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国时期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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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24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民国时期群团
分类号: D4
页数: 3
页码: 555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民国时期群团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群众团体 民国时期

内容

第一节农民协会 1925年(民国14年),大株等地成立过农民协会。
  1927年5月中旬,在江西省农民协会派员协助下,县农民协会筹委会成立,办公地址设骑骆楼谢紫质公祠,成员有李青(杨轩)等。当时活动主要有,逢墟上街向群众演讲,张贴“农工商学兵大联合!”“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实行耕者有其田!”“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反革命!”等标语。在城郊开展雇农、佃农、自耕农的调查登记活动,动员农民加入农会。5月底,参加协会的农民有几百人。6月5日,省主席朱培德下令:“停止全省工农运动。”国民党右派公开叛变革命,为此,成立仅20天的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便随之夭亡。
  第二节工会 1926年(民国15年)12月,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派员袁振亚在广昌建立县总工会,锡匠刘大金任主席。1927年2月,为反对国民党右派借演戏之时迫害左派革命群众,县城部分工人同暴动队员一道,与国民党警察、巡官作斗争,县城工人和各乡1000多群众,押着巡官举行示威游行。4月,省总工会派员到广昌改组县总工会,6月,工会停止活动。
  抗日战争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建立过县总工会和行业工会。行业工会有码头、搬运、筏业、缝纫业、面业、屠宰业及理发等手工业工会。仅城乡码头工会有工人70多人。
  第三节青少年组织一、三民主义青年团 1941年(民国30年),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西支团广昌分团筹备处在县城太平岗成立,主任万冬青。1943年,在广昌县初中集体发展团员,强令学生填表加入。1944年,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西省支团广昌分团部成立。内设书记、组训股、宣传股。后成立干事会,设干事长1人、干事7人、候补干事2人,基层设8个区队。1945年,三青团分团部在县城各校、县训所突击吸收团员,至1947年,全县7个区队共89人。同年11月10日,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西支团广昌分团与国民党广昌县党部合并,三青团员履行重新登记手续,转为国民党员,县三青团组织不复存在。
  三青团分团部常出壁报、油印小报,推销南昌《青年报》,进行反共宣传。
  一、童子军 1942年春,创设于广昌4个区中心小学(即第一、二、三、四区中心小学),校设童子军分队,体育老师当分队长。
  当时全国正处于全民抗战时期,学校设童子军使儿童接受军事化训练,培训“智、仁、勇”精神,以激发儿童抗战热情。训练在每周末进行,内容有:纪律、礼节、操法、结绳、旗语、侦察、救护、炊事。第一(城关)区、第三(白水)区中心小学之童子军组织,每年于暑假举行野营训练,开展侦察、救护、野炊等活动。
  1943年第二(长桥)区中心小学教师谢某同本区署教育指导员李某口角,被区署关押,激起全校罢课,该校教师率童子军到县教育科请愿,迫使第二区区长无条件释放谢,并赔礼道歉。
  第四节商务会商会起源于清末,朝廷意欲变法,改行君主立宪制,并为加强对商贾监督、课税、排难解纷,振兴实业,减轻地方官吏工作负担,遂制定《商会法》,此法规定:“各县市均得设立商会,繁盛之地区也得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立商会“须由该商会区域内,有为会员资格者30人以上发起,”呈地方官署核准,方能设立。规定“商会为法人。”其宗旨任务是:改良县工商业,介绍国际贸易;调查统计和编审各商号情况,对其问题进行调处及公断;举办公益事业;完成政府委办事项。
  1918年(民国7年),广昌县城关商会成立,会址设下街何由周祠堂,先后有过5任会长。各任均遴选常务理事、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多数是各同业公会的理事长或理事)10余人。会长(亦称理事长)在常务理事中推选。商会还雇佣文书、会计、交际、工友各1人,料理日常事务工作。
  1927年甘竹始建商会,1929年3月,红军途经广昌,通过广昌商会向钱粮局、大商号筹款1.5万元,筹粮0.75万公斤,向白水大商店、大行栈筹款。1934、1937、1938年,白水、驿前、头陂商会相继成立。1949年9月,商会随全县解放而自行解散,在此之前甘竹商会有过6届,白水镇商会为5届,驿前商会为1届,头陂商会为3届。
  各商会只有横的联系,没有纵的领属关系。
  第五节同业公会 1934年(民国34年)后,广昌县有城厢镇、白水镇2处同业公会(成立时间不详)。县城厢同业公会有:布匹业、南货业、文具业、屠宰业、面食业、国药业、豆腐业、香菇业、烟酒业、庖商业等10个。白水镇同业公会有:布匹业、南货业、五金业、四水(豆腐、水粉、酒、茶)、屠宰等5个。各同业公会,均选有理事长及3~5名理事,各自定有例会和行规。如香菇业每逢农历正月十五日,面食业农历五月十三日,举行聚餐、演戏等活动,以示欢庆祝愿等。按1938年10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商业同业公会法》规定:“商业同业公会为法人。”其任务是:“一、关于会员商品之共同购入,保管运输及其他必要的设施;二、关于会员营业之统制;三、关于会员营业之指导、研究、调查及统计。” 1949年9月底,商会与同业公会,均自行解散。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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