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300 |
颗粒名称: | 贯彻《婚姻法》 |
分类号: | D4 |
页数: | 2 |
页码: | 567 |
摘要: | 1952年11月,县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1月23日2月10日,县妇联会同团委、工委、法院、城关区组成工作组,在城关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试点。3月5日~4月10日,全县分2期,抽调县、区、乡三级干部510人,乡以下干部1565人组成宣传队,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至1953年4月,全县有自由结婚871对,摆脱童养媳生活的196人,寡妇改嫁169人、离婚260对、处理婚姻犯罪58件,判刑35人,解决家庭纠纷32起。评出模范家庭172户、模范夫妻291对、模范婆媳24对。以村为单位,普遍订立贯彻婚姻法公约、户订立爱国生产、民主和睦家庭公约。12月31日,县妇联牵头在电影院举行集体婚礼,由县长主婚,宣传部长证婚。 |
关键词: | 广昌县 新中国 妇女联合会 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