。
  交通局1954年3月,交通科设立。1956年5月,交通与工业合并,设立工业交通局。1958年8月,工业与交通分开,设立交通局。1962年5月,工业与交通再次合并,恢复工交局。1971年,成立交通局革委会。1972年12月,撤销交通局革委会,恢复交通局。1976年1月26日,交通并入工业局,称工业交通局。1980年10月13日,工业交通局撤销,设立交通局。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1960年3月,农机局设立。1961年8月,农机局撤销,业务转入社办工业局。1976年1月恢复农机局。1984年5月,撤销农机局,设立农业机械化管理站。1990年,改称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第二轻工业局1951年4月10日,手工业合管科设立。1954年3月2日,合管科改称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5月21日,撤销手工业管理科,设立手工业管理局。1957年7月,手工业管理局撤销,并入工交局。1961年3月,设立社办工业局。1962年7月,社办工业局改称手工业管理局。1965年9月,手工业管理局撤销,业务归口经委。1972年5月,成立手工业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11月恢复手工业管理局。1974年,手工业管理局改为第二轻工业局。1978年1月,二轻局撤销,并入社队企业管理局。1981年1月,二轻局恢复。
  乡镇企业管理局1978年1月,社队企业管理局设立。1984年7月,改称为乡镇企业管理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1958年4月,科学工作委员会设立。1961年,科学工作委员会撤销。1963年5月,科学工作委员会恢复。1964年5月6日,更名为科学技术委员会。1967年10月后,科委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4月,科委工作由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科技组取代。1976年1月26日,恢复科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与科协合署办公。1983年7月,科委单独设立。
  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前,体委工作由文教局兼管。1972年6月5日,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立。
  审计局1984年1月7日,审计局设立。
  税务局1949年10月,税务局设立。1961年3月,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为财税局。同年9月,财政、税务分设,恢复税务局。1967年10月后,税务局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12月,财、税、金融合并,成立财税金融管理处革委会。1972年10月,税务局恢复。1987年3月后,归属抚州地区税务局管理。
  司法局1979年11月9日,设立广昌县司法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昌支行1949年12月,宁都地区中心支行派员来县筹建中国人民银行广昌支行办事处。1950年1月,正式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1967年10月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机构瘫痪。1968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广昌支行革委会。同年12月,并入财税金融管理处革委会。1969年3月,恢复县支行革委会。1970年6月,再次并入财政金融局。1976年1月26日,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1979年开始归属抚州地区中心支行管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76年11月,设立基本建设委员会,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79年7月,建委单独设立。1984年5月,建委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设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农业区划办公室1983年7月,农业区划办公室设立。1986年6月,区划办公室与国土办公室合署办公。
  档案局1980年10月,设立广昌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4年4月,档案局撤销。1986年4月,恢复档案局,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
  气象局1982年3月5日,气象局设立。1984年7月,气象局改为气象站。1990年4月,气象局恢复,与气象站合署办公。
  对外贸易局1980年9月25日,对外贸易局设立。1984年5月,改为对外贸易公司。1990年,恢复对外贸易局,与对外贸易公司合署办公。
  广昌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设立,属二级单位。1987年3月,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广昌县县志编纂办公室1982年9月,县志编纂办公室设立,与县委党史办公室合署办公。
  烟草专卖局1985年6月,设立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合署办公。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87年3月6日,编制委办设立,定为局级单位。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86年设立。
  对外技术合作办公室1984年设立。
  农村经济委员会1989年设立。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986年设立。
  信访办公室1982年设立。
  土地管理局1989年设立。
  标准计量局1989年设立。
  第二节领导办公制度一、党组活动制度 60年代,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党组,党组成员有中共党员的正、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如遇重大问题需要研究或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1949~1967年,县政府(人委)委员参加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全体会议。1981年以后,县长、副县长和政府所属各部门的正职参加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必要时吸收各部门的副职和乡(镇、社、场)主要行政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布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的指示、决定;报告县政府工作;讨论县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处理县人民代表提案;通报全县形势,协调各部门工作;讨论通过需要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各职能部门报告各自主管业务的情况和意见。
  三、县长办公会议制度县长办公会议(“文化大革命”时期称为县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个月开会一次。参加会议人员有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另视会议内容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县长主持会议,县长不在家时常务副县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政以及县委指示、决定;研究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准备报请上级政府或县委审定事项;通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定议案;准备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议题;决定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的重大事项;按规定需要县长办公会议议决的其他事项。
  四、县长、副县长分工负责制度县长全面负责,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副县长按照分工,负责主管业务工作。
  县人民政府除利用会议方式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外,更多的是领导亲自下基层调查、蹲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必要时现场办公、当场研究,解决问题。
  广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主任、副主任)名录 [此处为表格略过] 说明:肖著源及副县长揭斯升、陶文海、邓大德、刘东来任期都因“文化大革命”缘故,未经正当形式免去他们的职务,故未列任期下限。
  第三节政绩纪要 19494年10月~1956年县内开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恢复国民经济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1952~1956年(1951年前无资料,下同)全县财政收入总额537.35万元,年均递增2.1%。
  粮食总产量总额15881.5万公斤,年均递增7.7%。粮食播面亩产年均递增1.9%。
  工业总产值总额1062.2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均递增4.6%,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总额416.39万元,年均递增27.8%。
  此期间,投资18万元,完成县粮食局仓库等8个项目,总竣工面积4470平方米。开始架设区、乡电话线路;建成县内第一个电影放映队。
  初中在校生以9.5%的年递增率增长;小学在校生年平均递增7%。卫生技术人员由1952年30人增至60人,年均递增18.9%。
  1957~1966年开始转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大规模展开。前期虽有过工作失误,但1960年冬以后一直贯彻执行调整经济的正确方针,县内社会主义建设仍出现欣欣向荣景象。全县财政收入总额1733.03万元,年均递增4.1%。
  1963~1966年(1962年前无资料),农业总产值总额7957.49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均递增8.4%。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4398.58万元,年均递增9.8%;林业产值总额436.63万元,年均递增9.196;渔业产值总额37.46万元,年均递增20.70%;副业产值总额179.56万元,粮食总产量总额36044.5万公斤,年均递增1.8%,粮食播面亩产年均递增0.8%。
  工业总产值总额7557.39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均递增9.5%,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总额5589.92万元,年均递增18.4%。
  十年中,投资533万元,完成烈士纪念馆等121个项目,总竣工面积48947平方米。此间,建成县内第一所完全中学——广昌中学和第一座中型水利工程——青桐水库。1959年,计划用工474140个,修建城关镇至长桥等5条公路,总里程67.58公里。此为县、乡公路修筑之始。
  自1958年广昌中学招收50名高中生以来,以年均递增27.5%速度发展,至1966年达350人。全县病床增至126张,年均增长23.4%。
  城镇储蓄存款余额年均递增14.7%,至1966年达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元,年均递增5.6%。
  1967~1976年此十年为“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较好地抵制错误路线干扰,特别是工人和农民一直坚守生产岗位,社会主义建设仍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十年中全县财政收入总额2177.68万元,年递增4.7%。
  农业总产值总额22917.82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2.6%。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15222.57万元,年递增3.5%;林业产值总额1343.47万元;牧业产值总额4634.98万元;渔业产值总额138.22万元,年递增5.8%;副业产值总额1578.58万元,年递增36.1%。粮食总产量总额56113.5万公斤,年递增2.18%;粮食播面亩产年递增1.46%。
  工业总产值总额9210.96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5.8%,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总额6556.13万元,年递增6.5%。
  此期间投资548万元,完成县剧院等154个项目,总竣工面积31764平方米。
  十年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总计12847万元,年递增5.5%。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所下降,年均下降1.5%。
  1977~1980年县内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工农业生产得到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在农村开始推行各种形式联产计酬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三年中,财政收入总额1205.2l万元,年递增22.3%。
  农业总产值总额13536.09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10.01%。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8925.53万元,年递增13.86%;林业产值总额967.02万元,年递增0.72%;牧业产值总额1929.94万元,年递增12.99%;渔业产值总额87.43万元;副业产值总额1626.17万元。粮食总产量总额30107.8万公斤,年递增9.4%。造林面积总计12.78万亩,年递增16.9%。
  工业总产值总额7015.66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21.5%,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总额4634.73万元,年均递增13.8%。
  三年中,投资758.47万元,建中坊水库弧形闸门等193个项目,总竣工面积49202平方米。
  1977年,开始在全县推广、种植南繁良种,当年中稻亩产第一次突破300公斤,晚稻第一次突破150公斤。
  1979年,广昌中学定为县、地重点中学。是年,按县级人口比例高考升学率全省排名第四,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签发的嘉奖令。
  同年,县电视差转台正式转播,有效人口覆盖区约6万人。
  1980年初,开始新建全省公路上、抚河流域上第一大桥——甘竹大桥,全长465.3米。(1984年10月竣工通车)。
  此期间,职工年平均工资年递增9.1%。农民人均收入年递增11.7%,至1980年达108.8万元。城镇储蓄存款余额年递增率达44.6%,1980年为236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7910万元,年递增7.1%。
  1981~1983年县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方面拨乱反正,顺利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此期间,全县社会总产值总额18260万元(现价),年递增10.2%;国民收入总额10643万元(现价),年递增14.3%;工农业总产值21028.91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6.2%;财政收入1294.04万元,年递增7.5%。
  农业总产值总额13838.66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9%。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9316.88万元,年递增7.4%;林业产值总额1162.52万元,年递增19%;牧业产值总额1478.29万元,年递增9.8%;渔业产值总额129.15万元,年递增2.81%;副业产值总额1751.82万元,年递增10.7%。粮食总产量总额27022.9万公斤,年递增4.6%,其中1983年粮食播面亩产284公斤、总产量9445.0万公斤,皆为县内历史最好水平。
  工业总产值总额7190.32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0.9%。
  三年中,投资452.67万元,完成灯光球场等53个项目,总竣工面积24475平方米。其中自来水厂迁址新建,改变了水质污染严重状况,使76.9%城区住户受益。投资10万和40万分别建造县内第一座灯光球场和新电影院。
  职工年平均工资年递增3.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较大,年均递增29.3%,至1983年达208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8984.6万元,年递增8.6%。
  此期间,县内疟疾发病率低于国家基本消灭疟疾病的指标。经赣州地区行署认定,全县基本扫除了文盲。
  1984~198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进行机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工商企业中,普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推行厂长负责制。三年中,全县社会总产值总额34846万元(现价),年递增7.3%;国民收入总额19531.67万元(现价);工农业总产值总额24594.83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5.4%;财政收入总额1635.36万元,年递增17.2%。
  农业总产值总额15117.83万元(1980年不变价),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9116.14万元;林业产值总额1677.47万元;牧业产值总额2119.75万元,年递增19.2%;渔业产值总额158.39万元,年均递增15.3%;副业产值总额2046.08万元,年递增11.2%。
  工业总产值总额8960.4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17.5%,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总额5230.02万元,年递增10.8%。
  三年中,投资333万元,完成广昌第一中学教学大楼等项目34个,总竣工面积21248平方米。投资12.1万元,建后塘等4条水泥路面2370米,解决老居民区平民百姓行路难问题。职工年平均工资年递增9.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6.2%。城镇储蓄存款余额总额3294.8万元,年递增37.1%,1985年,第一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达1301.5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12469万元,年均递增15.4%。
  此间,县内人群现阶段微丝蚴感染率和患病率均低于国家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指标。出版发行《广昌县地名志》一书。
  1987~1989年全县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三年来在农村进一步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双田制”,即“口粮田”和“商品田”分开;在工商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经济建设稳步发展。三年中,全县社会总产值总额53277万元(现价),年递增18.1%;国民收入总额24920万元(现价),年递增8%;工农业总产值总额19191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8.5%;财政收入2851.2万元,年递增21.8%。
  农业总产值总额15842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2.5%。其中:种植业产值总额8915万元;林业产值总额1426万元,年递增3.2%;牧业产值总额2405万元,年递增3.3%;渔业产值总额281万元,年递增21.6%;副业产值总额2815万元,年递增9.6%。粮食总产量总额21592.5万公斤。造林面积总计11.93万亩,年递增51.4%。
  工业总产值总额12731万元(1980年不变价),年递增16.7%,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总额6443.9万元,年递增6.7%。
  三年中,投资2204万元,完成广昌——南丰输变工程等65个项目,总竣工面积30807平方米。其中,县造纸厂牛皮箱板纸生产流水线投资999万元,为广昌县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8万元,完成中山合花园前三期工程建设,竣工面积6430平方米;投资13万元,建新图书馆1座,竣工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15万元,建国道206徐仙线广昌至甘竹段油路3.006公里;投资56.8万元,于1987年8月建成市内纵横制921自动电话(工程为1986年开始施工)。
  期间,全县修建中、小学校舍98926平方米,危房比例下降至1%,成为基本无危房县;且有8个乡镇校园“六配套”经地区验收合格。
  三年中,职工年平均工资年递增13.4%,至1989年达1283.79元。农民人均收入年递增19.6%。城镇储蓄存款余额年递增32.3%,至1989年达353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20379万元,年递增19.5%。
  1990年是年,全县人民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县内出现农业丰收、工业增收、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形势。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1305万元,比1989年增长14.2%;国民收入10240万元,比1989年增长15.34%;社会总产值22303万元,比上年增长9.26%;工农业总产值11097万元,比上年增长7.65%;财政收入1310.1万元,比上年增长15.7%。
  农业总产值5705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89年增长5.1%。其中:种植业产值3174万元,比上年增长8.11%;林业产值527万元,比上年增长1.4%;牧业产值864万元,比上年增长4%;渔业产值118万元,比上年增长12.4%;副业产值1023万元。粮食总产量7788.5万公斤,比上年增长9.05%。白莲总产120.5万公斤,增长16.8%,增加产值61.7万元,增收697.24万元;烟叶总产152.3万公斤,增长31.6%,增加产值50.4万元,增收95.8万元。
  是年,工业总产值5392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10.45%。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2431万元,比上年增长3.9%;乡村工业产值2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6.2%。
  农民人均纯收入617万元,增长31.28%。全县18338户特困户,全部解决温饱。职工年平均工资1479.3元,增长15.2%,城镇储蓄存款余额4639万元,增长31.27%。全县商品零售总额8111万元,增长4.55%。
  是年,投资137万元,完成广昌第一中学实验大楼等11个项目,总竣工面积7200平方米。架设11万伏输变电线路41.5公里,完成南城洪门电站直送广昌联网线路的全部工程。投资23万元,建国道206徐仙线甘竹至广昌至小港段油路13公里。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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