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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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2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
页数: 5
页码: 566
摘要: 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1973年3月31日恢复。1990年有干部6人。基层妇联新中国初期,区设妇女联合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妇联一度瘫痪,1972年恢复。1月23日2月10日,县妇联会同团委、工委、法院、城关区组成工作组,在城关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试点。评出模范家庭172户、模范夫妻291对、模范婆媳24对。以村为单位,普遍订立贯彻婚姻法公约、户订立爱国生产、民主和睦家庭公约。使虐待妻子,遗弃孩子的违法现象得以收敛。查出有较重妇科病8例,送省级医院复查治疗。有46名妇女参加省农大函授学习。7月,举办妇女干部学习
关键词: 广昌县 群众团体 新中国 妇女联合会

内容

一、组织县妇女联合委员会1949年10月成立,有干部2名,1964年增至4人。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1973年3月31日恢复。1990年有干部6人。
  基层妇联新中国初期,区设妇女联合委员会。1958年建立公社(场)妇女联合委员会,1960年大队始设妇代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妇联一度瘫痪,1972年恢复。1984年下半年,分别改称为乡(镇)妇女联合委员会、村妇代会。1990年,乡(镇)妇联有干部17名,做到每一乡(镇)有一名专职妇女干部,村妇代会有1名半脱产妇代会主任。
  二、县妇女代表大会广昌县妇女代表大会表单位:人说明:(1)1960年列席人员中,有各公社选派1名“后进代表”; (2)第九届代表大会还有15名特邀代表。
  三、活动贯彻《婚姻法》1952年11月,县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1953年初,县琶开三级干部扩大会议贯彻婚姻法。1月23日2月10日,县妇联会同团委、工委、法院、城关区组成工作组,在城关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试点。3月5日~4月10日,全县分2期,抽调县、区、乡三级干部510人,乡以下干部1565人组成宣传队,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至1953年4月,全县有自由结婚871对,摆脱童养媳生活的196人,寡妇改嫁169人、离婚260对、处理婚姻犯罪58件,判刑35人,解决家庭纠纷32起。评出模范家庭172户、模范夫妻291对、模范婆媳24对。以村为单位,普遍订立贯彻婚姻法公约、户订立爱国生产、民主和睦家庭公约。
  1963年,开展婚姻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增强法制观念,大塘、高洲、水南3公社,全年185对婚姻中,自主婚姻98对,半自主55对,父母包办仅12对。为继续普及宣传教育,1964年,县妇联印发《婚姻法宣传手册》300本,发至大队,后每年三八节多有宣传贯彻婚姻法内容。
  1979年,配合计划生育宣传,更新观念,移风易俗,鼓励男到女家结婚落户,以解决无男孩之家的后顾之忧。在县电影院,县领导作《树社会主义新风,提倡男到女家落户》的报告,为4对男到女家落户青年举办集体婚礼。
  1980年,学习宣传“新婚姻法”及中共中央公开信,大力提倡建立民主和睦家庭,做模范夫妻,实行晚婚晚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及婚事新办等新风尚。
  1982年1月8日,针对买卖婚姻(低者1000元,高的达3000余元)和大办婚宴(高达近百桌)的陋俗,开展破旧习、立新风教育。12月31日,县妇联牵头在电影院举行集体婚礼,由县长主婚,宣传部长证婚。提倡俭朴,反对浪费,勉勋新婚青年互敬、互爱、互信、互学、互勉、互谅,相敬如宾,共同进步。
  维护权益1983年11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县成立办公室,召开各种会议276次,到会22085人次,利用广播、幻灯、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宣传,受教育面达85%;处理案件22件。使虐待妻子,遗弃孩子的违法现象得以收敛。1984年,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开展“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宣传教育。1985年5月13日,县属单位、各乡镇妇联,沿江乡村妇代会共280人听取地区妇联“四有”(有理想、道德、文化、纪律)报告团的报告后,县妇联举办“四有”“四自”演讲竞赛。
  1983年,为153名妇女普查妇科病。1990年4月普查437人。查出有较重妇科病8例,送省级医院复查治疗。
  节日活动1951年,县组建“三八”节筹备会。在节日这天,各乡村召开“抗美援朝”群众大会。给志愿军赠送慰问信25l封,慰问袋587个,赠毛巾、袜底等物500件。
  1960年,为纪念国际劳动妇女节50周年,县组织宣传队伍,公社成立宣传团14个,大队成立宣传队(组)663个,共5532人参加。同时,以报告、座谈、现场会、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三八简史、建国10年妇女工作成就,并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竞赛活动。
  1963年,表彰先进妇代会15个,先进妇女干部36名,“五好”集体17个,“五好”妇女237名。
  1970年始,每年三八节,县妇联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形式不同、内容各异的纪念活动。有做好事办实事月、表彰大会、歌咏联欢会、演讲竞赛、百题法律知识竞赛、茶话会以及环城赛跑、篮球赛、自行车赛、健美操赛等体育活动。
  1982年,县医院妇产科医师徐慧贞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83年,头陂公社山下大队党支部书记李秀英获全国、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李小㚢获全国、省五好家庭称号;徐润㚢获省五好家庭称号;赖映兰、马紫云、汪仕枝和在围歼“二王”中立功的尖峰乡女青年曾水秀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989年,县妇联首次召开纪念“母亲节”座谈会,有优秀母亲代表和县属单位女工委员会委员共56人参加。尖峰乡沙背村妇女主任刘观前被评为省表彰的五好家庭标兵。
  1990年,在纪念三八妇女节80周年大会上,表彰三八红旗集体22个,三八红旗手140人,五好家庭157户,文明家庭43户,文明楼院10个,“双学双比”女能手20个。
  发挥作用1950~1952年,组织妇女参加清匪反霸。驿前区江背乡赖红秀工作积极,查出匪霸隐藏步枪9支,手榴弹5个、子弹300发。同时,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救灾,成立生产小组210个,开荒5445市亩,种芝麻312市亩、红薯705市亩、大豆301市亩、花生420市亩、油菜282市亩、晒烟685市亩,植树17168棵。
  1961年底,在巧姐妹、多面手竞赛中,组织长期性巧姐妹组143个、702人,临时性组1342个、9368人;种试验田1283市亩,最高亩产500多公斤,总产211475公斤。
  1965年2月,开展一学(《毛泽东选集》)、二做(好人好事)、三积(肥)、四蓄(储蓄)、五孵(家禽)、六造(林)活动;并组织妇女发展养猪事业。
  1971年始,在十年“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先后组织“郑赛金突击队”和“铁姑娘战斗队”共644个,参加者4645人,还组织“红色娘子军”治山治水治田。全县妇女学会犁田4208人、耙田1025人、栽禾7009人,种试验田1270亩。
  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发展多种经营。妇女有参加各种专业队834个、专业组120个、专业户182个,还有683人参加社办企业管理或生产。1984年,驿前乡南坊村白莲专业户赖雪英,种白莲7亩,产量510公斤,收入达3750元。1985年,赖雪英种植白莲、烟叶、泽泻,年收入高达万元,出席省妇联召开的改革、开放积极分子表彰大会,被授予专业户女能人称号。
  198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十大养殖能手”竞赛,即养猪牛羊兔鸡鸭鹅蚕蜂鱼。千善乡高洲村妇女乐毛㚢养鱼4市亩、养兔鸭各300多只,获省“十大养殖能手”称号。此后,在塘坊召开全县青年妇女实用技术现场培训会,有妇女干部和专业户共300多人参加;由“翠竹牌”猪用饲料添加剂发明者蒋永彰(广州军区)和省妇联领导同志指导的“广昌快速养猪学习班”,县乡有487人参加;此外,配合农技站、科协联合举办白莲、烟叶、香菇、水稻栽培和养殖等培训班,有2987人次参加。1988年,妇女中掌握一定种植、养殖加工技术的有2900人。
  1989年,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简称“双学双比”)活动,继续举办种植、养殖专业培训班。有46名妇女参加省农大函授学习。7月,举办妇女干部学习班,9月,组织妇女干部听取了地区“双学双比”报告团和广州军区后勤部技术员讲授快速养猪技术。年底评选出苦竹、尖峰、大株、赤水4乡镇妇联为先进妇联。还评选出3个发行《妇女之声报》先进单位,4个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个托儿工作先进单位和5个先进个人。县妇联在“全区农村妇女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发展多种经营,帮助农村妇女致富”经验。
  1990年,1080人参加夜校的妇女有870人脱盲;参加农函大学习的有51名妇女。还有,参加白莲、烟叶、香菇等技术培训班(69期)的有2100人。时下农村妇女70%掌握1~2门实用技术,在农业开发工程中发挥作用。在妇女学雷锋、学“英模两兰”(护银行与歹徒作斗争)活动中,县妇联、医院、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农科所女职工联合举办“学雷锋便民咨询”活动90人次;女科技人员举办“科技兴农服务”咨询达2000余人次;苦竹镇妇联组织代修电器、手表、自行车、医务咨询111人次。
  兴办托幼事业 1952年顺华乡中坊村黄火生互助组成立,组织农忙托儿所。1959~1961年,全县幼儿园达300个,儿童5850人,教养员485人;托儿所1022个,幼儿9870人,保育员3634人。1961年,尖峰公社红军大队幼儿园、苦竹翠雷山垦殖场托儿所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先进单位。1962~1963年,随着公共食堂解散,幼儿园、托儿所也都停办。
  1980年4月,县成立幼托工作领导小组,幼儿教育事业有所发展。教育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均办起幼儿园、托儿所,甚至个体户也办幼儿园。妇联对全县幼儿园在业务上指导,进行教师培训,开展全县性文体竞赛,从教具、玩具、乐器等方面资助幼儿园。
  1985年,县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一位县委副书记兼主任,有副主任3人、委员13人,由县属单位负责人兼。1986年,地区托幼工作检查组到县检查。5月,成立县家庭教育研究会,设正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成员19人。同年,县妇联集资2.2万元,改建吁江一小幼儿教学楼一幢,1989年11月26日在甘竹镇龙溪村召开“鹤琴幼儿园”命名大会(陈鹤琴先生是我国儿童教育家。1943年春夏之际,率江西国立幼师师生,迁徙来甘竹镇饶家堡办学)。
  1985~1990年每逢“六一”节开展庆祝活动,举办座谈会、表彰先进大会、幼儿讲故事、诗词朗诵、歌咏比赛、文体比赛;每年县乡领导及幼儿协调委员会成员分赴实地看望幼儿、幼师;这期间,省军区广昌扶贫工作组为大株乡幼儿园赠送一批书籍和一台收录机。县妇联组织县乡妇干和幼师共35人赴鹰潭市参观学习办园经验。
  1990年,挑选20名幼儿参加省“江中杯金苗奖”赛,3名幼儿获优秀奖。同年6月1日,省政协常委、法制社团主任、地区妇联主任一行5人到甘竹镇鹤琴幼儿园慰问。至年底,全县有托幼园所及学前班46所(县城15所,乡村31所),入园幼儿1786人(县城781人、乡村1105人)。其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学前班13所,入园655人;企事业单位自办8所,入园234人;集体民办20所,有幼儿750人(其中街道民办3所,托幼353人,村办17所,入托397人);农村个体办7所,幼儿147人。全县乡镇办园以尖峰为最多,拥有10所。
  全县总入托率为6%,县城达34%,乡村占3.7%。
  全县保教人员有75人(县城38人,农村37人)。其中:中师12人(其中幼儿师范毕业8人)、高中30人、初中29人、小学4人。
  附:获省级、省有关单位授予荣誉和表彰的幼师: 1960年12月,长桥公社民主大队幼儿园教养员邓云仙,出席省文教卫生群英大会并获奖励; 1983年,幼师陈海鹰,被评为省先进儿童少年工作者; 1983年,苦竹镇苦竹大队幼师罗晓英,被评为省农村幼儿园先进工作者; 1987年,林业局幼师毕璐璐,被省儿协、省妇联授予优秀保教工作者; 1988年,广昌中学教师金鑫,受省政府表彰为儿童少年先进工作者; 1990年,县妇联托幼干部曾丽丽,被评为省妇联系统先进儿童少年工作者,受省妇联表彰。
  维权工作1985年,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立县妇联法律顾问小组,由3人组成,有律师1人。各乡镇相应成立法律咨询站,均有乡镇妇联干部参加。尔后,各妇联利用广播、宣传栏、培训班等形式向妇女宣传《十法一例》(详见本志“公安司法”第四章)。还对山区早婚早育妇女进行教育、罚款、补领结婚证。以会代培讲授法律知识。1989年对乡村妇女干部进行法律考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除六害”和“扫黄”斗争。
  1985~1990年,县妇联法律顾问处,接待来信64件,其中处理59件。来访254人次,代写诉讼21份,参加代理诉讼42次。乡镇妇联接待来信284件,其中处理343件。接待来访2058人次。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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