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务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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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24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商务会
分类号: D4
页数: 1
页码: 556
摘要: 商会起源于清末,朝廷意欲变法,改行君主立宪制,并为加强对商贾监督、课税、排难解纷,振兴实业,减轻地方官吏工作负担,遂制定《商会法》,此法规定:“各县市均得设立商会,繁盛之地区也得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立商会“须由该商会区域内,有为会员资格者30人以上发起,”呈地方官署核准,方能设立。规定“商会为法人。”1934、1937、1938年,白水、驿前、头陂商会相继成立。1949年9月,商会随全县解放而自行解散,在此之前甘竹商会有过6届,白水镇商会为5届,驿前商会为1届,头陂商会为3届。
关键词: 广昌县 群众团体 民国时期 商务会

内容

商会起源于清末,朝廷意欲变法,改行君主立宪制,并为加强对商贾监督、课税、排难解纷,振兴实业,减轻地方官吏工作负担,遂制定《商会法》,此法规定:“各县市均得设立商会,繁盛之地区也得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立商会“须由该商会区域内,有为会员资格者30人以上发起,”呈地方官署核准,方能设立。规定“商会为法人。”其宗旨任务是:改良县工商业,介绍国际贸易;调查统计和编审各商号情况,对其问题进行调处及公断;举办公益事业;完成政府委办事项。
  1918年(民国7年),广昌县城关商会成立,会址设下街何由周祠堂,先后有过5任会长。各任均遴选常务理事、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多数是各同业公会的理事长或理事)10余人。会长(亦称理事长)在常务理事中推选。商会还雇佣文书、会计、交际、工友各1人,料理日常事务工作。
  1927年甘竹始建商会,1929年3月,红军途经广昌,通过广昌商会向钱粮局、大商号筹款1.5万元,筹粮0.75万公斤,向白水大商店、大行栈筹款。1934、1937、1938年,白水、驿前、头陂商会相继成立。1949年9月,商会随全县解放而自行解散,在此之前甘竹商会有过6届,白水镇商会为5届,驿前商会为1届,头陂商会为3届。
  各商会只有横的联系,没有纵的领属关系。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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