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的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8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党的工作
分类号: D262
页数: 25
页码: 524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政党 中国共产党 党的工作

内容

一、干部人事干部任免苏区时期的各级干部任免,无可稽查。
  新中国建立后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初期,县级正副职由省管理及任免;正副区长、正副科长一级的干部均由地委任免。正副县长于1952年起,经同级人代会选举产生。
  1956年8月,县委建立干部分级接口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管理各级党委机关、县人委机关和县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干部,并负责全县干部挑选、调配、使用;县委农工部管理县属农林水有关单位干部;县委宣传部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友协等有关单位干部;县委财贸部管理财贸有关单位干部;县委工交部管理工业、交通有关单位干部;县委统战部管理县政协机关、县工商联干部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宗教界党外上层代表人物。县委还对县常委管理干部作了规定: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秘书、监察员、区委委员、各乡党总支(支部)正副书记、县人委直属局及其二级单位(不含公检法机关)副职领导(以下省去“领导”两字)。
  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属党群部门的干部均由县委任免,凡属政府机关均由县人委任免。并协助管理地委、省委管理的干部。地委管理任免干部有:副县级干部、县委部委办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区委的正副职、县人委委办单位正副职、局级单位正职;省委管理任免干部有正县级干部。中共县委正副书记、常委、县监委正副书记分别经同级委员会选举产生;县正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经同级人代会选举产生。
  1958年9月,县政协正副主席经同级委员会选举产生。
  是年,公社党委正副职、公社管委会正职由地委管理,均分别经同级委员会、人代会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副主任由县委常委管理,县人委任免,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
  1964年1月,县委对干部管理权限作了调整,县委组织部管理党群系统的干部;县人事局管理县人委直属局、委、办单位干部及其下属企业单位干部;县文教局、县卫生局、县农水局分别管理中小教师、医务工作者、农水技术人员。县委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主要干事,工、青、妇单位秘书,县政府各委办单位秘书,县直属二级单位副职,公社党委委员、秘书、监委正副书记、人武部正副部长、团委书记、妇联正副主任。这一期间,县局级单位副职上升地委管理任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正职上升省委组织部管理任免;县委副书记由省委管理任免。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管理权限有过变动。之后,又有所调整,调整后县委常委管理县委部委办单位秘书,县工青妇单位副职,县人大办公室副职,及其他办公室正副职,县政府直属局副职,委办秘书,县政协副秘书长、秘书,县直属厂矿、中学、医院正副职,县国营公司正职,县事业单位、馆、所、场正职。曾一度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均由县委任免。
  1981年11月,对干部管理权限又作出变更。县委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办、秘书、检察员,县委党校办公室、教研室正职,县人大常委直属各办公室正副职,二级单位正职,县政协副秘书长,乡镇党委委员。并对任免机关作出明确规定。
  县委任免党委、政协、群团单位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属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
  县人大常委通过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由县长提名);任免县人大常委办公室正副职,县法院、县检察院副职。
  县人民政府任免政府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属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
  县委组织部考察研究,提请县人大常委通过任免干部有:县人大常委办公室秘书、县人民法院副庭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党校所设科室副职,公社党委秘书,组织部管理任免干部有:县政协秘书,团委正副书记,妇联正副主任,县政府委办单位秘书,局所设股正职,县属二级单位副职,公社财贸、卫生单位正职,县完全中学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初级中学、公社完全小学正职。还管理党群系统其他干部。县人事局参加组织部管理任免那部分属政府系列干部考察和研究。
  县局委办单位管理本单位(不含上级管理任免的干部)及其下属单位干部。
  1984年,地委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将县直属一级单位和乡镇正职,放给县委管理。县委也相应地将县属二级单位正职下放给县委组织部管理。组织部也相应地将二级单位副职下放局委办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后,县委管理的干部有:县直属一级单位正副职,县委各部委秘书,县人大常委、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县政协正副秘书长和秘书,县纪委常委、纪检员、各科室正职,县委党校正副职及其办公室、教研室正职,县医院、县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正职,教师进修学校正副职。是年,县委副书记下放地委管理。
  1986年10月15日起,县委部委办部门秘书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家办公室的秘书,下放到县委组织部管理任免,不再属副科级干部。原任秘书均安排为副科级职务。
  1988年,县委组织部长、县劳动人事局长、县公安局长由地委组织部审批。县委根据“管少、管好、管活”原则,将乡镇党委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副职下放给县委组织部审批。组织部也相应将乡镇党委秘书、纪委副书记、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下放到乡镇党委审批。乡镇人武部副部长,经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由县人武部审批。
  1989年3月起任命的乡镇党委委员享受副乡级政治、生活待遇。
  1990年,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无变动。
  干部轮训1949年10月举办短期青年干部训练班。同年11月举办民主运动训练班,学习国内外形势文章、社会发展简史一书、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文件。
  1950~1957年期间,先后举办有土改训练班(以下简称班)、乡民兵干部班、土改复查班、农村干部班、妇女干部班、普选班、建社骨干班、乡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班、区公安财贸干部班、老干部班、团干班、文化速成班共24期,最长时间为3个月,共轮训干部5215人。1956年为轮训干部最多一年,达1417人次。学习内容有:1950年学《论人民民主专政》、征粮条例;1951年学军事教材、土改法、婚姻法;1954年学建社(初级、高级合作社)步骤、做法有关文件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材料;1955年主要学业务、学文化、学党章;1956年学政治理论、社会发展史和学文化;1957年学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当时有关政策规定。1951~1955年还输送中南干校、省委党校、地干校学习共286名,以县级、区级干部为最多。
  这一期间,干部轮训专门教学机构未设,由县领导和有关县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课。
  1958年,县委党校设立。组织校务委员会,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党校校长组成,负责全县干部轮训教育工作。
  次年,党校教研组成立,由17人组成,邀请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交部、办公室和县监委、农业局、商业局、粮食局、文教局、中学、检察院、科学院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其任务:根据中心任务理论教育内容,研究解决有关理论问题,推动教学工作的开展。活动形式:根据各人业务,结合中心任务,调查研究,定期集体讨论,定人定期写学习论文,一月举行1~2次工作会议。
  1958~1959年为适应当时社会主义全面跃进的需要,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相继举办训练班11期。参加有区乡党政系统和文教卫系统、财贸系统的干部,苏区老干部,手工业社主任和党支部教员,生产大队和工厂党支部书记,生产大队民兵连长,共1441人。重点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年全县农业社生产队长分别集中在赤水、城关2地培训,时间6天。
  1960年,办2期文化学习班,每期4~6个月,每期60人。1961年,县委党校职工增至8人,其中:理论教员3人,文化教员2人,辅导员1人,但常抽去搞中心工作。只办班7期,轮训1223人,其中脱产干部181人。
  1962年1月,县委训练干部领导小组成立,由1名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党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任务:贯彻上级党委有关训干指示,研究全县训干计划,解决训干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是年,举办5期训干班,参加共1103人,其中社属单位干部和大队干部922人。
  1964年,党校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停止办班。
  “文化大革命”初,办1期干部训练班,旨在“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改造好世界观”。过后,党校成立了“红卫兵”接待站。
  1968年,县革委成立时,党校教员下放,“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尔后,县革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成立,教职员工达13人。当时没有系统地轮训干部,而是根据变幻莫测的政治形势,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以“阶级斗争为纲”,“两报一刊”(即:《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文章、党的“九大”政治报告为教材,其目的达到所谓的“提高两条路线斗争觉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1973年,干部轮训教学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相继举办县社领导、县中层干部、公社大队青年干部、妇女干部、民政干部、公社文教卫和财贸干部、大队党支部书记,以及县属单位理论辅导员,生产队理论骨干不同类型短期学习班。学习内容主要有:1973年学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提纲》、毛泽东《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还有“十大”文件等。并联系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实质,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1974年学有关“批林批孔”材料。1975年学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重要指示、《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四届人大文件和当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文章,以及毛泽东关于开展对《水浒》评论指示。1976年学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最新指示和当时“两报一刊”文章,旨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至1976年共办学习班18期,轮训干部1390人次。
  1977年,举办干训班2期,参加有201人,主要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8年,举办工交系统干部读书班、大队党支部书记新时期总任务学习班,共有410人次。学习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和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在扩大的中央会议上讲话,列宁的《卡尔·马克思》,毛泽东的《实践论》。学习重点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9年,进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决定,分8期轮训干部1172人次。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总结30年的经验教训,研究处理工作重点转移后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1980年举办6期读书班,先后参加有党员干部、理论辅导员、大队党支部书记共411人次。学习内容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党的建设理论,包括《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1年,组织以工代干68人,学习党史党建、政治经济学及政策。组织在职干部107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办班3期,有武装干事、民兵连长、青年干部共146人参加。学习中共党史、毛泽东的8篇哲学著作(《实践论》、《矛盾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战争和战略问题》、《抗日游击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和《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3、1984年办班6期,参加共有794人次,内有5套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要学习《邓小平文选》、《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1985年,办班2期。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宣传委员、理论辅导员参加共126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2期还学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文件。
  1986~1987年,举办普及法律学习班2期,还有中层干部学习班1期。学《政治经济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2本书。干部初中文化补课学习班1期,学《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政治经济学》(蒋学模主编);中共十三大文件学习班3期。这一期间共轮训480人次。
  1988~1990年,举办科级干部生产力标准学习班1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论》理论辅导员学习班1期,“两个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理论辅导员学习班1期;科级干部学马克思哲学轮训班3期,共轮训1254人次。这一期还举办乡镇党政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3期,共轮训1254人,经考试全部及格。
  1989~1990年,县委党校首设干部中专(政工专业)自学考试辅导班,共4期。有13名学员考试全部合格,获中专文凭。另有19名可在1991年毕业。
  1990年,县委党校有教职员工13人,其中大专文化6人,本科1人,中专1人,高中3人;评聘为讲师1人,助理讲师2人。有校舍兼办公大楼1幢,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学员宿舍设备较全,可住102人。有藏书9千余册。
  班予建设建国初期,提拔干部根据上级关于干部逐步实现地方化的要求,从阶级成份好,政治历史清楚,有一定才干的本地工农积极分子中挑选。
  1953年,实行干部交流,当年调离县13人,内有县级5人,区级8人。
  1956年,贯彻“积极慎重,大胆提拔”政策,提拔各级干部。是年起,渐次在知识分子中选拔干部。
  1960年后一度干部提拔甚少。提拔干部从阶级成份好的中共党员中挑选。1965~1970年有提拔为县级干部1人。1971年起,陆续提拔科级干部。公社的聘用干部,赴海南制种干部多数提到公社领导岗位。
  1978~1983年,先后提为县级干部10人,其中进县委、县政府(县革委)领导班子有8人。
  1984年上半年,县乡(场镇)体制改革时,按照领导班子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实行新老干部交替。为挑选县级班子后备干部,县委召开一次推荐会,有县属单位副局长以上干部参加。还对乡镇和县局委办单位领导班子人选进行民意测验,然后对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逐个地全面考察,经上级党委或县委批准,在后备干部中起用9名进县级领导班子,49名进乡(镇、场)和县局委办领导班子。进各级领导班子干部,打破台阶常规。还有51岁以上、60岁以下县级、科级的老干部退居二线共33人,以53.4岁为最多,不担任实职。分别担任顾问、调研员、协理员、助理员。新老干部交替后,改变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与上届比,县委常委班子平均年龄为42岁,下降16.6岁;中专以上5人,占总数55.5%,上升41.7%。正副县长平均年龄42.6岁,下降8.4岁;中专以上4人,占总数80%。县局、委、办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1.8岁,下降4岁;中专以上者占总人数65.2%,上升28.7%。乡(镇场)党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36岁,下降4.8岁;高中以上者上升为30.9%。正副乡长平均年龄为32.5岁,下降9.6岁;高中以上者上升为42.7%。
  1985年起,一年一度协助地委考察县级后备干部,还加强科级干部第三梯队建设。这批后备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占61%;有大专学历占30%,有高中文化占61%。县委组织部与县委宣传部考察县经委口所属厂矿班子;协同县人武部全面考察,并调整充实乡镇武装领导班子。
  1985~1986年提为科级干部42人。
  1987年,换届选举,县委常委和正副县长均是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分别比上届上升44.5%和20%。县委常委年龄36~40岁2人,41~45岁5人,46~50岁1人,51~55岁1人。正副县长年龄31~35岁1人,36~40岁2人,41~45岁1人,51~55岁1人。县局委办正副职共139人,有中专以上文化占66.18%;年龄在31~50岁占74.82%,51~55岁占17.26%,56岁以上占2.15%。乡镇党政领导共95人,中专以上者占57.89%;45岁以下者占92.63%,46~50岁者占7.36%。党委和政府班子平均年龄分别为35.5岁和36.3岁,比上届下降0.6岁和0.8岁。有中专以上文化分别占61%和60%,比上届提高11%和10.9%。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新进乡镇党政班子14人,副职提正职5人,交流43人(县属单位调入基层9人,乡镇之间调动25人)。
  之后,相继考察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考察内容先后有“品德、能力、性格、年龄”和“德、能、勤、绩”。在此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合理组合”,“大稳定、小调整”要求,调整班子成员89人。
  1989年11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同时,考察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为时2个月。
  1987~1989年,有提拔副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2人。
  1990年,换届选举后,县委常委共9人,正副县长共5人,文化都在高中以上,年龄都在36~50岁之内。县局委办领导班子成员共133人,高中以上者占80.45%,50岁以下者占84.21%。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共124人,高中以上者占82.26%,30岁以下者占47.58%。
  此次换届中,有提拔为正县级1人,副县级6人,科级19人。
  1985~1990年,共有74名科级以上干部退居二线当调研员,年龄都在56~60岁之间。
  其他干部审查:1956年7月,县委先后成立审干办公室和审干“三人小组”,并抽调16名干部为专职。时有2073名脱产干部,7876名不脱产干部。
  审查国家干部,中小学教员、农村生产队长以上的基层干部,重点是负责主要工作的干部和掌握要害措施的技术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根据“严肃慎重,稳步积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审干方针,全县分4批进行,至1961年9月基本结束。全县已审查对象,占全县干部总数8.43%,其中完全审查清楚已作结论的,占审查对象90.9%,待后继续搞清占7.5%,暂时挂起占16%。
  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冬~1982年6月,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除去调出外地的40起外,对306起案件都进行复查。推倒一切不实之词,实事求是地结论,其中受各种处理案件27起,全部纠正14起,部分纠正5起;改变处分恢复公职13人。对受迫害致死14名干部,也实事求是的重作结论,都补发安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其家属受株连而下放农村的都已收回城镇吃商品粮。因受冤假错案影响而扣发、停发工资的14名同志都得补发,共计23587元。
  1983年初,复查1950~1966年初期的案件,重点是肃反、审干运动的案件。对这2次运动中473起案件,全面筛选,确定复查32起,纠正20起,其中改变性质2起,改变处理12起,改变性质改变处理6起,收回安排工作4起。受株连而下放的家属恢复城镇户口、吃商品粮3户。
  1989年,“文化大革命”老案复查结市因冤假错案受到处理的同志,均恢复名誉、党籍、工龄。受株连家属全部恢复吃商品粮,其子女也均安排就业。还为“文化大革命”之前因冤假错案而造成工资偏低的46人,都晋升一级工资。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82年起全面检查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至1987年基本告一段落,转入经常性工作。
  1988年,调查知识分子队伍状况、人才分布和需求。发现除教师、医务人员和农技员外,70%的知识分子在县属单位,乡镇人才奇缺。
  之后,县委、县政府下达《关于加强知识分子的几点意见》。县委组织部下达《广昌县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和作出知识分子工作三年规划。还以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宣传党对知识分子基本估计和基本政策;建立例会、目标管理、走访谈心、信访接待、人才管理、检查评比共6项制度。
  1989年,建立“人才库”,收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共780人,拔尖人才2名。并有一年一次考核。1989年有126名大中专毕业生下基层挂职锻炼。
  1985~1990年,知识分子加入中共320人,提拔副级以上56人,其中县级6人。其家属“农转非”319人,其子女照顾就业202人。改善住房条件339户,调整学非所用38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人,平反冤假错案14件,清理人事档案4件,退回财产54件、私房13件,补发停发工资10件。
  1988年12月~1990年,全县高级知识分子和优秀拔尖人才一年一次检查身体。这一期间,落实县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接待来访62人次,来信68件。
  1990年,全县共有知识分子2911人,其中女562人,社会科学类1672人。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984年9月1日成立广昌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属副科级单位,属于县委组织部管理,编制3人。1986年2月27日,改称广昌县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方针政策,做好全县知识分子协调工作。
  二、宣传教育苏区时期根据土地革命总任务,开展以武装斗争为中心,以土地改革、扩红支前、经济建设、妇女解放为内容的宣传教育。
  1931年春起,开群众大会、演革命戏、登门上户宣传打土豪、分浮财、烧田契、分田地。还开展查田运动的宣传。
  1932年6月、11月及次年下半年,开展认购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宣传。还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编唱妇女剪发、放脚歌,提倡妇女参加革命运动。宣传禁烟、禁赌、禁奴。破除封建迷信,少先队员自发地捣毁庙里菩萨、祠堂神主牌。
  是年,相继开展中华苏维埃政府提出的扩大“十万红军”和中央发出“扩大百万铁的红军”号召的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军。同时,用亲串亲、友串友的办法,做应征青年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许多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送弟、妹送哥当红军。整班整队的少先队、游击队开赴前线加入红军。在苏区期间,全县参加红军达15400人。
  1933~1934年3月,开展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与革命事业的宣传活动。机关单位节约经费16000多元(苏区币),全县人民节约大米6万多公斤。借出十多万公斤稻谷,支援革命战争。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宣传 1950年,宣传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1951年4月8日,成立抗美援朝广昌分会,开展和平签名运动,举行全县性的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罪行的示威游行。接着,开展群众性爱国募捐,计11.1万元用于购买飞机大炮,动员青年参军参战,保家卫国。1952~1957年,先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过渡时期总路线、婚姻法、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一·五”计划、粮食统购统销、整风反右的宣传。
  在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宣传中,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区乡也相应成立报告团、宣传队,共7516人,到农村宣讲合作化优越性,动员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1958年,全县组成声势浩大的万人宣传大军,宣传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还宣传“大炼钢铁、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党的八届八中全会之后,又开展全民性的“反右倾、鼓干劲、迅速掀起大跃进”的形势教育,以“有没有大跃进”、“人民公社好不好”、“要不要坚持供给制”为题,组织辩论。全县有539人受到错误批判。随后,又开展“五破五立”、“变五化”宣传,即: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破个人主义、立集体主义,破少慢差费、立多快好省,破中游思想、立上游思想,破轻视劳动、立劳动光荣;变为思想共产主义化,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劳动自觉化,作风战斗化。
  1961年,进行整风整社宣传,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60条)、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及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总结经验教训,不搞典型批判,不扣帽子,纠正大跃进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命令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同时为在“反右倾”中受到错批的同志甄别平反,历时3个月。
  1962年起,县委用了4个冬春进行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宣传。以反“六风”(特殊享受、损公肥私、贪污浪费、腐化堕落、封建迷信、投机倒把)为内容。
  1963年,宣讲“双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
  1962~1963年,还将形势与任务教育,贯串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1963年组织向雷锋学习的宣传,先后成立学雷锋报告团,成立宣传活动工作小组,采用开报告会、广播大会、巡回展览图片、教唱歌曲等形式,掀起学习雷锋的高潮。1964年,以阶级教育为纲,访贫问苦,召开全县性的忆苦思甜大会。组织社员学习刘介梅忘本回头的材料。抓住“四清”,开展对敌斗争,煞住副业单干,投机倒把,买卖婚姻等歪风。还进行“农业学大寨”宣传,学习大寨政治挂帅、爱国爱社爱集体思想,自力更生精神。1965年宣讲“23条”精神,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结合组织以“为革命种田、用革命精神种田”为题的大辩论,落实“农业60条”,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同时开展战备动员教育,组织183名报告员、1217名宣讲员,宣传政事政策、形势任务。
  1966年,县委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宣传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负责。
  1973年,县委在全县开展“批林批孔”宣传。同年冬,组织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宣传,并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纲,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深入开展。之后还进行“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宣传。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罪行。还组织“工业学大庆”宣传活动。
  1978年5月,成立宣传队,巡回各公社,宣讲新时期总任务,宣讲今后三年和八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8年12月,历时6年“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宣传结束。之后,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印发中宣部的宣传提纲,编写宣讲材料。县委宣传部、党校派人在全县干部大会和轮干班宣讲。
  1982年5月,在全县开展以“一坚持、两不变、三兼顾、四提倡、五反对”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变,生产责任制不变;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提倡文明科学、遵纪守法、造林护林、婚姻自主;反对封建迷信、赌博偷盗、占田盖房、乱砍乱伐、买卖婚姻。
  在宣传中共十二大报告和新党章中,县委宣传部汇编印发学习辅导材料2700份。干部、职工购买十二大文件单行本、汇编本10535册。县委宣传部和党校培训宣传员858名。抽出人员到公社、县属单位作辅导讲课33场。尔后,相继宣传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还开展中央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范围重点、政策界限和方法的宣传。
  1985年,宣传中共十三大文件,时间长达7个月。县委宣传部向全县转播中宣部主办的“党的十三大文件学习辅导报告会”的电视录像,举行报告会。随后,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国防教育。培养骨干2200名,赴各地、各单位宣讲,时间为1个月。在全县开展形势与任务教育中,组织报告团,先后到乡(镇)、县城中学,举行报告会13场,听众9000余人。
  1989年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人民日报》“4.26”社论。县委宣传部撰写《要认真组织学好〈人民日报〉“4.26”社论》的广播评论,向全县广播。随后,为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县乡(镇)抽调225名干部组成28个宣讲队,开展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宣传教育。县六套班子领导成员也分赴16个乡(镇)带头宣讲。全县受教育干部、工人学生达9000余人,农民3000余人。在这场斗争中,全县未发现参与动乱和反革命暴乱、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和事。
  是年11月,县六套班子领导成员都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指导对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文件宣传学习。
  1990年,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是年,在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8月试点,9月全县铺开,分3期进行(至1991年1月结束)。先后从县属机关抽调共600余名干部赴村(组)宣传。同时评选“三户”活动,即: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全县评出1490双文明户,受到乡(镇)党委和政府表彰。在评“三户”中,坚持正面教育,掌握政策。全县有90%强交清历年拖欠的公购粮和集体提留;2873例节育对象接受手术,其中结扎1400例;1108名犯有赌盗劣迹的农民写出戒赌、戒偷保证书;826对违法婚姻接受罚款,补办婚姻登记;1474户农户违章占地建房接受处罚;752户农民因乱砍乱伐林木补交税费;364户不赡养老人的晚辈承担赡养责任;129户邻里农户经调解和好了。
  1985~1990年,还进行经济宣传。县委宣传部根据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1985年物价改革的宣传提纲》,指导县电影公司制幻灯片、县广播站编播专题节目进行宣传。在宣传物价改革形势与政策时,与县物价局联合举办物价问题对话会,参加的有县领导、各界代表。又通过县差转台播放物价改革宣传的电视录像报告,共3场。还宣传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城镇居民肉价补贴发放办法的宣传提纲》。
  尔后,宣传中央(1986)1号文件,编写宣传要点发至村民小组学习。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文件。宣传劳动制度改革。
  还开展白莲生产优势的宣传。协助省电视台拍摄专题电视片《莲乡行》、《莲子菜》;向《瞭望》杂志发出刊登白莲广告;同时组织白莲生产经营稿件。1990年,新莲上市时,组织开展白莲宣传月活动。被省地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采用稿子共有10余篇。
  1990年,广昌信息工作、新闻报道被地区分别评为第一名和二等奖。
  理论教育 1957年成立县业余理论学校,辅导全县干部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
  1958年,全县掀起理论学习高潮,学习《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斯大林论苏维埃社会主义经济问题》2本书,并召开了誓师大会。学习面干部为99%、工人为95%、成年农民为68%。
  是年,公社各种学校应运而生,成立公社业余党校5所、“红专”学校、“三合一”农民夜校共103所。
  1959年5月成立教研组,由17人组成,邀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热心理论研究的同志参加。教研组的活动形式是,根据各自不同的业务,结合中心工作,有目的地调查研究。原则上每月集体研究1至2次,定人、定题写范文。
  1959~1960年学习《论共产主义》、毛泽东的政治经济理论和《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著作。
  1961年起,转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9篇文章和《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每周二、五为干部学习时间。每个章节的学习先由领导作辅导报告,宣传部定期测验、检查笔记。整个学习结束时,评选学习模范。1964年暑假还集训中小学教员400名。1965年10月召开全县学《毛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理论学习中断,主要学习毛泽东关于“坚持阶级斗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1977~1978年,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1978~1979年,进行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1979年以后,主要是经济理论学习。围绕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个中心,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总结建国35年来的经验教训,以指导今后经济工作。
  先后学习胡乔木《按经济规律办事,加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并采取小集中方法。县委宣传部还培训了46名理论辅导员。
  1982年学习《陈云同志文稿选编》(1956~1962)。采取按系统成立大组上辅导课,分单位自学讨论,然后统考,参考率为85.8%。对成绩优秀者,开大会表彰奖励。
  1983年,为学习《邓小平文选》,县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县委宣传部作报告,并组织交流学习经验。
  1985年5月开办干部甲组哲学班,学习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授辅导课62节。年底,学完辩证唯物主义部分,举行统考,85人参加,名列全区第三名。次年6月,地委讲师团给学员颁发单科结业证书。
  1986年,学习蒋学模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3本书,时间13个月。学习后2本书,将县属单位分为2大组上课,分3节辅导,结束后举行统考,925名参加。
  1988年,为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生产力标准,县委学习中心组一月集中学习一次。县属各单位和各乡镇的学习,由宣传部编写印发《关于生产力标准的12个问题解答》材料,举办报告会,县委领导主讲。在每周二、五学习日,还采用以小集中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
  随后,安排《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论》一书的学习。副科级以上干部以短期轮训形式,一般干部以每周二、五下午为学习日。结束时,县级、科级干部分3批共280人参加全区统考,一般干部1次性全县统考。
  1990年,全县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县委书记、县长、其他县级干部、科级干部分别在省委、地委、县委党校学习,一般干部在所在单位学习。县委宣传部对全县在职的干部举行结业考试。县委中心学习小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由县委宣传部、党校给予辅导。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机构1981年,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动员报告。1984年,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正科级)成立,分别负责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1989年,改称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90年,县精神文明活动办公室配干部2人,处理日常事务。
  “五好家庭”活动1982年4月,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办、县文化馆发出通知,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五好”即:爱国爱社,热爱科学好;劳动致富,勤俭持家好;五讲四美,移风易俗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好。
  1983年春节,还开展“四提倡、四反对”活动,即提倡节俭,反对大办婚事;提倡男女平等、敬养老人,反对歧视虐待老人、妇女;提倡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赌博。
  1982~1990年,坚持一年一度评选活动、“五好家庭”回访制度,发现不合格,撤销荣誉称号。1990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广昌县文明户〈五好家庭户〉考核基本要求》和《广昌县文明楼院考核基本要求》。是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1973户,其中文明家庭201户。
  文明单位(村、组)活动 1982年8月,在头陂山下大队石背生产队,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工作起点,以“五好”为内容,开展1个月的建设文明村试点工作。9月这一经验推广全县。《江西日报》11月2日头版头条报道这一经验。
  于1983、1984年两年,广昌蝉联省“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单位。在此期间,又出席中宣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广昌县抓文明村的体会》,被选为大会材料。还在赣州、抚州地委在广昌召开的全区文明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
  1985年起,每年终评选文明单位。1988年2月27日,省政府命名广昌县化工厂、广昌县卫生防疫站为文明单位;命名柯树乡前山村塘尾为文明村小组(至1990年,他们一直保住荣誉)。199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颁发《广昌县乡〈镇〉村文明建设竞赛评比细则》。
  是年,评为地区文明单位6个,文明村1个,评为县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1个,文明村小组31个。
  县城文明活动1982年3~5月,县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一起,清查反动、淫秽音像制品、淫秽书刊,查出未经国家审批进口的录像带127盒,还有淫秽书画。1984年起,开展创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是年,动员干部、工人、中小学生治理“乱脏差”。尔后,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奖罚制度,每半年一次,年终总评。整治大街小巷,铺上水泥和沥青路面,街道两旁栽植风景树。投资逾55.1万元,兴建和扩建农贸市场,计2438.8平方米。增添电视差转台设备,由原2套增至3套节目。投资24万元,安装自动电话。
  1987年起,投资30多万元,建成图书馆、博物馆。在县城中山台建成以草树为主的绿化,开辟一块6400平方米的大型花园。建立或充实环卫、治安、园林、城建监察4支队伍,分别负责县城卫生、交通、治安、工商秩序、植树、栽花,监督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维护市容市貌。
  1988年起,开展县城创“三优”(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和“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竞赛。
  1990年,县委、县政府相继制定颁发《广昌县城镇文明单位验收标准》,分“窗口”单位、综合管理单位2类考核。县政府编印发《广昌县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规范》,提出12个行业的行为准则。还完善“门前”三包,县政府与县属主管部门,主管部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由县公安局监证,县公证处公证。并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当地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还由县领导带队,赴三明市和建宁、将乐7个县,学习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
  在县六套班子齐抓共管下,社会治安、市场秩序得以整治。乱摆摊点、乱放杂物的现象得以制止。文化市场得以净化,收缴违禁书刊音像带近百盒(本)。学雷锋、学焦裕禄活动逐渐走上经常,有学雷锋小组200个,4200人参加,做好事6万多件。4月,县属单位职工义务清理街道两旁除沟污水杂物。5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千人大会,表彰先进集体7个,积极分子94名。还开展争当“称职公务员”、“最佳营业员,服务员”竞赛活动。是年,食品检验率为97%,而合格率仅达90%强,还有11个单位荣获“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
  1984~1990年,广昌连续3年获地区文明卫生县城第一名,省二等文明卫生县城称号。连续2年分别获地区县城创“三优”竞赛和创“五好”家庭第一名和二等奖。1990年,继续保持这2项荣誉称号。
  三、党员教育苏区时期1931年,为推动打土豪、分田地、革命武装的向前发展,向全县党员讲无产阶级革命的道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豪绅的本质和罪行。
  1932年,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县委制订的3条纪律,即:对群众和气,不强迫命令;遵守纪律,不贪污腐化;努力工作,保守党的秘密。
  是年6月,举办为期7天的训练班,70人参加。学习《党章》、《社会发展史》、《共产国际纲领》、有关党的政策等材料,由县委领导分专题讲课。并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批判逃跑、悲观、失望、动摇、恐惧的思想和不愿做艰苦工作的不良倾向。
  是年,全县支部得到改造,主要检查过去工作,揭露缺点和错误,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在党内开展严肃的斗争。还洗刷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和贪污腐化分子,建立新干事会,健全支部各项制度。
  1933~1934年春,全体党员干部受到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国际纲领》、《什么是社会主义》、《人是怎样变成的?》、《自然界是否有鬼神》材料和《斗争报》有关文章。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县委建立党课制度,85个建立党支部的乡有41个党课教员,分片上党课。1957年,党课教员得以充实,县委配备2名专职教员,全县162个党支部,31个党总支有兼职教员共182人,使党员教育走上正轨。这一时期党员教育内容,主要有党的代表大会材料和合作化运动文件。
  是年下半年,党内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
  1958年,全县统一党课时间,内容伴随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的贯彻。出现13个乡党支部党课“学校化”,以食堂为课堂,每月上l~2次党课。内容:有关论共产主义教材,教育党员积极投入“大跃进”运动。
  1959年6、7月,根据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开展以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为中心的整党整风运动,批判所谓的“右倾”思想和“右倾”情绪。1961年,县属单位党员每月集中上1次党课。县委领导不定期向党员作国际、国内形势报告,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 是年11月,全县党员向“五好”党员廖兴明和劳动好、工作好的党支部书记陈忠良学习。廖兴明是大塘公社留华大队第一生产队长,他的意志坚定,工作积极,身残劲大,劳动带头,先公后私,一心为集体,做群众均带头人,改变该队祖祖辈辈的贫穷面貌。
  陈忠良是新安公社下坪大队党支部书记,三年如一日同社员一起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带头苦干实干。1960年9月调任塘坊大队任书记,3个月劳动64天。1961年在家乡下坪大队任书记,劳动252天。1962年8个月劳动175天。3年内,做到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带领一班人出色地改变了2个后进大队,被评为全县的模范党支部书记。
  1962年,全县性教育党员运动中方法是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联系实际,内容有:“遵守党章,做一个名副其实共产党员或优秀干部”、“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团结和斗争”。
  1963年,又从县属单位抽调20名党员干部,组成广昌县党员教育工作队。其任务:总结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工作经验与教训,借以指导全面,协助整顿后进支部。
  1963年冬~1966年5月,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党的组织进行整顿。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员教育工作中断。
  1971年1月各级党组织,开展“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活动。
  1977年3月,全县开展学习省劳动模范吴忠华活动。
  1979年后,党员教育由中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县委党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1980年,广昌县出席赣州地区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经验,其内容是:坚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加强对“文化大革命”中入党的党员的基本知识和党员基本条件的教育;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竹用之后,党员教育日益加强。
  短期培训1980年起,每年冬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纪委派出干部,协助各乡镇党委办班,轮训农村党员。
  1985年之后,县乡(镇)村3级办党员轮训班,乡镇党校成为培训党员重要阵地。1990年形成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3级教育网络。1987~1990年,县乡(镇)党校轮训党员共20839人。
  1990年,县委党校培训乡镇党校教员32人次,党员干部520人次;各乡镇党校办班2~3期,培训党员4530人次。
  还有县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参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0周年图片和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广昌的伟大革命实践展览。
  电化教育1988年5月3日,广昌县党员电化教育室成立,为事业单位,直属县委组织部,编制3人。电教器材,省、地组织部下拨电化经费共9万元购置。办公场所70平方米。它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县党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反映全县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人物事迹。
  至1989年,摄制专题9部,其中有:《山村里的歌》、《来自扶贫点的报告》、《为了子孙后代》、《绿之歌》、《党支部工作基础知识讲座》、《松乳情》。1989年,《松乳情》在全省党员电教片评比中获三等奖;新闻22条被省电视台采用。全县有电教网点14个,巡回播放党员电教片49场,观众5499人次。
  1990年,摄制《四个劳模的故事》3部专题片,摄制先进党员典型事迹新闻11条,被省电台采用11条,播放党员电教片8场,观看党员有5600多人。
  整党1985年6月~1987年2月,全县分3期整党,第1期为县级,第2期为乡级,第3期为村级。参加整党有19个党委,6个党组、15个党总支、357个党支部、5615名党员(正式党员5378名)。
  这次整党,县委成立整党办公室,县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党群工作副书记、县纪检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宣教、调查核查3组,共有31名干部。另挑选联络员、宣讲员共340人,协助各级党组织开展整党工作。
  整党中,整党办自编整党学习讲课提纲。领导率领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整党材料,观看曲啸电视演讲,听取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团的录音报告和县贺桃祖、李林福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报告。还出《广昌整党通报》36期,交流经验。
  以纠正不正之风作为整党突破口,查处各种案件38件,违纪党员受到处理。全县受处分党员28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0人,警告和I严重警告共13人。收回贪污款19883元,挪用公款17807元,滥发奖金30697元,拖欠公款95979元,私人违纪建房款6979元。清查“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12件重大事件。清理“三种人”,经过批准:1名定为打砸抢分子,开除党籍;2名定为犯严重错误,均分别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或双重处分;还审查1名记录在案人员。基本搞清“文化大革命”中农村非正常死亡情况和主要责任者。
  党员在整风中,为“五保”户、困难户做好事250件,修路51条,修桥111座,集资65万元,修建校舍逾2000平方米。
  通过整党,全县已登记的党员5334人、缓登270人、不予登记13人(含村级12人),另有4名精神病患者没布办理登记手续。还调整17个村领导班子,改选40名支委,改变面貌的支部24个、党员218人。全县发展党员202人。
  评议党员1988年起,每年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合格党员的教育,时间在2个月之内。评议期同,由县乡2级党委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小组均派出干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1988年、1989年、1990年参加评议的党员分别为5934人、6048人、6183人,参评率依次为99.38%、98.5%、99.5%。评为合格党员分别为4856人、5463人、5749人,基本合格党员分别为800人、462人、264人,不合格党员分别为10人(劝其退党4人,除名5人,开除出党1人)、38人、22人。还有1988年评为基本不合格党员100人。1989年暂缓登记党员31人,出党16人。1990年“暂挂”党员4人。
  创先争优1985年,大株乡党委《在治穷脱贫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进作用》经验在全县推广。1986年上半年,“贺桃祖、李林福等先进人物报告团”,在各乡(镇)演讲,共20场,听众9500人次;1989年千善乡盖竹村党支部《强化全员教育,发挥模范作用》和大扩乡党委政府《廉政务实、率众脱贫》两个先进典型经验,全县推广并在地区《宣传通讯》、《赣东报》介绍。1990年评为优秀党员360人。
  1990年春节前夕,全县有5100名党员参加“十万党员送温暖活动”。走访党员联系户700多户、烈士军属2142户,慰问离退干部827人、“五保户”142户、敬老院老人192人、特困户195户,还走访看望在工作岗位的工人、干部、知识分子。1990年,全县党员参加学习雷锋、焦裕禄活动。听取专题报告会、演报会共19次,2300人次,出板报239期,观看《雷锋》影片20场,专场文艺演出1场,共近2万人次。还有6000名党员参加“为祖国争光,为亚运会作贡献”活动,捐款达20900万元多。
  1981年起,每年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989年,有8个先进党支部、16名优秀党员受到地区表彰。1990年,县委召开“双学”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单位7个,先进个人94人。
  制度落实1980年,全县各级党组织恢复“三会一课”制度,即一个月开一次支委会,二个月上一次党课,三个月一次民主生活会。1984年县属单位的党课由县属机关党委组织,分党政群、财贸、农林水、文教卫4个系统各为一个大组上党课,支部为单位讨论。
  1986年,全县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联系军烈属、五保户、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支部检查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四册、一本一卡一橱制度(党员花名册、点名册、党员联系户册,党小组、花名册、会议记录本、党员卡片、党员档案橱)。
  1988年全县农村党员联系贫困户、社会保障户共1145户。
  1990年,县属单位党组织设党员活动室,陈列内容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
  党刊发行1987~1990年,党刊通讯员发展到30名。向地区以上党刊组稿325篇,被采用41篇,其中:中宣部《党建》刊物录用1篇。各级党组织订阅党刊逐年增多,1990年订阅1991年《江西党建》2123份,达到每2.9名党员有1份。是年,县委组织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党刊通讯发行先进单位和党刊通联先进单位。
  工作研究1987年,县直单位先进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上,总结新时期抓党的建设的经验。
  1988年,县委宣传部在税务局、化工厂、县实验小学等6个单位174党员中,进行了定量定性调查。内容有现实表现和文化、年龄、性别结构。
  1989年,县委宣传部对企业党建状况作专题调查,这篇论文被选入全区建国40周年理论研讨会交流。
  1989年,成立由6人组成的党的建设调研小组,写出调研论文6篇,其中《浅析党委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心理》、《做一个清醒的组织工作者》、《充分认识和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作用》3篇论文,分别在省、地刊物上发表。四、统战工作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团结知识分子和其他各界爱国人士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开展“和平签名”运动,全县工商界人士为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捐献4000万元(旧人民币)及物资。
  1954年,中共广昌县委统战部承担全县宗教事务工作。尔后,统战部每年召开1~2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知识。
  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全县825名工商业者,有119名参加公私合营,625名组成合作商店或小组。对公私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折价入股,国家发给股票,向国家领取定息。参加企业的资本家及其代理人仍在企业安排恰当的职务。
  1957年春,各界人士在“整风运动”中,向党组织领导人提意见,后开展反右派斗争,但工作中出现严重扩大化错误,伤害了一些党外同志和朋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也因此中断。
  1958年4月,召开工商界自我改造誓师大会。9~22日,在佛教代表会议上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同月举行教育界、文艺界、卫生界知识分子共400多人参加的“红专跃进大会”。随后7个月中在工商界、知识界中开展“向党交心运动”和教育运动(含宗教界)。12月又在工商界、知识界中开展共产主义教育和“三献”运动(献计、献策、献力),参加“三献”运动的共1776人。
  这一年开办社会主义政治学校3所,其中一所脱产,分期分批轮训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还输送省政治训练班和赣南社会主义学校学习。在“大跃进”期间,工商界还开展“比改造、比规划、比贡献、比学习、比劳动”的竞赛活动,参加炼钢铁和农业劳动。1959年,其家属参加农业劳动有1159人次。1960年,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进行宗教政策教育,交流自我改造和劳动生产的经验。这一期间,统战工作中存在主观主义和急于求成的倾向。
  1963年,对党外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受教育者1007人。1966年,召开全县宗教人士座谈会,通过《广昌县宗教人士爱国公约》。尔后,因“文化大革命”,工商业者、宗教界人士和民主人士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和迫害。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恢复和加强统战工作,并将县对台办公室列为县委直属工作部门。县政府增设县侨务港澳工作办公室,属副科级单位,改变由县民政局兼侨务工作状况。使党的统战政策、少数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均得到全面落实。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各界人士合作共事大为好转,开创了统战工作最好时期。
  右派摘帽改正1957年,全县划右派分子94人,转来金华钨矿6人,大专院校3人,共103人。1959年开始给右派摘帽,至1962年底,已摘帽右派分子,占总数的53.4%。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发(1978)55号通知精神,于7月成立了中共广昌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原划右派,进行了全面复查,实事求是的改正。到1979年11月,全部改正错划右派。
  政策落实1979年起,相继成立有关机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1984年,科技、文卫3个检查组开展自查,之后又进行扫尾补课,至1987年底,全县统战政策落实工作告一段落,并经省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2次检查验收。
  这一期间,党外人士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1件1人已平反纠正;受政治审查13人,全部复查,重新结论;档案材料全部清理,清出各种材料1390份,4143页,其中“文化大革命”时期形成的材料全部烧毁;1958年向党组织交心的材料全部退还本人;“文化大革命”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共30人,其中副县长1人,副局长8人,除退休、已故、调离出县者外,均作了相应职务的安排。
  工商从业人员从1956年参加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54名中,区别出本属劳动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46名。原工商业者在“文革”期间,被占房屋7户,共27间、375平方米,被查抄金银财物的17户、折款2.9万元,均全部退还。下放农村劳动5户34人全部收回,并安排他们的5名子女工作。被扣发3人的工资1195元全部补发。被停止领发定息的33户、1900元,全部补领。1961年因小商小贩而被劝其退党的3人,恢复党籍。
  台湾同胞家属因“台湾关系”遣送农村2人,已收回安置工作;冤假错案6人均平反昭雪;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下放农村、取消商品粮、抄家、没收财产的错误处理都得到纠正。复工复职8人,恢复城镇户口16户、69人,退赔“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20件,折款2400元,退回被占私房8户、14间,补发所停发的工资。
  归侨和侨眷的冤假错案10件,全部平反,人事档案全部清理,对各种不实材料均烧毁。“文化大革命”中被没收的金银财物都归还,退回没收房屋9户,共1970平方米(其中香港同胞黄希龄房屋3处,1294平方米)。恢复吃商品粮和“农转非”共20户,77人。
  台属、侨眷在入党、参政、升学、参军、评职称等方面都一视同仁。
  起义投诚人员有5人享受国家干部待遇,1人属农村,给予每月定期补助。以上6名人员,县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分别于1985年5月22日、1986年6月14日颁发证书。起义投诚人员中,还有朱肇济、杨荫乔2人,原判刑处决,县法院于1987年对该2案复查,撤销原判决,重新结论,经县委统战部审定、地委统战部核准该2人为国民党投诚人员。
  统战宣传1980年县委统战部编写《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广播讲稿》供县广播站广播。是年起,县委对台办公室,每年举行一次对台工作形势报告会,每年一次对台宣传广播,出《对台宣传》刊物。
  1981年,举行在台、港、澳人员亲属、侨眷座谈会。1982年,举办早日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图片展览。从是年起,逢年过节,向台属、侨属、台港澳同胞举办座谈会或茶话会,平常走访。还在1983年组织侨联委员归侨、侨眷代表到厦门、泉州、福州等地参观游览。1984年,组织政协委员,党外人士40人,赴抚州参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为四化服务展览。
  1984~1985年,县分别召开1次台属表彰大会和2次归侨、侨眷表彰大会。
  1985年起,县委统战部每年举行统战理论政策报告会和广播讲座。1987年2月16~22日,《抚州地区对台工作展览》在广昌展出,各级领导,机关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共9018人次,参观展览。
  1989年6月29日,县侨办举行归侨、侨眷座谈会,有17名参加,座谈对北京的动乱、暴乱的认识。大家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对平息动乱、平息暴乱所采取的一系列正确决策,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表示做好海外亲人的宣传工作,澄清事实真相,树立社会主义中国形象。
  1989年7月13日,举行台胞台属联谊会成立大会,有台属代表、定居广昌台胞共30人参加。会上通过《台胞台属联谊会试行章程》和《倡议书》,选举名誉会长,产生第一届理事会。
  至1990年,组织对外宣传,被有关报刊、电台采用对台宣传稿共663篇,其中:《人民日报》(海外版)10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7篇,《海外之声电台》3篇,《中国新闻社》8篇。
  此外,1983年印尼归侨侯汉创患重病,侨办与县医疗部门联系,及时组织抢救,后又向外地联系,派车护送南昌、广东手术治疗,得以康复,并补助1000元。从国外回来的侯母感动万分,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华侨的关怀、照顾。1985~1990年,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台属、归侨、侨属列为定期补助的2户,临时救济24户,照顾就业12人,并帮助解决一些建房中的资金等问题。
  联络接待1983年开展台属调查登记,全县去台人员292人,其中:知名人士有政界1人、军界1人、科技界4人、工商界2人;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1425人。
  1987年全县侨情调查登记,全县有侨务对象218户,1069人。居住大陆的109户628人,其中归国华侨5户23人,侨眷49户280人,港澳同胞眷属55户325人,居住海外的有109户414人,其中华侨28户112人,外籍华人26户116人,港澳同胞55户213人。其中有知名人士14人,内有军政界2人、经济界3人、科技界3人、教育界6人,分别居住在美国、丹麦、毛里求斯、泰国、马来西亚、印度、缅甸、新加坡、柬埔寨、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联络接待工作起于1981年。当年,印尼华侨2名来县探亲。1985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胞赴大陆探亲以来至1990年,具有台属16人次赴港、台探亲、奔丧,其中赴香港探亲15人次。有128人次台胞来县探亲,其中:知名度较高人士96人次,工商界人士10人次,退役老兵51人次及其二、三代人15人次。还有台籍台胞12人次。探亲台胞返台后在台湾报纸上登寻人启事。替失去联系的台属寻觅亲人,仅1990年台报采用寻人启事40人,联络台胞回家乡定居2人。
  这一期间,有5户侨眷分赴香港、深圳、北京与海外亲人团聚,有6批17人的华侨、港澳同胞来县探亲。
  人事安排1979年后,对党外人士的工作安排逐年增多。
  广昌县换届党外人士安排情况表 1990年,还安排4名党外人士分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
  发挥作用1983年3月,县委统战部、县政协联合召开党外人士参加“荐贤会”,向县委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1984年后,县委每年召开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就体制改革、整党整风,落实政策,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统一战线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社会发展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安排与执行情况等方面征求意见或通报。党外人士县水电局副局长刘忠民(现任副县长)为改变县用电困难的状况,提出与抚州地区联网引电的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通过论证认可和采纳广昌县委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在1990年7月28日《赣东报》介绍了3条经验:加强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环境;建立合作共事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积极培养,大胆使用。
  1989年6月,县政府下达《关于鼓励“三胞”参加县经济建设试行办法》。文中规定: “三胞”来县从事农业开发、投资企业,县分别让利20~25%和15~20%。个人单独或联合捐款兴办的公共福利事业,给予树碑立名或挂匾命名。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是年,台胞曾宪标回新安下坪家乡定居,资助家乡兴建小水电站3万元。
  1990年,召开归侨、侨眷座谈会,他们为完善全县总体农业开发,献计献策,并表示同海外亲人介绍开发项目,促成侨资和技术引进。
  五、纪律检查苏区时期,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部负责。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于1950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10月,改称为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7月,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1972、1978年10月分别由县革委会政治部纪检组和县委组织部代替职能。1978年11月恢复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更称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1990年,职能部门仍无变化。
  从1956年5月1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第三次代表大会起,每次县党代会上,报告上一届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选举产生新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1984年8月起,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中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代会上产生,均配专职书记为副科级。
  县纪检会专职工作人员1953年为1人,1956年为4人,1965年为6人,1978年为4人,1990年为9人。
  县纪委主要负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协助县委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指导下一级纪委工作;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和犯错误的党员申诉。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主要是围绕中心任务而开展。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而中断,中期开始恢复工作。起初一度还扩大到查处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才得以加强。
  党风建设1980~1982年,相继制定《关于干部、职工私人建房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关于清理私人建房中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兴建职工住宅的具体规定》。尔后,抽调11名干部组成清房工作组,对1979年以来,704户的兴建职工住宅,全面丈量登记,其中有196户超过规定面积。对此,分别采取分户、改建,加倍收费的处理方法。1983年,县委《关于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的通知》下达后,党员干部、职工私人违纪建房计40人,占私人建房总人数52.6%。受到查处侵占国家财物折款11895元,均已退赔,其情节严重的受到党纪处分。还查处中层领导干部新建住宅,其中超标准住宅18套,计1751平方米,造价191196元,超面积960平方米,超额115996元。县纪委将超标准住宅分别作出处理,改为办公楼一套,改建使用2套,没收2套,加收房租费6套。同时,对出现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违犯政策现象作了纠正,对农村党员搞封建迷信活动也予以制止。
  1984年5月,为争取党风根本好转,县委制定县委常委分级分口包干抓党风责任制。8月,召开全县纪检工作会议,研究全党抓党风的问题。12月,县纪委进行全县党风检查评比,全县64个单位评出党风好的11个,有明显好转的44个。
  1985年,县纪委下达《关于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通知》、《关于清退国家干部、职工拖欠公款的通知》3个文件后,刹住“三招”(招工、招干、招生),“两转”(农转非、工转干),“三乱”(乱砍滥伐森林、乱涨价、乱摊派)的不正之风。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现象有所收敛。拖欠公款的现象也得以制止,全县共收回拖欠公款9.6万元。尔后,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党委对全县党风作了检查,并推广高虎脑党委、县纺织器材厂党支部、苦竹镇电站党支部的党风建设的先进典型,逐步建立党风责任制,实行“一定三包”(定对象;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思想教育;包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1988~1990年,贯彻中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调查全县党政机关经商问题报告县委。并下达了文件。随之清查“官倒”,撤分行政公司。清查党政干部在城镇违纪建私房,有12户征地待建,62户已建,实查62户,清退出违纪或应补金额15万多元,超占土地面积3166平方米。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7人受到经济处理。地区清房验收工作组,对这一工作表示满意。继续刹住公款吃喝风,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巡回检查,仅1989年各县属单位,各乡镇招待费用比往年下降70%多;继续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并收回欠款20余万元;对粮食挂钩肥料、农药、农膜,实行量、品种、价格“三公开”。在招工、招干、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县纪委参与监督。此外,由县纪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抓整顿机关作风,开始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党性党纪教育1980年起,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几家配合,结合中心,利用县、乡(镇)党校阵地,采用办班,上党课,以会代培形式。1985年县纪委于每年发一二期纪检通报,案例剖析,向受处分的党员回访等,组织干部观看《山村新风》、《悬崖》、《玩忽职守》、《严重渎职》、《一个老干部的蜕变》、《发人深省》、《堕入深渊》。1987年提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作为大事抓,并开展“坚持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大讨论。1988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纪委下达的“党员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尔后,县纪委对党员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时,全县纪检机关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打击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4月13日,成立中共广昌县委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然后抽调28名干部,集中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并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年底共查处较大案件8件,其中贪污案4件、受贿案2件、投机倒把案1件、诈骗案1件。没收赃款(含赃物折款)25.513万元,受处理者9人,其中1人判刑3年,1人判刑1年缓刑2年执行,1人判刑1年,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免予处分。
  1983年起,在县政法机关、工商行政部门的配合下,查处经济案件114起,涉及142人,其中党员10人,受到法律制裁26人,政治处分28人,党纪处分7人,追缴赃款21.15万元。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各级纪委不再作为党委领导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办事机构,“打经办”停止活动,在职人员转入县纪委。1989年5月19日“打经办”正式撤销。
  “揭、批、查”1977年9月县委成立“揭”“批”“查”领导小组和清查专案组。整个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查“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并造成严重后果分子)。全县清查出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共42人。对他们的定性,从1979~1983年6月先后复议4次,最后定为:犯有错误7人,说错话、做错事的23人,其中给予处分6人;违纪6人,给予处分5人;打砸抢6人,判刑5人,戴坏分子帽子1人。
  1985年,在整党中核查“三种人”,基本查清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牵连的人和事。对新发现有牵连的党员,经省地批准定为:“打砸抢分子”1人,开除出党;定为“犯严重错误”1人。
  查处违纪案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953~1957年为88件。
  1958~1960年,为248件。
  1961~1966年,为282件。
  1971~1976年,为147件。
  1977~1978年,为102件。
  1979~1984年,为166件。
  1953~1984年违犯党纪的地管党员领导干部85人,给予处分的47人;违犯党纪的县(含组织部)管党员领导干部330人,给予处分的270人;违犯党纪的一般党员606人,给予处分的449人;以上处分类别的数字不含1967年(无证可查)。
  1985~1990年,为68件,受处分党员有县级1人,科级23人,一般党员干部25人,一般党员19人。
  广昌县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表复查历史老案1961年11月~1962年8月,全面甄别1959年7月~1961年6月反右倾扩大化形成的案件,在受过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团员、非党干部469人中,已作全错全纠的17人,部分错、部分纠的10人,在受过重点批判的农村社员669人中,作全错全纠的198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人。但由于当时条件限制的原因,甄别平反工作不够彻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9、1980年,复查历史老案93件,其中取消原处分、给予平反的8人,减轻处分的20人。还为“文化大革命”初期因群众组织要挟被开除党籍、公职的16名党员,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历任书记名录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