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174 |
颗粒名称: | 政法委员会 |
分类号: | D262 |
页数: | 1 |
页码: | 506 |
摘要: | 政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于1982年9月设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有干部1人。1989年5月20日撤销政法委,同时成立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正科级,有干部2人。1990年增至3人。它负责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组织党内联合办公;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委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推动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政法工作改革、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的建设;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反映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协调解决政法各部门之间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关键词: | 广昌县 县委机构 工作部门 政法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