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187 |
颗粒名称: | 其他 |
分类号: | D262 |
页数: | 2 |
页码: | 530 |
摘要: | 干部审查:1956年7月,县委先后成立审干办公室和审干“三人小组”,并抽调16名干部为专职。时有2073名脱产干部,7876名不脱产干部。全县已审查对象,占全县干部总数8.43%,其中完全审查清楚已作结论的,占审查对象90.9%,待后继续搞清占7.5%,暂时挂起占16%。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冬~1982年6月,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除去调出外地的40起外,对306起案件都进行复查。1989年,“文化大革命”老案复查结市因冤假错案受到处理的同志,均恢复名誉、党籍、工龄。1984年9月1日成立广昌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属副科级单位,属于县委组织部管理,编制3人。 |
关键词: | 广昌县 干部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