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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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223
颗粒名称: 打击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活动
分类号: D262
页数: 1
页码: 546
摘要: 1982年4月13日,成立中共广昌县委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然后抽调28名干部,集中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并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年底共查处较大案件8件,其中贪污案4件、受贿案2件、投机倒把案1件、诈骗案1件。没收赃款25.513万元,受处理者9人,其中1人判刑3年,1人判刑1年缓刑2年执行,1人判刑1年,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免予处分。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各级纪委不再作为党委领导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办事机构,“打经办”停止活动,在职人员转入县纪委。1989年5月19日“打经办”正式撤销。
关键词: 广昌县 纪律检查 经济领域 违法犯罪

内容

1982年4月13日,成立中共广昌县委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然后抽调28名干部,集中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并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年底共查处较大案件8件,其中贪污案4件、受贿案2件、投机倒把案1件、诈骗案1件。没收赃款(含赃物折款)25.513万元,受处理者9人,其中1人判刑3年,1人判刑1年缓刑2年执行,1人判刑1年,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免予处分。
  1983年起,在县政法机关、工商行政部门的配合下,查处经济案件114起,涉及142人,其中党员10人,受到法律制裁26人,政治处分28人,党纪处分7人,追缴赃款21.15万元。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各级纪委不再作为党委领导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办事机构,“打经办”停止活动,在职人员转入县纪委。1989年5月19日“打经办”正式撤销。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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