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292 |
颗粒名称: | 劳保福利 |
分类号: | D4 |
页数: | 2 |
页码: | 565 |
摘要: | 1955年县工会拨出1千元购置设备,为工人理发、缝衣,凭会员证八折收费优待,同年办教工招待所。企业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3%提取劳保金,其中30%上解省总工会,70%留县工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制度紊乱。配合有关部门对尘毒作业工人进行身体检查,使患有职业病工人得到治疗或调整工种。年底,评出劳保工作先进单位7个,先进个人11名。4月始,各企业相继成立女工委员会。7月配合医务部门给485名女职工查治妇科病,患病者268人得到治疗,占全县女工52.25%。并督促单位执行女工保护条例,使妇女怀孕期免上夜班,哺乳期有假期、有奖金。同时,设法扶助困难企业,开展厂际互助,组织生产自救。 |
关键词: | 广昌县 新中国 工会 劳保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