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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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69
颗粒名称: 三、基层组织
分类号: D262
页数: 5
页码: 506
摘要: 1931年1月,红四军直属队组建中共头陂区委。6月,建立中共青桐区委。斯时,全县共有区委3个(含甘竹),设苦竹、尧山、甘竹、三元、龙溪、柯树、前山、赤水、北坑、源头、罗田共11个党支部,及城市和高界2个党小组。1931年5月10日,因粉碎国民党第二次“围剿”,区委跟着县委一同转移。离开县境后,流亡在南丰的广昌靖卫团、保安团、守望队血腥镇压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群众,致使一些基层组织遭受破坏。,工作人员唐楼生、唐训朗、谢丑爵,也被靖卫团杀害。共产党员黄贵生接受组织任务返回赤水,被坏人告密而逮捕,在敌人的金钱引诱和火烧棍打的威逼之下,没有暴露党的秘密,最后从容就义。7月,因第三次反“围剿”,县委再次离开县境转移。
关键词: 广昌县 中国共产党 党组织 基层组织

内容

1931年1月,红四军直属队组建中共头陂区委。6月,建立中共青桐区委。斯时,全县共有区委3个(含甘竹),设苦竹、尧山、甘竹、三元、龙溪、柯树、前山、赤水、北坑、源头、罗田共11个党支部,及城市和高界2个党小组。
  1931年5月10日,因粉碎国民党第二次“围剿”,区委跟着县委一同转移。离开县境后,流亡在南丰的广昌靖卫团、保安团、守望队血腥镇压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群众,致使一些基层组织遭受破坏。塘坊革命委员会主席唐大㚢,工作人员唐楼生、唐训朗、谢丑爵,也被靖卫团杀害。共产党员黄贵生接受组织任务返回赤水,被坏人告密而逮捕,在敌人的金钱引诱和火烧棍打的威逼之下,没有暴露党的秘密,最后从容就义。关在县监狱里的革命同志,晚上常被拉出去枪杀。地主豪绅向广大雇农反攻倒算,追还被苏维埃分掉的土地,追讨废除的积债和烧毁的田契据。
  7月,因第三次反“围剿”,县委再次离开县境转移。基层党组织也转移到就近边沿山区有半年,组织发展受到影响。
  1932年1月,已设长陂(南丰境内)、城市、甘竹、头陂、长桥、水南、青桐、大株、尖峰、白水共10区委,36党支部。尔后,党的组织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1933年4月,中共南广县委分设南丰和广昌县委。中共广昌县委设甘竹、尧山、城市、新安、头陂、白水、长桥、尖峰、大株、水南、巴口共11个区委(7月共设69个党支部);中共南丰临时县委设傅坊、店前、甘坊、千善(广昌划出)、长陂、白舍共6个区委(党支部数缺)。
  8月底,中共广昌县委共设9区委,56党支部。
  长生桥区委:设樟树、朝华、赤岸、下兰、长嵊、长生共6党支部; 尧山区委:设苦竹、尧山、潘田、新田、大陵、青桐共6党支部; 头陂区委:设东港、上西、羡地、横田、罗田、大维、龙虎、头陂共8党支部; 新安区委:设新安、下湖、下西、彭溪、吉祥、鳌口、林鹅共7党支部; 巴口区委:设榉州、文会、枕坊、巴口、大塘、小港共6党支部; 城市区委:设东关、西关、南关、北关共4党支部; 甘竹区委:设甘竹、徐陂、鹅龙、株市、上三元、坪上、三元、龙溪共8党支部; 长桥区委:设东坪、株市、上凡、长桥、宋江、大际共6党支部; 水南区委:设水南、月潭、官溪、六尺、港下共5党支部。
  中共赤水县委共设9区委、67党支部。
  尖峰区委:设尖峰、源头、东山、芳田、观前、上湖共7党支部; 大株区委:设横山、视坑、大株、北坑、张坊、塘坊、熊坊、田腰、池源共9党支部; 赤水区委:设回辛、大禾、杨坊、清潭、章甫、风岭、留田、姚家坊共8党支部; 中寺区委:设下坪、石梁、中寺、西港、坳下、贯桥共6党支部; 驿前区委:设麻坑、巫斜、坪背、驿前、河东、姚西、大排、同意共8党支部; 杨溪区委:设江背、下陌、杨溪、东坑、塘角、下莫、东坑共7党支部; 马头区委:设罗斜、陈池、塘腾岭、马头、田埠、东龙、武林、小坪、小高共9党支部; 高田区委:设高田、下坪、龙头、郑屏、琴高、湖源共6党支部; 木兰区委设7党支部(名称缺)。
  1934年6月,中共广赤县委只保留中寺、驿前、塘坊、杨溪、木兰、高田、马头7个区委。党支部数无据。是年9月后,这些地区先后被国民党军进入,党组织也随之消失。
  广昌县中共组织发展情况表单位:个续表单位:个说明:1966~1969年缺资料。
  新中国建立后,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在50年代初期,区设中共区委,乡设党支部。1955年8月2日,设苦竹金华山钨矿区委,是年全县共9区委。1956年,乡建党总支部,农业高级合作社建党支部。1958年9月,撤区并乡,以乡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党委,大队设党支部。1971年,一度大队设党总支,小队设党支部。1984年,撤销公社,恢复乡(镇)行政设置,随之建立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至1990年,该建制一直未变动。
  县属单位在50年代初期都建立党支部,1954年始设党组,1958年始设县直属机关党委。1964年在县供销社、县农业局都设党总支。1965年3月,建立县公安局党组。“文化大革命”前期,各级党组织瘫痪。1971年,一度党支部建在工厂车间。1979年2月23日,建立广昌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7月2日建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1981年2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党组,建立县政协党组;9月,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经济委员会党组。1984年,在县直属局委办单位建立党总支,在二级单位建立党支部。1990年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农业银行党组;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县直属机关党委、县经济委员会党委和16乡(镇、场)党委,还有16党总支和405党支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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