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361 |
颗粒名称: | 二、乡人民代表大会 |
分类号: | D624 |
页数: | 1 |
页码: | 591 |
摘要: | 各乡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3年9月间先后召开。其后由于撤区并乡,政社合一,公社规模调整,各乡(社)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并不一致。到1978年,统一将这一年8、9月间召开代表大会定为各公社的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起,设乡人大主席团,县人民代表也不再由乡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乡(镇、人民公社)权力机关职能;听取、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革命委员会)决议工作报告;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民政问题等方面重大问题做出决定;选举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 第五节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关键词: | 广昌县 人民代表大会 乡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