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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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56
颗粒名称: 卷十七 政党
分类号: D262
页数: 52
页码: 50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政党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政党

内容

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地方组织第一节党的组织一、早期党组织 1929年(民国18年)8月底,南丰县洽村党组织派谭大家到苦竹开展建党工作,发展黄贵球、石兰生、饶爵一、谢宏明、曾选拨为中共党员。同月,广昌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苦竹支部诞生,黄贵球为书记。支部设于苦竹天化坛。
  10月,洽村党组织派遣中共党员黎五㚢回甘竹桥头家乡,秘密发展刘润生等人入党。本月,桥头党支部建立,黎五㚢为书记。11月,桥头支部迁至坪背段时,吸收三元的党员参加,改称三元党支部。
  1930年2月,赣东路办事处派中共党员饶福林在龙溪、徐陂、樟树等地发展党员,建立龙溪党支部。
  1929年11月~翌年2月,县吴文荪靖卫团镇压苦竹、甘竹、河西一带的党组织发起的革命运动。
  1930年3月,南宁特委书记邱洪生和特委成员、吊岭党支书张起,到甘竹街发展党员五六名,建立甘竹党支部。同月,邱洪生以行医为掩护,在苦竹、甘竹的鹅龙、桥头、饶家堡、三元一带帮助支部健全生活制度,发展党员。
  4月,宁都洛口党组织在柯树发展谢贵秀仔、吴忠信等人入党,并成立柯树党支部。
  5月,在中国工农红军十二军二纵队长罗炳辉和南宁特委书记邱洪生帮助下,召开甘竹、龙溪、三元等3个支部联席会议。会上成立广昌县第一个区委——中共甘竹区委员会,区委书记刘树辉。区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妇女委员会、少共区委。辖甘竹、桥头、龙溪3个支部。共有党员30余人。机关设甘竹街上陈金庸公祠。
  6月,前山党支部成立。
  斯时,广昌党的组织在广昌西北联成一片,都在中共赣西南特委领导下开展革命活动。
  一、县委机构苏区时期的县委1931年1月13日,红四军第十、十一、十二共3个师及军部进驻广昌,分赴全县各地做群众工作,建立政权,发展党组织。当月,在十二师政治委员会办公厅直属党委书记杨成武具体组建下,成立了中共广昌县委员会,内设总务科、技术科、组织部、宣传部,驻县城谢紫质公祠(现吁江镇第一小学宿舍)。隶属赣西南特区东路分委领导, 5月改属赣东特委。
  1931年4月11日,红四军为粉碎国民党第二次“围剿”,实行战略转移,撤离广昌。13 日,国民党军胡祖玉五师、毛炳文八师、许克祥二十四师乘隙而入,县委于5月10日,被迫离开广昌境内,迁至南丰黄龙坑。
  5月下旬,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广昌解放,县委即刻迁回广昌县城。
  7月,国民党第三次“围剿”,县委再次转移,于12日迁头陂。17日转宁都东山坝。在此,县委与县苏区机关人员改编为广昌工作团,3天后取道兴国、于都到达瑞金。第三次反 “围剿”胜利后,奉赣东总指挥部指示,于10月初途经石城高田,在这里恢复县委。下旬,转入广昌尖峰源头。25日,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在尖峰何家湾接受红十二军集训。
  1931年12月,红军主力进入广昌。1932年1月下旬,县委回到广昌县城,从此,广昌政局日趋稳定。
  1932年2月,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发展苏区,粉碎国民党第四次“围剿”,经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将南丰的长陂区并入广昌,成立中共南(丰)广(昌)县委员会。县委内设组织部、总务科、技术科,驻广昌县城谢义辰公祠(现广昌县税务所所在地)。隶属于中共江西省委。
  1932年8月,中央苏区继续向赣东北方向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成立中共南丰中心县委,与中共南广县委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隶属江西省委。9月,改称中共南广中心县委员会。
  1933年1、2月,省委按照苏区中央提出的“在第四次反围剿决战之前,立刻加强新发展区域的领导,特别是战略上重要的地区,集中在这些县中创造有力的中心县委,以领导其他县委”的精神,将中共南广中心县委改称中共广昌中心县委。保留原南广中心县委设的工作部门,增设党内军事部、白区军事部。驻广昌县城北门永兴寺(今旴江中学)。
  1933年4月,为扩大苏区,奉上级指示,中共南广县委分开,设中共广昌县委,保留原中共南广县委工作部门和人马;设中共南丰临时县委,均受中共广昌中心县委领导。
  1933年7月22日,中央政府46次人民委员会议通过决议,增设赤水等8县。8月28 日,中共赤水县委员会成立,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总务处。驻赤水街吴家祠(现镇政府所在地),属于中共广昌中心县委领导。
  1934年4月28日,广昌县城因第五次反“围剿”失利而失陷,中共广昌县委又一次转移至头陂西港。6月,相继迁赤水太阳坳和驿前田南,在田南与中共赤水县委合并,成立中共广赤县委。之后,国民党军步步逼进,不得不于8月、9月,先后转迁木兰、高田。在高田, 广赤县委撤销,成立广赤游击大队,并以区乡党政干部为骨干。
  新中国成立后县委1949年10月9日,南下工作组接管广昌县工作。同时,中共广昌县委成立(下简称县委),工作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共有干部5人,驻吁江镇解放路 11号(旧保障门旧日址),隶属中共宁都地委领导。1952年9月,划归中共抚州地委领导,1954年7月改属中共赣南行政区党委领导(后改称中共赣州地委)。
  至1956年,相继增设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干部培训班、工交政治部,年底县委机关干部共有36人(不含干部培训班人数)。
  是年5月,县委设常务委员会。1957年,增设财贸政治部。
  1958年8月,县委常务委员会设书记处。是年,设头陂、赤水、塘坊、尖峰、长桥5区工委,同年9月均撤销。1961年8月,重建区工委,设甘竹、尖峰、新安、贯桥4区工委,于1962年6月均撤销。是年,县委迁驻吁江镇建设路5号(白衣寺旧址)。1964年,县委书记处撤销。是年,县委机关干部有50人。
  1967年10月,县委遭“文化大革命”冲击而被迫瘫痪,县委领导被“造反派”揪斗。其工作部门职能,于1968年4月1日,分别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宣传组和县革委办公室、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所取代。
  1969年6月28日,成立中共广昌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实行党政合一,驻松仔山(今县委党校校址)。
  1971年1月12日,恢复中共广昌县委。县委设常务委员会,与县革委合署办公,一套人马。1973年,县委迁回建设路5号。1976年起,县委陆续恢复原有的工作部门。
  1983年9月划回中共抚州地委领导。1984年,县委机关工作人员有56人。
  1990年,县委工作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公室、统战部、党校、对台工作办公室、政法委办公室、党史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共有工作人员82人。
  县委工作部门变化及其职能: 组织部于1949年10月设,有干部2人。1956年增至5人,1964年为7人,“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6年2月恢复,有7人,1990年增至13人。它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负责干部考察、培养、调配、使用,党员管理,干部政策落实,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抓好党风党纪。
  宣传部于1949年10月设,有干部2人。1956年增至5人,“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6年2月恢复,有9人,1990年仍为9人。它主管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包括理论、教育、文艺、新闻出版、文物、群众文化、对外宣传等工作。
  县委办公室于1951年设秘书室,1954年改现名。1956年有干部8人,1964年增至11人,“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6年2月恢复,有干部15人,1984年增至16人。1985年3月下设机要科为正科级。1990年有干部21人。它负责文稿起草、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机要传真、信息反馈、上传下达、调查研究、情况汇报、管理机关事务。
  统战部于1954年2月设,有干部1人。1960年撤销,1964年恢复,“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9年7月恢复,1990年有干部3人。它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对象的教育、团结工作,调动各阶层人士为社会主义建设、祖国统一服务的积极性,做好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工作,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
  农工部于1955年3月设。1956年有干部7人,1964年为5人。“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9年恢复称县农林办公室,1980年复称现名。1984年有干部5人,1989年该部撤销。
  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分别于1956年和1957年成立,“文化大革命”中瘫痪,尔后自然消失。
  文教工作部于1956年设,撤销时间不详。
  党校于1955年设党员培训班,1957年称干部学校,1958年改称现名。1964年有干部6人。1968年更名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3年恢复现名,有干部6人。1984年增至8人,1990年共14人。它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现代科学知识、业务知识武装党的干部,为党培训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党性强、作风好,又有现代化建设知识的领导骨干。
  对台工作办公室于1982年设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988年3月9日改为现名,为正科级单位。1990年有干部2人。它负责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撰写对台宣传稿件,落实政策,做好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接待返乡台湾同胞。
  政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于1982年9月设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有干部1人。1989年5月20日撤销政法委,同时成立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正科级,有干部2人。1990年增至3人。它负责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组织党内联合办公;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委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推动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政法工作改革、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的建设;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反映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协调解决政法各部门之间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党史工作办公室于1982年9月,同时设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志编纂领导小组办公室(1991年改称县地方志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有干部2人,于1985年4月更称为现名。为正科级单位,有干部3人,1990年增至4人。它负责史志资料征集、整理、核实、保存、利用,编写地方党史和县志。
  县委老干部局于1983年设县离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归口县委组织部领导。1985年1月21日撤销,同时设立县老干部管理局,同年12月更名为现称。它负责同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政策。
  政策研究室于1990年2月12日成立,为正科级单位,有干部3人。它是县委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性的政策研究部门,是调查研究的工作职能机构,是为党委科学决策服务的“智囊”和参谋。它对本地本部门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二、基层组织 1931年1月,红四军直属队组建中共头陂区委。6月,建立中共青桐区委。斯时,全县共有区委3个(含甘竹),设苦竹、尧山、甘竹、三元、龙溪、柯树、前山、赤水、北坑、源头、罗田共11个党支部,及城市和高界2个党小组。
  1931年5月10日,因粉碎国民党第二次“围剿”,区委跟着县委一同转移。离开县境后,流亡在南丰的广昌靖卫团、保安团、守望队血腥镇压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群众,致使一些基层组织遭受破坏。塘坊革命委员会主席唐大㚢,工作人员唐楼生、唐训朗、谢丑爵,也被靖卫团杀害。共产党员黄贵生接受组织任务返回赤水,被坏人告密而逮捕,在敌人的金钱引诱和火烧棍打的威逼之下,没有暴露党的秘密,最后从容就义。关在县监狱里的革命同志,晚上常被拉出去枪杀。地主豪绅向广大雇农反攻倒算,追还被苏维埃分掉的土地,追讨废除的积债和烧毁的田契据。
  7月,因第三次反“围剿”,县委再次离开县境转移。基层党组织也转移到就近边沿山区有半年,组织发展受到影响。
  1932年1月,已设长陂(南丰境内)、城市、甘竹、头陂、长桥、水南、青桐、大株、尖峰、白水共10区委,36党支部。尔后,党的组织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1933年4月,中共南广县委分设南丰和广昌县委。中共广昌县委设甘竹、尧山、城市、新安、头陂、白水、长桥、尖峰、大株、水南、巴口共11个区委(7月共设69个党支部);中共南丰临时县委设傅坊、店前、甘坊、千善(广昌划出)、长陂、白舍共6个区委(党支部数缺)。
  8月底,中共广昌县委共设9区委,56党支部。
  长生桥区委:设樟树、朝华、赤岸、下兰、长嵊、长生共6党支部; 尧山区委:设苦竹、尧山、潘田、新田、大陵、青桐共6党支部; 头陂区委:设东港、上西、羡地、横田、罗田、大维、龙虎、头陂共8党支部; 新安区委:设新安、下湖、下西、彭溪、吉祥、鳌口、林鹅共7党支部; 巴口区委:设榉州、文会、枕坊、巴口、大塘、小港共6党支部; 城市区委:设东关、西关、南关、北关共4党支部; 甘竹区委:设甘竹、徐陂、鹅龙、株市、上三元、坪上、三元、龙溪共8党支部; 长桥区委:设东坪、株市、上凡、长桥、宋江、大际共6党支部; 水南区委:设水南、月潭、官溪、六尺、港下共5党支部。
  中共赤水县委共设9区委、67党支部。
  尖峰区委:设尖峰、源头、东山、芳田、观前、上湖共7党支部; 大株区委:设横山、视坑、大株、北坑、张坊、塘坊、熊坊、田腰、池源共9党支部; 赤水区委:设回辛、大禾、杨坊、清潭、章甫、风岭、留田、姚家坊共8党支部; 中寺区委:设下坪、石梁、中寺、西港、坳下、贯桥共6党支部; 驿前区委:设麻坑、巫斜、坪背、驿前、河东、姚西、大排、同意共8党支部; 杨溪区委:设江背、下陌、杨溪、东坑、塘角、下莫、东坑共7党支部; 马头区委:设罗斜、陈池、塘腾岭、马头、田埠、东龙、武林、小坪、小高共9党支部; 高田区委:设高田、下坪、龙头、郑屏、琴高、湖源共6党支部; 木兰区委设7党支部(名称缺)。
  1934年6月,中共广赤县委只保留中寺、驿前、塘坊、杨溪、木兰、高田、马头7个区委。党支部数无据。是年9月后,这些地区先后被国民党军进入,党组织也随之消失。
  广昌县中共组织发展情况表单位:个续表单位:个说明:1966~1969年缺资料。
  新中国建立后,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在50年代初期,区设中共区委,乡设党支部。1955年8月2日,设苦竹金华山钨矿区委,是年全县共9区委。1956年,乡建党总支部,农业高级合作社建党支部。1958年9月,撤区并乡,以乡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党委,大队设党支部。1971年,一度大队设党总支,小队设党支部。1984年,撤销公社,恢复乡(镇)行政设置,随之建立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至1990年,该建制一直未变动。
  县属单位在50年代初期都建立党支部,1954年始设党组,1958年始设县直属机关党委。1964年在县供销社、县农业局都设党总支。1965年3月,建立县公安局党组。“文化大革命”前期,各级党组织瘫痪。1971年,一度党支部建在工厂车间。1979年2月23日,建立广昌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7月2日建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1981年2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党组,建立县政协党组;9月,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经济委员会党组。1984年,在县直属局委办单位建立党总支,在二级单位建立党支部。1990年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农业银行党组;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县直属机关党委、县经济委员会党委和16乡(镇、场)党委,还有16党总支和405党支部。
  四、党员 1931年1月,中共广昌县委和红四军党组织,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地发展党员110余人。
  1932年2月,中共南广县委贯彻向“工农苦力”开门的建党路线,在工人、雇农、贫农、少数中农和其他劳动农民中,秘密吸收党员,入党条件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工作积极,斗争坚决,立场坚定,忠实可靠,大公无私”。入党手续严格,即本人申请,1~3个党员介绍,支部大会通过,上级党委审查批准,后举行庄严的入党宣誓。誓言:“服从命令,严守秘密,阶级斗争,遵守纪律,牺牲个人,永不叛党。”新党员预备期,属工人、雇农出身的一般无预备期;贫民出身的为3个月;中农自由职业和其他成分出身的为6个月。
  是年6月,全县中共党员发展到664人。尔后,中共南广中心县委,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需要,加快建党步伐,10月底,共发展党员1862人,12月,为2093人。
  1933年,大量发展党员,在大型集会上(“五一”、“七一”)公开征收党员,7月共有中共党员3097名。尔后党员数无记载。
  1949年10月中共广昌县委建立时,党员都是南下干部,尔后,秘密吸收在减租减息、剿匪反霸运动中工农积极分子入党。
  1952年,公开接受党员之先举办训练班,系统地学习党员的知识。是年,各区都举办建党训练班,每区共办3期,全县有183人参加,其中女22人。在训练班上,全体学员都书写入党申请书,经区委组织员审查认可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后交支部讨论同意,报党委批准,共发展97名党员,其中:机关3人,农村94人。
  1955年,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坚持“党委领导,书记负责,全党动手,组织部具体管理”的方法。是年,县委对发展党员作了3年规划,第一年计划发展402名,实际发展246人。
  广昌县历年中共党员结构情况表单位:人广昌县历年中共党员分布表单位:人 1956年,举办建党训练班,培训积极分子1199人,其中发展党员206人。发展的重点放在知识分子、妇女阶层和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文教部门优先发展教员、医师以及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职工入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社会计、技术人员及其他有高小毕业程度的人。发展指标控制在农村党员总数占农村农业人口1.5%以下。
  1958年,贯彻上级“关于接受党员不是大量增加数量,而是提高现有党员的质量”的指示精神,着重在不能建立党支部的农业社、手工业社发展党员,优先吸收苏区老干部、农业社领导骨干,知识分子入党。
  1959年,积极大胆地发展党员,尤其注意在党的基础薄弱地区和部门发展与壮大党的组织。
  1958~1959年,发展党员570人,1960年为394人。
  1961年后,组织建设主要任务是提高党员质量,增强党支部战斗力。1963年后,结合面上社会主义运动进行整党,未发展党员。
  “文化大革命”初期,建党工作中断。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后恢复,并出现“火线入党”现象。1972年后,根据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党员。
  1980年后,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并优先发展知识分子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入党。
  1980~1984年,全县共发展党员265人。1985年起,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同时较多地注意在生产第一线青年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并加强建党对象教育和考察。1987年,全年举办建党积极分子、建党对象训练班12期,共有508人参加。1985~1989年,共发展党员849人,其中具大专文化的有288人。1990年,全县有大中专文化的党员617人。
  第二节重要会议一、中共党员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代表大会1932年5月,在广昌县城谢家祠堂召开,历时2天,到会代表100余人。大会主要任务:分析革命形势,规定党在当时的各项任务。
  省军区总指挥陈毅,代表省委在会上讲话。
  大会一致同意中共南广县委书记聂昭良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拥护临时中央政府对日宣言、巩固苏区扩大苏区、扩大红军、分田斗争、加强党的建设、地方武装建设、兴修水利等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南广县委员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1933年7月,在县城谢家祠堂召开,历时8天。
  参加这次大会正式代表170余人,列席代表100余人。会议由中心县委书记施更生主持,省委宣传部张部长(名不详)出席大会,并作重要指示。大会内容是:(1)军事动员:扩大模范营、赤卫军,实行全民皆兵,保卫苏维埃政权。(2)经济动员:打土豪,向富农、边区筹款,发行公债。对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宣传,发展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开展查田查阶级运动、发展党组织等问题作了研究。
  最后,大会选举新的中共广昌县委员会,选出施更生、马开初等4人为出席江西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次代表大会1956年5月13~20日,在县城召开。历时8天(当时,这次代表大会称“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在第四次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指出应与苏区时期衔接,称为第三次)。
  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92人,候补代表19人,列席代表11人,上级派代表1人,钨矿代表2人。
  大会按照党的总路线和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六中全会(扩大)决议精神,总结县委6年来的工作。
  大会审查通过广昌县1956年到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选举产生由22名县委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广昌县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县委监察委员会;选出2名同志为出席全省党代会代表。
  21日,举行中共广昌县委第三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各1人,常委9人。
  1957年12月1~9日,在县城召开中共广昌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历时9天。应到代表292人、候补代表19人;实到代表202人、候补代表18人,列度代表190人。
  这次会议以争取整风运动全面胜利,组织社会主义生产运动的全面高潮为中心议题。
  会议传达省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并批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和《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大生产运动》2个报告,并审查通过县第二个五年计划和1958年基本任务决议。
  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59年2月16~22日在县城召开,历时7天,当选代表303人。出席这次大会代表274人,列席代表25人。
  大会听取并批准单荣起所作的《关于办好人民公社,掀起春耕生产高潮,实现更大跃进的报告》;审查通过《关于广昌县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并选举产生31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广昌县委员会,选出2名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23日,召开中共广昌县第四届一次会议,产生11名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正副书记共6人。
  1960年1月24~25日,在县城召开中共广昌县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历时2天。
  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县委一年来工作,确定1960年生产任务。
  会上,通过《关于1959年大跃进的形势和实现1960年特大跃进的报告》,作出了“工农业产值要在1960年实现2493万元,工业产值达到600万元,增长27%,农业产值达到1893万元,增长72%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坚持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光荣旗帜》决议。
  1960年7月8~9日,在县城召开中共广昌县第四届(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历时2天。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成就和经验、教训,确定今后工作任务;选出出席省六届党代会的代表。
  会议听取并审查通过《关于县委工作报告》、《关于做好夏收夏种工作》、《关于在夏收夏种期间做好社员生活安排》等3个决议。
  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64年7月1~6日在县城召开,历时6天。
  应出席的正式代表306人,实到代表280人,列席代表37人。
  大会听取并批准单荣起所作报告,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树雄心、立壮志,为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好转和新的高潮而奋斗》;贯彻省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检查总结5年来工作,并分析当前形势,研究今后任务,确定七年远景规划;同时,选举23名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广昌县委员会。大会作出相应决议,号召全体党员、全县人民“更高地举起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三面红旗,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三大革命运动,尽快改变广昌县一穷二白的面貌。” 7日,举行中共广昌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共4人,常委11人。
  第六次代表大会(原称第三次,后将县第七次党代表大会改为现称)于1971年1月4~12日在县城召开,历时9天。
  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563人,列席代表358人,邀请代表178人。
  大会学习《人民日报》元旦社论,传达贯彻省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查通过黎明代表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所作的《工作报告》;对“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抓住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纲,继续深入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和加强党的建设,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等项工作”作出决议;对“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和训练干部,进行路线再教育”作出决定;经过预选和选举,产生由29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广昌县委员会;协商产生了出席中共赣州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13日举行中共广昌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会议选举9名常委,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
  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12月10~13日,在县城召开,历时4天。
  这次大会,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上次代表大会以来工作,分析形势,总结经验,讨论制定广昌县三年经济建设奋斗目标;认真研究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问题,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集中精力,同心同德为广昌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当选代表353人,其中女党员代表36人,实到代表334人。
  大会听取并一致通过赵焕起代表中共广昌县第六届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查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根据党章规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21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广昌县第七届委员会;选举4名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14日,中共广昌县第七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共4人,常委9人。
  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9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历时3天。
  当选为这次大会正式代表300人,候补代表30人。在代表总数中,妇女代表占15%;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占26%,其中有技术职称占4.4%;中青年党员代表占总数的39.5%。实际到会正式代表282人,候补代表27人。
  大会审议通过王福生代表中共广昌县第七届委员会作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开创广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工作报告和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23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广昌县第八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4名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30日,中共广昌县委第八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选举产生9名常委,当选正副书记共4人。
  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9月9~11日,在县城召开,历时3天。
  当选和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均为300人,特邀代表2人。正式代表中,各乡镇代表196人,县直单位代表104人;正式代表总数内有:妇女代表4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30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代表73人,45岁以下中青年代表200人。
  大会听取和审议王福生代表中共广昌县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了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24名县委委员、7名县委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广昌县第九届委员会;选举新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发扬苏区干部的好传统,同心同德,勤奋工作,勇于改革,开拓前进,为改变老区面貌,振兴广昌而努力奋斗。
  12月,中共广昌县第九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共9人、县委正副书记共4人。
  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3月21~22日,在县城召开。
  当选这次代表大会代表共301人,其中各乡镇代表205人,县直单位代表96人。总代表中,妇女代表4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50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代表76人;45岁以下中青年代表206人。
  大会一致同意刘志高代表中共广昌县第九届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搞好治理整顿,把我县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推向前进》的报告和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了相应决议。
  大会产生中共广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由新选出的25名县委委员、1名县委候补委员所组成,产生新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为完成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为实现经济兴旺、政治安定、社会风气良好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中共广昌县第十届委员会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正副书记4人。
  苏区时期中共县委历届领导人名录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广昌县委历届领导人名录一、重要工作会议 1953年5月18日,在区委书记、区长联系会议上,确定今后工作转入以经济建设和互助合作运动为中心。
  1954年1月在区委书记会议上,确定贯彻执行总路线,努力发展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互助合作;摸清底细做好粮食统销工作为农村工作三大任务。
  1954年9月7日,在全县干部会议上,传达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反党罪行,联系实际,对照检查个人主义,骄傲自满,不团结,本位主义,分散主义错误。
  1954年9月23日,在县直属机关单位干部大会上,动员干部厉行节约,严惩贪污,反对浪费,完成大规模经济建设任务。
  1955年11月15日,召开区、乡干部会议,贯彻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议》,并对这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立即动员起来,迎接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到来。
  1956年5月26日,召开知识分子会议,会期5天。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着问题的指示,检查不尊重知识分子,安排使用不当的问题;研究了关心知识分子包括入党、解决夫妻分居及生活困难等问题。
  1957年2月8日,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会上,贯彻“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精神。同时总结上年农业生产和办社工作,提出当年农业生产任务,确定在农业社全面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生产责任制。
  1957年8月29日,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会上,部署开展农村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其内容主要是合作化优越性,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工农关系,肃反和遵守法制问题。其做法是分批进行,第一批是主要产粮区乡社和三类社,采取提意见摆问题,讲道理,回忆对比,进行大辩论,时间从9月10日开始,为期1个月;第二批,着重对粮食统购统销进行正面教育,保证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不搞大辩论,其他方面的内容只是一般教育。
  1958年8月26日的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专门研究成立人民公社问题。会后3天,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9年10月3日,在县委全委扩大会上,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批判部分党员和干部对“‘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模糊认识”和“右倾思想”。
  1959年11月22日,县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关于猛干一冬春,大搞水利建设的意见》。贯彻中央提出的以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群众为主方针,完成土石方103万立方米。继建和新建万亩以上大型工程2座,千亩工程3座,千亩以下小型工程17座。增灌面积1.7万市亩,改善面积1.5万市亩,增加容水量1.630万立方米,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兴建农村水电站7个,装机容量(含青桐)879千瓦。
  1960年12月5日,有1323人参加四级干部大会,会期6天。会上县委总结检查三年办社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缺点错误作了自我批评。研究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物资劳力,等价交换”及允许社员在完成集体生产任务前提下,有个人小自由等政策。
  1961年9月16~23日,在县三级干部会上,传达省三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和总结。县委以中央12条①(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60条②(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60条。)为准绳,检查三年来工作:三年来粮食增产很少,经济作物又差,有的比1957年减少,尤其是油料作物大幅度下降,家禽生产遭到很大破坏。还分析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急躁冒进,忽视客观规律,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搞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纠正这一错误,使农业生产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提出进一步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贯彻执行政策,坚决彻底退赔,进一步肃清“五风”、“三害”残余,切实改正干部作风。因地制宜地全面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加强领导等措施。会议期间,有457名干部查上当、放“包袱”,检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多吃多占、超支挪用、瞒产私分、铺张浪费等问题。
  1964年1月20日,在干部大会上,部署农业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增产节约、“五反”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3批进行,年底结束。主要内容:领导干部彻底“洗澡”、“下楼”;整顿组织纯洁内部;进行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团结对敌,揭开“阶级斗争盖子”和生产上“两条道路斗争的盖子”;搞好组织建设和增产节约,完成各项任务。
  1965年12月上旬,在干部大会上部署第三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要求在运动中,“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工作”。同时,开展“为革命种田,用革命精神种田”大讨论。
  1966年6月5日,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时间3天,研究部署在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
  1972年8月13日,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传达提纲》;部署全县开展“批林整风”运动,深入批判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
  1973年7月1日起,在3天的县三级干部会上,学习毛泽东主席“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总结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农业学大寨”的经验。会议要求全县人民以大寨人为榜样,振奋革命精神,鼓足干劲,奋斗抗灾夺丰收。
  1974年12月9日,举行县四级干部会,到会1600多人,贯彻落实毛主席“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了。现在,以安定为好,全党全军要团结”的指示。
  1975年9月23日,县三级干部会议以毛泽东主席关于理论问题、关于安定团结和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3项指示为指针,查路线、查干劲、查作风、挖根源,动员全党和各行业大搞农业,掀起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为实现农业更大发展打好基础。
  1975年11月11日,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会期5天,到会2400多人。大会传达了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制订了《广昌县1976~1980年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号召全县人民苦战5年,把广昌建成大寨县。
  1976年10月20日,在县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央“打招呼”会议精神。会议拥护党中央对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采取果断措施。23日,在县城召开万人庆祝大会,拥护党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
  同月,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派遣100余人的“南繁工作队”,赴广东海南岛陵水县英州公社繁育水稻杂交良种。繁殖不育系70市亩,制种339市亩。
  1976年10月下旬,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部署县社各单位,抓住重点,开展群众性的大检举、大揭发,加紧搞好清查和大批判,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和影响等工作。
  1978年12月29日,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研究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目前必须集中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的问题。
  1979年2月2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到会250多人,会期3天。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会上县委宣布: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及1976年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县委、县革委涉及到这方面的文件、材料、讲话都是错误的,一律予以撤销和作废;在“批林批孔”期间,县委决定召开的3个全会以及所作决定,下发文件、讲话材料,也都是错误的,一律撤销和作废。
  1979年3月8日,在全县三级干部会上,研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为错批错斗的基层干部和社员平反,纠正冤假错案;部署建立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四固定(劳力、耕牛、农具、土地常年固定到组),三包(包工、包成本、包产量),一奖罚(超产奖励,欠产扣罚)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9年6月在全县三级干部会上部署计划生育“六月大会战”工作,提出全县完成人流、引产636例,上环和结扎995例。
  1980年3月13日,县委在全县公社书记和县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上提出当年做好4件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有艰苦创业精神;要建立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并强调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上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还对继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和拨乱反正工作作了布置。
  1982年6月23日,县委在甘竹公社召开全县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做好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增强责任感,处理好工作与责任田的关系,解决干部中吃亏思想;对群众要加强“一坚持”、“两不变”和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理想、道德等方面教育。同时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82年11月23日,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布置完善“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决定: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除1名在家主持外,原则上都要下去;县直属单位,凡有双线以上的负责人,都要去1名,县直属单位抽调干部,一同协助大队完善责任制。
  1983年12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强调各级领导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从下到上逐队逐户逐项清理当年合同,兑现合同,保证农副产品交售,集体提留上交任务完成。
  1984年10月,召开常委会,就县委常委加强自身思想和作风建设进行研究。对执行党的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接受群众监督,反对以权谋私等10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作为县委(1984)广发36号文件发给各级党组织。
  1985年,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上年经济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研究提出当年经济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对调整农林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活力、搞好技术改造、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搞活商品流通等工作作了部署。
  1986年,举行县委第四次全委扩大会,传达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工作。
  1986年9月24日,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会议总结前3个月的经济工作。经济形势主要表现在:早稻总产,蓖麻种植,花生总产,油菜籽总产,生猪存栏、出栏都有增长;植树造林30743市亩、封山育林达46市亩;重点扶助困难户4000户;工业总产值完成年计划57.97%;预算内企业利润完成年计划56.2%;二轻集体工业总产值、商业购销、上交税金、县财政预算收入都有增长;城乡储蓄大幅度上升。存在问题:工业生产预算内企业总产值均有下降;早稻单产、农业投资效益低于全区水平。会议指出了思想、工作、作风上问题,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总结工作,肯定成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会议还强调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对深入搞好改革,当前生产、村级整党、计划生育、老区建设、信访、征兵等工作也作出具体布置。
  1987年9月25日,全县治安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全县3年多来打击刑事犯罪取得成果,分析当前治安形势,布置今后治安工作。
  1988年3月9日,全县政治工作会议召开。有6个单位向大会介绍经验。大会肯定近几年政治工作成绩,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三个转变,即改高于一切地位为服务地位,改形式简单化为多样化,队伍一线式为网络式。也指出存在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政治工作“过时论”、“取代论”、“无用论”,政工干部“多余论”等模糊认识。认为在新形势下,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作用。会议提出了要抓好党的基本路线、理想、民主与法制、纪律、形势政策、马克思基本原理、党性党风党纪、革命传统8方面的教育。
  10月21~22日,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认为:要正确认识形势,充分认识解决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明确治理和整顿的重点;要牢固树立维护党中央和国务院权威的观念;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会议还布置当前工作,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严肃纪律,发挥政治优势。
  1989年1月21~22日,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8)1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1988年形势;研究部署1989年工作,提出今年国民经济发展总的目标是实现三个一,即:工农业总产值突破1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增100元。还为农业开发总体战第一期战役提出要求:新增各种专业户1000户;开发林业70000市亩,开发“三荒”10000市亩;推广水稻双季杂优吨粮田、“烟—秧—稻”连作、莲壳栽培香菇;改造残低次林,改造低产果茶园,改造低产池塘;搞好莲稻套种高产、油茶高产、白莲高产、烟叶上山高产、网箱养鱼高产、莲田养鱼高产等示范;建设水稻良种、旱粮良种、林业、新技术试验、果苗、养殖、烟叶等7个基地;进行垄式栽培高产、蜜梨、蜜柚、蚕桑、烟叶品种选优、养鳝、莲芯药用等7项试验。为实现这一目标,县委、县政府已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对其他工作作了布置。
  1989年4月12~13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从严治党”,搞好廉政建设,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制度建设,同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班子建设,把党的建设同改革开放结合起来认真抓好经济工作。
  1989年5月5日召开全县廉政工作会议,会议肯定前段廉政建设工作,造了廉政建设的舆论。成立清房、清欠和农资公开供应分配3个办公室,并进行工作。接待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吃大喝现象明显好转。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提出要继续清理干部违纪建房,收回拖欠、侵欠公款,做好农资公开分配,改进接待等工作。还强调要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并使之成为制度化和经常化。
  1989年8月7~8日,召开县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还对继续深入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抓好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作了部署。
  1990年1月11~12日,县委召开全县宣传工作会议,时间2天。这次会议是配合当前学习五中全会文件,以及中央有关东欧局势对策。研究部署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落实好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统一全县广大党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认识。达到中央提出一要稳定、二要鼓励的目的。会议对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巩固发展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等方面作了部署。
  1990年4月27日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研究新时期加强我县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社会环境。
  1990年6月29日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研究我县如何实施地区“661农业开发工程”,部署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决定抓好九项工作,打好冬种、冬修、冬改、计划生育四个大仗。县委、县政府对抓好九件事提出要求。1、改造白莲生产,稳定白莲种植面积30000市亩选用良种,至1992年全面实现良种化;莲田养鱼面积突破10000市亩,搞好莲芯、莲藕、莲荷、莲梗、莲壳的开发利用。2、扩大烟叶生产,晒烟种植面积1992年达25000市亩,总产50000市担;烤烟种植面积40000市亩,总产80000市担,1992年达50%。重在让烟叶上山进坑,开发利用荒地。3、抓好苎麻生产。4、加速发展林果业每年封山造林100000市亩,提出“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昌”。5、建设白莲市场。6、完成沙子岭造纸厂扩建工程。7、配合地区完成11万伏输变电线路建设。8、今明两年全县基本实现校园六配套。9、强化村级建设。
  1990年8月26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就整顿机关作风作了部署。强调4点:要加强对整顿机关作风的领导,抓好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边整边改;严肃纪律,健全制度;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和行政措施。
  1990年9月24日,县三级干部会研究部署全面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推动其他各项工作,促进“661工程”实施和九件事实现。会议对这次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提出了要求和解决主要问题。在农村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教育,解决好农民社会主义观念问题,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完善经营体制,朝着“四个一”的目标而努力,即:一个达标村党支部、一条致富路、一个办实事经济实体、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掀起冬种、冬修、植树造林高潮;狠抓计划生育,狠刹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歪风。在企业进行以“历史与国情、建设与改革、传统与使命”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到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上来,引导到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在机关继续进行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使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党的领导信心,做到廉政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学校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纪律教育、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1990年11月19日,召开县直机关负责人会议,研究落实县直机关单位参与农业开发问题。会上通报县委、县政府决定和有关情况:在旴江镇白田村茅里岗建立县直机关农业开发基地种柑橘,面积300市亩。
  第三节党的工作一、干部人事干部任免苏区时期的各级干部任免,无可稽查。
  新中国建立后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初期,县级正副职由省管理及任免;正副区长、正副科长一级的干部均由地委任免。正副县长于1952年起,经同级人代会选举产生。
  1956年8月,县委建立干部分级接口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管理各级党委机关、县人委机关和县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干部,并负责全县干部挑选、调配、使用;县委农工部管理县属农林水有关单位干部;县委宣传部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友协等有关单位干部;县委财贸部管理财贸有关单位干部;县委工交部管理工业、交通有关单位干部;县委统战部管理县政协机关、县工商联干部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宗教界党外上层代表人物。县委还对县常委管理干部作了规定: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秘书、监察员、区委委员、各乡党总支(支部)正副书记、县人委直属局及其二级单位(不含公检法机关)副职领导(以下省去“领导”两字)。
  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属党群部门的干部均由县委任免,凡属政府机关均由县人委任免。并协助管理地委、省委管理的干部。地委管理任免干部有:副县级干部、县委部委办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区委的正副职、县人委委办单位正副职、局级单位正职;省委管理任免干部有正县级干部。中共县委正副书记、常委、县监委正副书记分别经同级委员会选举产生;县正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经同级人代会选举产生。
  1958年9月,县政协正副主席经同级委员会选举产生。
  是年,公社党委正副职、公社管委会正职由地委管理,均分别经同级委员会、人代会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副主任由县委常委管理,县人委任免,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
  1964年1月,县委对干部管理权限作了调整,县委组织部管理党群系统的干部;县人事局管理县人委直属局、委、办单位干部及其下属企业单位干部;县文教局、县卫生局、县农水局分别管理中小教师、医务工作者、农水技术人员。县委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主要干事,工、青、妇单位秘书,县政府各委办单位秘书,县直属二级单位副职,公社党委委员、秘书、监委正副书记、人武部正副部长、团委书记、妇联正副主任。这一期间,县局级单位副职上升地委管理任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正职上升省委组织部管理任免;县委副书记由省委管理任免。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管理权限有过变动。之后,又有所调整,调整后县委常委管理县委部委办单位秘书,县工青妇单位副职,县人大办公室副职,及其他办公室正副职,县政府直属局副职,委办秘书,县政协副秘书长、秘书,县直属厂矿、中学、医院正副职,县国营公司正职,县事业单位、馆、所、场正职。曾一度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均由县委任免。
  1981年11月,对干部管理权限又作出变更。县委负责管理县委各部、委、办、秘书、检察员,县委党校办公室、教研室正职,县人大常委直属各办公室正副职,二级单位正职,县政协副秘书长,乡镇党委委员。并对任免机关作出明确规定。
  县委任免党委、政协、群团单位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属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
  县人大常委通过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由县长提名);任免县人大常委办公室正副职,县法院、县检察院副职。
  县人民政府任免政府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属县委常委管理的干部。
  县委组织部考察研究,提请县人大常委通过任免干部有:县人大常委办公室秘书、县人民法院副庭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党校所设科室副职,公社党委秘书,组织部管理任免干部有:县政协秘书,团委正副书记,妇联正副主任,县政府委办单位秘书,局所设股正职,县属二级单位副职,公社财贸、卫生单位正职,县完全中学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初级中学、公社完全小学正职。还管理党群系统其他干部。县人事局参加组织部管理任免那部分属政府系列干部考察和研究。
  县局委办单位管理本单位(不含上级管理任免的干部)及其下属单位干部。
  1984年,地委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将县直属一级单位和乡镇正职,放给县委管理。县委也相应地将县属二级单位正职下放给县委组织部管理。组织部也相应地将二级单位副职下放局委办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后,县委管理的干部有:县直属一级单位正副职,县委各部委秘书,县人大常委、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县政协正副秘书长和秘书,县纪委常委、纪检员、各科室正职,县委党校正副职及其办公室、教研室正职,县医院、县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正职,教师进修学校正副职。是年,县委副书记下放地委管理。
  1986年10月15日起,县委部委办部门秘书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家办公室的秘书,下放到县委组织部管理任免,不再属副科级干部。原任秘书均安排为副科级职务。
  1988年,县委组织部长、县劳动人事局长、县公安局长由地委组织部审批。县委根据“管少、管好、管活”原则,将乡镇党委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副职下放给县委组织部审批。组织部也相应将乡镇党委秘书、纪委副书记、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下放到乡镇党委审批。乡镇人武部副部长,经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由县人武部审批。
  1989年3月起任命的乡镇党委委员享受副乡级政治、生活待遇。
  1990年,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无变动。
  干部轮训1949年10月举办短期青年干部训练班。同年11月举办民主运动训练班,学习国内外形势文章、社会发展简史一书、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文件。
  1950~1957年期间,先后举办有土改训练班(以下简称班)、乡民兵干部班、土改复查班、农村干部班、妇女干部班、普选班、建社骨干班、乡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班、区公安财贸干部班、老干部班、团干班、文化速成班共24期,最长时间为3个月,共轮训干部5215人。1956年为轮训干部最多一年,达1417人次。学习内容有:1950年学《论人民民主专政》、征粮条例;1951年学军事教材、土改法、婚姻法;1954年学建社(初级、高级合作社)步骤、做法有关文件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材料;1955年主要学业务、学文化、学党章;1956年学政治理论、社会发展史和学文化;1957年学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当时有关政策规定。1951~1955年还输送中南干校、省委党校、地干校学习共286名,以县级、区级干部为最多。
  这一期间,干部轮训专门教学机构未设,由县领导和有关县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课。
  1958年,县委党校设立。组织校务委员会,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党校校长组成,负责全县干部轮训教育工作。
  次年,党校教研组成立,由17人组成,邀请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交部、办公室和县监委、农业局、商业局、粮食局、文教局、中学、检察院、科学院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其任务:根据中心任务理论教育内容,研究解决有关理论问题,推动教学工作的开展。活动形式:根据各人业务,结合中心任务,调查研究,定期集体讨论,定人定期写学习论文,一月举行1~2次工作会议。
  1958~1959年为适应当时社会主义全面跃进的需要,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相继举办训练班11期。参加有区乡党政系统和文教卫系统、财贸系统的干部,苏区老干部,手工业社主任和党支部教员,生产大队和工厂党支部书记,生产大队民兵连长,共1441人。重点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年全县农业社生产队长分别集中在赤水、城关2地培训,时间6天。
  1960年,办2期文化学习班,每期4~6个月,每期60人。1961年,县委党校职工增至8人,其中:理论教员3人,文化教员2人,辅导员1人,但常抽去搞中心工作。只办班7期,轮训1223人,其中脱产干部181人。
  1962年1月,县委训练干部领导小组成立,由1名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党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任务:贯彻上级党委有关训干指示,研究全县训干计划,解决训干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是年,举办5期训干班,参加共1103人,其中社属单位干部和大队干部922人。
  1964年,党校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停止办班。
  “文化大革命”初,办1期干部训练班,旨在“突出政治,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改造好世界观”。过后,党校成立了“红卫兵”接待站。
  1968年,县革委成立时,党校教员下放,“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尔后,县革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成立,教职员工达13人。当时没有系统地轮训干部,而是根据变幻莫测的政治形势,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以“阶级斗争为纲”,“两报一刊”(即:《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文章、党的“九大”政治报告为教材,其目的达到所谓的“提高两条路线斗争觉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1973年,干部轮训教学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相继举办县社领导、县中层干部、公社大队青年干部、妇女干部、民政干部、公社文教卫和财贸干部、大队党支部书记,以及县属单位理论辅导员,生产队理论骨干不同类型短期学习班。学习内容主要有:1973年学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提纲》、毛泽东《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还有“十大”文件等。并联系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实质,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1974年学有关“批林批孔”材料。1975年学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重要指示、《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四届人大文件和当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文章,以及毛泽东关于开展对《水浒》评论指示。1976年学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最新指示和当时“两报一刊”文章,旨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至1976年共办学习班18期,轮训干部1390人次。
  1977年,举办干训班2期,参加有201人,主要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8年,举办工交系统干部读书班、大队党支部书记新时期总任务学习班,共有410人次。学习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和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在扩大的中央会议上讲话,列宁的《卡尔·马克思》,毛泽东的《实践论》。学习重点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9年,进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决定,分8期轮训干部1172人次。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总结30年的经验教训,研究处理工作重点转移后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1980年举办6期读书班,先后参加有党员干部、理论辅导员、大队党支部书记共411人次。学习内容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党的建设理论,包括《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1年,组织以工代干68人,学习党史党建、政治经济学及政策。组织在职干部107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办班3期,有武装干事、民兵连长、青年干部共146人参加。学习中共党史、毛泽东的8篇哲学著作(《实践论》、《矛盾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战争和战略问题》、《抗日游击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和《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3、1984年办班6期,参加共有794人次,内有5套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要学习《邓小平文选》、《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1985年,办班2期。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宣传委员、理论辅导员参加共126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2期还学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文件。
  1986~1987年,举办普及法律学习班2期,还有中层干部学习班1期。学《政治经济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2本书。干部初中文化补课学习班1期,学《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政治经济学》(蒋学模主编);中共十三大文件学习班3期。这一期间共轮训480人次。
  1988~1990年,举办科级干部生产力标准学习班1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论》理论辅导员学习班1期,“两个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理论辅导员学习班1期;科级干部学马克思哲学轮训班3期,共轮训1254人次。这一期还举办乡镇党政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3期,共轮训1254人,经考试全部及格。
  1989~1990年,县委党校首设干部中专(政工专业)自学考试辅导班,共4期。有13名学员考试全部合格,获中专文凭。另有19名可在1991年毕业。
  1990年,县委党校有教职员工13人,其中大专文化6人,本科1人,中专1人,高中3人;评聘为讲师1人,助理讲师2人。有校舍兼办公大楼1幢,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学员宿舍设备较全,可住102人。有藏书9千余册。
  班予建设建国初期,提拔干部根据上级关于干部逐步实现地方化的要求,从阶级成份好,政治历史清楚,有一定才干的本地工农积极分子中挑选。
  1953年,实行干部交流,当年调离县13人,内有县级5人,区级8人。
  1956年,贯彻“积极慎重,大胆提拔”政策,提拔各级干部。是年起,渐次在知识分子中选拔干部。
  1960年后一度干部提拔甚少。提拔干部从阶级成份好的中共党员中挑选。1965~1970年有提拔为县级干部1人。1971年起,陆续提拔科级干部。公社的聘用干部,赴海南制种干部多数提到公社领导岗位。
  1978~1983年,先后提为县级干部10人,其中进县委、县政府(县革委)领导班子有8人。
  1984年上半年,县乡(场镇)体制改革时,按照领导班子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实行新老干部交替。为挑选县级班子后备干部,县委召开一次推荐会,有县属单位副局长以上干部参加。还对乡镇和县局委办单位领导班子人选进行民意测验,然后对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逐个地全面考察,经上级党委或县委批准,在后备干部中起用9名进县级领导班子,49名进乡(镇、场)和县局委办领导班子。进各级领导班子干部,打破台阶常规。还有51岁以上、60岁以下县级、科级的老干部退居二线共33人,以53.4岁为最多,不担任实职。分别担任顾问、调研员、协理员、助理员。新老干部交替后,改变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与上届比,县委常委班子平均年龄为42岁,下降16.6岁;中专以上5人,占总数55.5%,上升41.7%。正副县长平均年龄42.6岁,下降8.4岁;中专以上4人,占总数80%。县局、委、办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1.8岁,下降4岁;中专以上者占总人数65.2%,上升28.7%。乡(镇场)党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36岁,下降4.8岁;高中以上者上升为30.9%。正副乡长平均年龄为32.5岁,下降9.6岁;高中以上者上升为42.7%。
  1985年起,一年一度协助地委考察县级后备干部,还加强科级干部第三梯队建设。这批后备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占61%;有大专学历占30%,有高中文化占61%。县委组织部与县委宣传部考察县经委口所属厂矿班子;协同县人武部全面考察,并调整充实乡镇武装领导班子。
  1985~1986年提为科级干部42人。
  1987年,换届选举,县委常委和正副县长均是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分别比上届上升44.5%和20%。县委常委年龄36~40岁2人,41~45岁5人,46~50岁1人,51~55岁1人。正副县长年龄31~35岁1人,36~40岁2人,41~45岁1人,51~55岁1人。县局委办正副职共139人,有中专以上文化占66.18%;年龄在31~50岁占74.82%,51~55岁占17.26%,56岁以上占2.15%。乡镇党政领导共95人,中专以上者占57.89%;45岁以下者占92.63%,46~50岁者占7.36%。党委和政府班子平均年龄分别为35.5岁和36.3岁,比上届下降0.6岁和0.8岁。有中专以上文化分别占61%和60%,比上届提高11%和10.9%。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新进乡镇党政班子14人,副职提正职5人,交流43人(县属单位调入基层9人,乡镇之间调动25人)。
  之后,相继考察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考察内容先后有“品德、能力、性格、年龄”和“德、能、勤、绩”。在此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合理组合”,“大稳定、小调整”要求,调整班子成员89人。
  1989年11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同时,考察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为时2个月。
  1987~1989年,有提拔副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2人。
  1990年,换届选举后,县委常委共9人,正副县长共5人,文化都在高中以上,年龄都在36~50岁之内。县局委办领导班子成员共133人,高中以上者占80.45%,50岁以下者占84.21%。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共124人,高中以上者占82.26%,30岁以下者占47.58%。
  此次换届中,有提拔为正县级1人,副县级6人,科级19人。
  1985~1990年,共有74名科级以上干部退居二线当调研员,年龄都在56~60岁之间。
  其他干部审查:1956年7月,县委先后成立审干办公室和审干“三人小组”,并抽调16名干部为专职。时有2073名脱产干部,7876名不脱产干部。
  审查国家干部,中小学教员、农村生产队长以上的基层干部,重点是负责主要工作的干部和掌握要害措施的技术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根据“严肃慎重,稳步积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审干方针,全县分4批进行,至1961年9月基本结束。全县已审查对象,占全县干部总数8.43%,其中完全审查清楚已作结论的,占审查对象90.9%,待后继续搞清占7.5%,暂时挂起占16%。
  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冬~1982年6月,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除去调出外地的40起外,对306起案件都进行复查。推倒一切不实之词,实事求是地结论,其中受各种处理案件27起,全部纠正14起,部分纠正5起;改变处分恢复公职13人。对受迫害致死14名干部,也实事求是的重作结论,都补发安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其家属受株连而下放农村的都已收回城镇吃商品粮。因受冤假错案影响而扣发、停发工资的14名同志都得补发,共计23587元。
  1983年初,复查1950~1966年初期的案件,重点是肃反、审干运动的案件。对这2次运动中473起案件,全面筛选,确定复查32起,纠正20起,其中改变性质2起,改变处理12起,改变性质改变处理6起,收回安排工作4起。受株连而下放的家属恢复城镇户口、吃商品粮3户。
  1989年,“文化大革命”老案复查结市因冤假错案受到处理的同志,均恢复名誉、党籍、工龄。受株连家属全部恢复吃商品粮,其子女也均安排就业。还为“文化大革命”之前因冤假错案而造成工资偏低的46人,都晋升一级工资。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82年起全面检查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至1987年基本告一段落,转入经常性工作。
  1988年,调查知识分子队伍状况、人才分布和需求。发现除教师、医务人员和农技员外,70%的知识分子在县属单位,乡镇人才奇缺。
  之后,县委、县政府下达《关于加强知识分子的几点意见》。县委组织部下达《广昌县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和作出知识分子工作三年规划。还以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宣传党对知识分子基本估计和基本政策;建立例会、目标管理、走访谈心、信访接待、人才管理、检查评比共6项制度。
  1989年,建立“人才库”,收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共780人,拔尖人才2名。并有一年一次考核。1989年有126名大中专毕业生下基层挂职锻炼。
  1985~1990年,知识分子加入中共320人,提拔副级以上56人,其中县级6人。其家属“农转非”319人,其子女照顾就业202人。改善住房条件339户,调整学非所用38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人,平反冤假错案14件,清理人事档案4件,退回财产54件、私房13件,补发停发工资10件。
  1988年12月~1990年,全县高级知识分子和优秀拔尖人才一年一次检查身体。这一期间,落实县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接待来访62人次,来信68件。
  1990年,全县共有知识分子2911人,其中女562人,社会科学类1672人。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984年9月1日成立广昌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属副科级单位,属于县委组织部管理,编制3人。1986年2月27日,改称广昌县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方针政策,做好全县知识分子协调工作。
  二、宣传教育苏区时期根据土地革命总任务,开展以武装斗争为中心,以土地改革、扩红支前、经济建设、妇女解放为内容的宣传教育。
  1931年春起,开群众大会、演革命戏、登门上户宣传打土豪、分浮财、烧田契、分田地。还开展查田运动的宣传。
  1932年6月、11月及次年下半年,开展认购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宣传。还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编唱妇女剪发、放脚歌,提倡妇女参加革命运动。宣传禁烟、禁赌、禁奴。破除封建迷信,少先队员自发地捣毁庙里菩萨、祠堂神主牌。
  是年,相继开展中华苏维埃政府提出的扩大“十万红军”和中央发出“扩大百万铁的红军”号召的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军。同时,用亲串亲、友串友的办法,做应征青年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许多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送弟、妹送哥当红军。整班整队的少先队、游击队开赴前线加入红军。在苏区期间,全县参加红军达15400人。
  1933~1934年3月,开展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与革命事业的宣传活动。机关单位节约经费16000多元(苏区币),全县人民节约大米6万多公斤。借出十多万公斤稻谷,支援革命战争。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宣传 1950年,宣传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1951年4月8日,成立抗美援朝广昌分会,开展和平签名运动,举行全县性的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罪行的示威游行。接着,开展群众性爱国募捐,计11.1万元用于购买飞机大炮,动员青年参军参战,保家卫国。1952~1957年,先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过渡时期总路线、婚姻法、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一·五”计划、粮食统购统销、整风反右的宣传。
  在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宣传中,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区乡也相应成立报告团、宣传队,共7516人,到农村宣讲合作化优越性,动员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1958年,全县组成声势浩大的万人宣传大军,宣传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还宣传“大炼钢铁、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党的八届八中全会之后,又开展全民性的“反右倾、鼓干劲、迅速掀起大跃进”的形势教育,以“有没有大跃进”、“人民公社好不好”、“要不要坚持供给制”为题,组织辩论。全县有539人受到错误批判。随后,又开展“五破五立”、“变五化”宣传,即: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破个人主义、立集体主义,破少慢差费、立多快好省,破中游思想、立上游思想,破轻视劳动、立劳动光荣;变为思想共产主义化,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劳动自觉化,作风战斗化。
  1961年,进行整风整社宣传,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60条)、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及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总结经验教训,不搞典型批判,不扣帽子,纠正大跃进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命令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同时为在“反右倾”中受到错批的同志甄别平反,历时3个月。
  1962年起,县委用了4个冬春进行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宣传。以反“六风”(特殊享受、损公肥私、贪污浪费、腐化堕落、封建迷信、投机倒把)为内容。
  1963年,宣讲“双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
  1962~1963年,还将形势与任务教育,贯串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1963年组织向雷锋学习的宣传,先后成立学雷锋报告团,成立宣传活动工作小组,采用开报告会、广播大会、巡回展览图片、教唱歌曲等形式,掀起学习雷锋的高潮。1964年,以阶级教育为纲,访贫问苦,召开全县性的忆苦思甜大会。组织社员学习刘介梅忘本回头的材料。抓住“四清”,开展对敌斗争,煞住副业单干,投机倒把,买卖婚姻等歪风。还进行“农业学大寨”宣传,学习大寨政治挂帅、爱国爱社爱集体思想,自力更生精神。1965年宣讲“23条”精神,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结合组织以“为革命种田、用革命精神种田”为题的大辩论,落实“农业60条”,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同时开展战备动员教育,组织183名报告员、1217名宣讲员,宣传政事政策、形势任务。
  1966年,县委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宣传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负责。
  1973年,县委在全县开展“批林批孔”宣传。同年冬,组织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宣传,并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纲,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深入开展。之后还进行“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宣传。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罪行。还组织“工业学大庆”宣传活动。
  1978年5月,成立宣传队,巡回各公社,宣讲新时期总任务,宣讲今后三年和八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8年12月,历时6年“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宣传结束。之后,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印发中宣部的宣传提纲,编写宣讲材料。县委宣传部、党校派人在全县干部大会和轮干班宣讲。
  1982年5月,在全县开展以“一坚持、两不变、三兼顾、四提倡、五反对”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变,生产责任制不变;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提倡文明科学、遵纪守法、造林护林、婚姻自主;反对封建迷信、赌博偷盗、占田盖房、乱砍乱伐、买卖婚姻。
  在宣传中共十二大报告和新党章中,县委宣传部汇编印发学习辅导材料2700份。干部、职工购买十二大文件单行本、汇编本10535册。县委宣传部和党校培训宣传员858名。抽出人员到公社、县属单位作辅导讲课33场。尔后,相继宣传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还开展中央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范围重点、政策界限和方法的宣传。
  1985年,宣传中共十三大文件,时间长达7个月。县委宣传部向全县转播中宣部主办的“党的十三大文件学习辅导报告会”的电视录像,举行报告会。随后,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国防教育。培养骨干2200名,赴各地、各单位宣讲,时间为1个月。在全县开展形势与任务教育中,组织报告团,先后到乡(镇)、县城中学,举行报告会13场,听众9000余人。
  1989年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人民日报》“4.26”社论。县委宣传部撰写《要认真组织学好〈人民日报〉“4.26”社论》的广播评论,向全县广播。随后,为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县乡(镇)抽调225名干部组成28个宣讲队,开展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宣传教育。县六套班子领导成员也分赴16个乡(镇)带头宣讲。全县受教育干部、工人学生达9000余人,农民3000余人。在这场斗争中,全县未发现参与动乱和反革命暴乱、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和事。
  是年11月,县六套班子领导成员都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指导对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文件宣传学习。
  1990年,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是年,在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8月试点,9月全县铺开,分3期进行(至1991年1月结束)。先后从县属机关抽调共600余名干部赴村(组)宣传。同时评选“三户”活动,即: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全县评出1490双文明户,受到乡(镇)党委和政府表彰。在评“三户”中,坚持正面教育,掌握政策。全县有90%强交清历年拖欠的公购粮和集体提留;2873例节育对象接受手术,其中结扎1400例;1108名犯有赌盗劣迹的农民写出戒赌、戒偷保证书;826对违法婚姻接受罚款,补办婚姻登记;1474户农户违章占地建房接受处罚;752户农民因乱砍乱伐林木补交税费;364户不赡养老人的晚辈承担赡养责任;129户邻里农户经调解和好了。
  1985~1990年,还进行经济宣传。县委宣传部根据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1985年物价改革的宣传提纲》,指导县电影公司制幻灯片、县广播站编播专题节目进行宣传。在宣传物价改革形势与政策时,与县物价局联合举办物价问题对话会,参加的有县领导、各界代表。又通过县差转台播放物价改革宣传的电视录像报告,共3场。还宣传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城镇居民肉价补贴发放办法的宣传提纲》。
  尔后,宣传中央(1986)1号文件,编写宣传要点发至村民小组学习。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文件。宣传劳动制度改革。
  还开展白莲生产优势的宣传。协助省电视台拍摄专题电视片《莲乡行》、《莲子菜》;向《瞭望》杂志发出刊登白莲广告;同时组织白莲生产经营稿件。1990年,新莲上市时,组织开展白莲宣传月活动。被省地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采用稿子共有10余篇。
  1990年,广昌信息工作、新闻报道被地区分别评为第一名和二等奖。
  理论教育 1957年成立县业余理论学校,辅导全县干部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
  1958年,全县掀起理论学习高潮,学习《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斯大林论苏维埃社会主义经济问题》2本书,并召开了誓师大会。学习面干部为99%、工人为95%、成年农民为68%。
  是年,公社各种学校应运而生,成立公社业余党校5所、“红专”学校、“三合一”农民夜校共103所。
  1959年5月成立教研组,由17人组成,邀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热心理论研究的同志参加。教研组的活动形式是,根据各自不同的业务,结合中心工作,有目的地调查研究。原则上每月集体研究1至2次,定人、定题写范文。
  1959~1960年学习《论共产主义》、毛泽东的政治经济理论和《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著作。
  1961年起,转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9篇文章和《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每周二、五为干部学习时间。每个章节的学习先由领导作辅导报告,宣传部定期测验、检查笔记。整个学习结束时,评选学习模范。1964年暑假还集训中小学教员400名。1965年10月召开全县学《毛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理论学习中断,主要学习毛泽东关于“坚持阶级斗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1977~1978年,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1978~1979年,进行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1979年以后,主要是经济理论学习。围绕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个中心,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总结建国35年来的经验教训,以指导今后经济工作。
  先后学习胡乔木《按经济规律办事,加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并采取小集中方法。县委宣传部还培训了46名理论辅导员。
  1982年学习《陈云同志文稿选编》(1956~1962)。采取按系统成立大组上辅导课,分单位自学讨论,然后统考,参考率为85.8%。对成绩优秀者,开大会表彰奖励。
  1983年,为学习《邓小平文选》,县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县委宣传部作报告,并组织交流学习经验。
  1985年5月开办干部甲组哲学班,学习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授辅导课62节。年底,学完辩证唯物主义部分,举行统考,85人参加,名列全区第三名。次年6月,地委讲师团给学员颁发单科结业证书。
  1986年,学习蒋学模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3本书,时间13个月。学习后2本书,将县属单位分为2大组上课,分3节辅导,结束后举行统考,925名参加。
  1988年,为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生产力标准,县委学习中心组一月集中学习一次。县属各单位和各乡镇的学习,由宣传部编写印发《关于生产力标准的12个问题解答》材料,举办报告会,县委领导主讲。在每周二、五学习日,还采用以小集中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
  随后,安排《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论》一书的学习。副科级以上干部以短期轮训形式,一般干部以每周二、五下午为学习日。结束时,县级、科级干部分3批共280人参加全区统考,一般干部1次性全县统考。
  1990年,全县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县委书记、县长、其他县级干部、科级干部分别在省委、地委、县委党校学习,一般干部在所在单位学习。县委宣传部对全县在职的干部举行结业考试。县委中心学习小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由县委宣传部、党校给予辅导。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机构1981年,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动员报告。1984年,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正科级)成立,分别负责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1989年,改称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90年,县精神文明活动办公室配干部2人,处理日常事务。
  “五好家庭”活动1982年4月,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办、县文化馆发出通知,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五好”即:爱国爱社,热爱科学好;劳动致富,勤俭持家好;五讲四美,移风易俗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好。
  1983年春节,还开展“四提倡、四反对”活动,即提倡节俭,反对大办婚事;提倡男女平等、敬养老人,反对歧视虐待老人、妇女;提倡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赌博。
  1982~1990年,坚持一年一度评选活动、“五好家庭”回访制度,发现不合格,撤销荣誉称号。1990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广昌县文明户〈五好家庭户〉考核基本要求》和《广昌县文明楼院考核基本要求》。是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1973户,其中文明家庭201户。
  文明单位(村、组)活动 1982年8月,在头陂山下大队石背生产队,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工作起点,以“五好”为内容,开展1个月的建设文明村试点工作。9月这一经验推广全县。《江西日报》11月2日头版头条报道这一经验。
  于1983、1984年两年,广昌蝉联省“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单位。在此期间,又出席中宣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广昌县抓文明村的体会》,被选为大会材料。还在赣州、抚州地委在广昌召开的全区文明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
  1985年起,每年终评选文明单位。1988年2月27日,省政府命名广昌县化工厂、广昌县卫生防疫站为文明单位;命名柯树乡前山村塘尾为文明村小组(至1990年,他们一直保住荣誉)。199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颁发《广昌县乡〈镇〉村文明建设竞赛评比细则》。
  是年,评为地区文明单位6个,文明村1个,评为县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1个,文明村小组31个。
  县城文明活动1982年3~5月,县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一起,清查反动、淫秽音像制品、淫秽书刊,查出未经国家审批进口的录像带127盒,还有淫秽书画。1984年起,开展创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是年,动员干部、工人、中小学生治理“乱脏差”。尔后,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奖罚制度,每半年一次,年终总评。整治大街小巷,铺上水泥和沥青路面,街道两旁栽植风景树。投资逾55.1万元,兴建和扩建农贸市场,计2438.8平方米。增添电视差转台设备,由原2套增至3套节目。投资24万元,安装自动电话。
  1987年起,投资30多万元,建成图书馆、博物馆。在县城中山台建成以草树为主的绿化,开辟一块6400平方米的大型花园。建立或充实环卫、治安、园林、城建监察4支队伍,分别负责县城卫生、交通、治安、工商秩序、植树、栽花,监督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维护市容市貌。
  1988年起,开展县城创“三优”(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和“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竞赛。
  1990年,县委、县政府相继制定颁发《广昌县城镇文明单位验收标准》,分“窗口”单位、综合管理单位2类考核。县政府编印发《广昌县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规范》,提出12个行业的行为准则。还完善“门前”三包,县政府与县属主管部门,主管部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由县公安局监证,县公证处公证。并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当地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还由县领导带队,赴三明市和建宁、将乐7个县,学习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
  在县六套班子齐抓共管下,社会治安、市场秩序得以整治。乱摆摊点、乱放杂物的现象得以制止。文化市场得以净化,收缴违禁书刊音像带近百盒(本)。学雷锋、学焦裕禄活动逐渐走上经常,有学雷锋小组200个,4200人参加,做好事6万多件。4月,县属单位职工义务清理街道两旁除沟污水杂物。5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千人大会,表彰先进集体7个,积极分子94名。还开展争当“称职公务员”、“最佳营业员,服务员”竞赛活动。是年,食品检验率为97%,而合格率仅达90%强,还有11个单位荣获“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
  1984~1990年,广昌连续3年获地区文明卫生县城第一名,省二等文明卫生县城称号。连续2年分别获地区县城创“三优”竞赛和创“五好”家庭第一名和二等奖。1990年,继续保持这2项荣誉称号。
  三、党员教育苏区时期1931年,为推动打土豪、分田地、革命武装的向前发展,向全县党员讲无产阶级革命的道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豪绅的本质和罪行。
  1932年,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县委制订的3条纪律,即:对群众和气,不强迫命令;遵守纪律,不贪污腐化;努力工作,保守党的秘密。
  是年6月,举办为期7天的训练班,70人参加。学习《党章》、《社会发展史》、《共产国际纲领》、有关党的政策等材料,由县委领导分专题讲课。并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批判逃跑、悲观、失望、动摇、恐惧的思想和不愿做艰苦工作的不良倾向。
  是年,全县支部得到改造,主要检查过去工作,揭露缺点和错误,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在党内开展严肃的斗争。还洗刷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和贪污腐化分子,建立新干事会,健全支部各项制度。
  1933~1934年春,全体党员干部受到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国际纲领》、《什么是社会主义》、《人是怎样变成的?》、《自然界是否有鬼神》材料和《斗争报》有关文章。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县委建立党课制度,85个建立党支部的乡有41个党课教员,分片上党课。1957年,党课教员得以充实,县委配备2名专职教员,全县162个党支部,31个党总支有兼职教员共182人,使党员教育走上正轨。这一时期党员教育内容,主要有党的代表大会材料和合作化运动文件。
  是年下半年,党内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
  1958年,全县统一党课时间,内容伴随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的贯彻。出现13个乡党支部党课“学校化”,以食堂为课堂,每月上l~2次党课。内容:有关论共产主义教材,教育党员积极投入“大跃进”运动。
  1959年6、7月,根据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开展以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为中心的整党整风运动,批判所谓的“右倾”思想和“右倾”情绪。1961年,县属单位党员每月集中上1次党课。县委领导不定期向党员作国际、国内形势报告,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 是年11月,全县党员向“五好”党员廖兴明和劳动好、工作好的党支部书记陈忠良学习。廖兴明是大塘公社留华大队第一生产队长,他的意志坚定,工作积极,身残劲大,劳动带头,先公后私,一心为集体,做群众均带头人,改变该队祖祖辈辈的贫穷面貌。
  陈忠良是新安公社下坪大队党支部书记,三年如一日同社员一起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带头苦干实干。1960年9月调任塘坊大队任书记,3个月劳动64天。1961年在家乡下坪大队任书记,劳动252天。1962年8个月劳动175天。3年内,做到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带领一班人出色地改变了2个后进大队,被评为全县的模范党支部书记。
  1962年,全县性教育党员运动中方法是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联系实际,内容有:“遵守党章,做一个名副其实共产党员或优秀干部”、“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团结和斗争”。
  1963年,又从县属单位抽调20名党员干部,组成广昌县党员教育工作队。其任务:总结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工作经验与教训,借以指导全面,协助整顿后进支部。
  1963年冬~1966年5月,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党的组织进行整顿。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员教育工作中断。
  1971年1月各级党组织,开展“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活动。
  1977年3月,全县开展学习省劳动模范吴忠华活动。
  1979年后,党员教育由中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县委党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1980年,广昌县出席赣州地区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经验,其内容是:坚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加强对“文化大革命”中入党的党员的基本知识和党员基本条件的教育;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竹用之后,党员教育日益加强。
  短期培训1980年起,每年冬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纪委派出干部,协助各乡镇党委办班,轮训农村党员。
  1985年之后,县乡(镇)村3级办党员轮训班,乡镇党校成为培训党员重要阵地。1990年形成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3级教育网络。1987~1990年,县乡(镇)党校轮训党员共20839人。
  1990年,县委党校培训乡镇党校教员32人次,党员干部520人次;各乡镇党校办班2~3期,培训党员4530人次。
  还有县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参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0周年图片和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广昌的伟大革命实践展览。
  电化教育1988年5月3日,广昌县党员电化教育室成立,为事业单位,直属县委组织部,编制3人。电教器材,省、地组织部下拨电化经费共9万元购置。办公场所70平方米。它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县党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反映全县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人物事迹。
  至1989年,摄制专题9部,其中有:《山村里的歌》、《来自扶贫点的报告》、《为了子孙后代》、《绿之歌》、《党支部工作基础知识讲座》、《松乳情》。1989年,《松乳情》在全省党员电教片评比中获三等奖;新闻22条被省电视台采用。全县有电教网点14个,巡回播放党员电教片49场,观众5499人次。
  1990年,摄制《四个劳模的故事》3部专题片,摄制先进党员典型事迹新闻11条,被省电台采用11条,播放党员电教片8场,观看党员有5600多人。
  整党1985年6月~1987年2月,全县分3期整党,第1期为县级,第2期为乡级,第3期为村级。参加整党有19个党委,6个党组、15个党总支、357个党支部、5615名党员(正式党员5378名)。
  这次整党,县委成立整党办公室,县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党群工作副书记、县纪检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宣教、调查核查3组,共有31名干部。另挑选联络员、宣讲员共340人,协助各级党组织开展整党工作。
  整党中,整党办自编整党学习讲课提纲。领导率领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整党材料,观看曲啸电视演讲,听取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团的录音报告和县贺桃祖、李林福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报告。还出《广昌整党通报》36期,交流经验。
  以纠正不正之风作为整党突破口,查处各种案件38件,违纪党员受到处理。全县受处分党员28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0人,警告和I严重警告共13人。收回贪污款19883元,挪用公款17807元,滥发奖金30697元,拖欠公款95979元,私人违纪建房款6979元。清查“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12件重大事件。清理“三种人”,经过批准:1名定为打砸抢分子,开除党籍;2名定为犯严重错误,均分别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或双重处分;还审查1名记录在案人员。基本搞清“文化大革命”中农村非正常死亡情况和主要责任者。
  党员在整风中,为“五保”户、困难户做好事250件,修路51条,修桥111座,集资65万元,修建校舍逾2000平方米。
  通过整党,全县已登记的党员5334人、缓登270人、不予登记13人(含村级12人),另有4名精神病患者没布办理登记手续。还调整17个村领导班子,改选40名支委,改变面貌的支部24个、党员218人。全县发展党员202人。
  评议党员1988年起,每年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合格党员的教育,时间在2个月之内。评议期同,由县乡2级党委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小组均派出干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1988年、1989年、1990年参加评议的党员分别为5934人、6048人、6183人,参评率依次为99.38%、98.5%、99.5%。评为合格党员分别为4856人、5463人、5749人,基本合格党员分别为800人、462人、264人,不合格党员分别为10人(劝其退党4人,除名5人,开除出党1人)、38人、22人。还有1988年评为基本不合格党员100人。1989年暂缓登记党员31人,出党16人。1990年“暂挂”党员4人。
  创先争优1985年,大株乡党委《在治穷脱贫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进作用》经验在全县推广。1986年上半年,“贺桃祖、李林福等先进人物报告团”,在各乡(镇)演讲,共20场,听众9500人次;1989年千善乡盖竹村党支部《强化全员教育,发挥模范作用》和大扩乡党委政府《廉政务实、率众脱贫》两个先进典型经验,全县推广并在地区《宣传通讯》、《赣东报》介绍。1990年评为优秀党员360人。
  1990年春节前夕,全县有5100名党员参加“十万党员送温暖活动”。走访党员联系户700多户、烈士军属2142户,慰问离退干部827人、“五保户”142户、敬老院老人192人、特困户195户,还走访看望在工作岗位的工人、干部、知识分子。1990年,全县党员参加学习雷锋、焦裕禄活动。听取专题报告会、演报会共19次,2300人次,出板报239期,观看《雷锋》影片20场,专场文艺演出1场,共近2万人次。还有6000名党员参加“为祖国争光,为亚运会作贡献”活动,捐款达20900万元多。
  1981年起,每年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989年,有8个先进党支部、16名优秀党员受到地区表彰。1990年,县委召开“双学”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单位7个,先进个人94人。
  制度落实1980年,全县各级党组织恢复“三会一课”制度,即一个月开一次支委会,二个月上一次党课,三个月一次民主生活会。1984年县属单位的党课由县属机关党委组织,分党政群、财贸、农林水、文教卫4个系统各为一个大组上党课,支部为单位讨论。
  1986年,全县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联系军烈属、五保户、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支部检查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四册、一本一卡一橱制度(党员花名册、点名册、党员联系户册,党小组、花名册、会议记录本、党员卡片、党员档案橱)。
  1988年全县农村党员联系贫困户、社会保障户共1145户。
  1990年,县属单位党组织设党员活动室,陈列内容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
  党刊发行1987~1990年,党刊通讯员发展到30名。向地区以上党刊组稿325篇,被采用41篇,其中:中宣部《党建》刊物录用1篇。各级党组织订阅党刊逐年增多,1990年订阅1991年《江西党建》2123份,达到每2.9名党员有1份。是年,县委组织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党刊通讯发行先进单位和党刊通联先进单位。
  工作研究1987年,县直单位先进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上,总结新时期抓党的建设的经验。
  1988年,县委宣传部在税务局、化工厂、县实验小学等6个单位174党员中,进行了定量定性调查。内容有现实表现和文化、年龄、性别结构。
  1989年,县委宣传部对企业党建状况作专题调查,这篇论文被选入全区建国40周年理论研讨会交流。
  1989年,成立由6人组成的党的建设调研小组,写出调研论文6篇,其中《浅析党委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心理》、《做一个清醒的组织工作者》、《充分认识和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作用》3篇论文,分别在省、地刊物上发表。四、统战工作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团结知识分子和其他各界爱国人士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开展“和平签名”运动,全县工商界人士为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捐献4000万元(旧人民币)及物资。
  1954年,中共广昌县委统战部承担全县宗教事务工作。尔后,统战部每年召开1~2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知识。
  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全县825名工商业者,有119名参加公私合营,625名组成合作商店或小组。对公私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折价入股,国家发给股票,向国家领取定息。参加企业的资本家及其代理人仍在企业安排恰当的职务。
  1957年春,各界人士在“整风运动”中,向党组织领导人提意见,后开展反右派斗争,但工作中出现严重扩大化错误,伤害了一些党外同志和朋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也因此中断。
  1958年4月,召开工商界自我改造誓师大会。9~22日,在佛教代表会议上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同月举行教育界、文艺界、卫生界知识分子共400多人参加的“红专跃进大会”。随后7个月中在工商界、知识界中开展“向党交心运动”和教育运动(含宗教界)。12月又在工商界、知识界中开展共产主义教育和“三献”运动(献计、献策、献力),参加“三献”运动的共1776人。
  这一年开办社会主义政治学校3所,其中一所脱产,分期分批轮训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还输送省政治训练班和赣南社会主义学校学习。在“大跃进”期间,工商界还开展“比改造、比规划、比贡献、比学习、比劳动”的竞赛活动,参加炼钢铁和农业劳动。1959年,其家属参加农业劳动有1159人次。1960年,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进行宗教政策教育,交流自我改造和劳动生产的经验。这一期间,统战工作中存在主观主义和急于求成的倾向。
  1963年,对党外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受教育者1007人。1966年,召开全县宗教人士座谈会,通过《广昌县宗教人士爱国公约》。尔后,因“文化大革命”,工商业者、宗教界人士和民主人士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和迫害。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恢复和加强统战工作,并将县对台办公室列为县委直属工作部门。县政府增设县侨务港澳工作办公室,属副科级单位,改变由县民政局兼侨务工作状况。使党的统战政策、少数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均得到全面落实。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各界人士合作共事大为好转,开创了统战工作最好时期。
  右派摘帽改正1957年,全县划右派分子94人,转来金华钨矿6人,大专院校3人,共103人。1959年开始给右派摘帽,至1962年底,已摘帽右派分子,占总数的53.4%。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发(1978)55号通知精神,于7月成立了中共广昌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原划右派,进行了全面复查,实事求是的改正。到1979年11月,全部改正错划右派。
  政策落实1979年起,相继成立有关机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1984年,科技、文卫3个检查组开展自查,之后又进行扫尾补课,至1987年底,全县统战政策落实工作告一段落,并经省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2次检查验收。
  这一期间,党外人士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1件1人已平反纠正;受政治审查13人,全部复查,重新结论;档案材料全部清理,清出各种材料1390份,4143页,其中“文化大革命”时期形成的材料全部烧毁;1958年向党组织交心的材料全部退还本人;“文化大革命”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共30人,其中副县长1人,副局长8人,除退休、已故、调离出县者外,均作了相应职务的安排。
  工商从业人员从1956年参加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54名中,区别出本属劳动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46名。原工商业者在“文革”期间,被占房屋7户,共27间、375平方米,被查抄金银财物的17户、折款2.9万元,均全部退还。下放农村劳动5户34人全部收回,并安排他们的5名子女工作。被扣发3人的工资1195元全部补发。被停止领发定息的33户、1900元,全部补领。1961年因小商小贩而被劝其退党的3人,恢复党籍。
  台湾同胞家属因“台湾关系”遣送农村2人,已收回安置工作;冤假错案6人均平反昭雪;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下放农村、取消商品粮、抄家、没收财产的错误处理都得到纠正。复工复职8人,恢复城镇户口16户、69人,退赔“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20件,折款2400元,退回被占私房8户、14间,补发所停发的工资。
  归侨和侨眷的冤假错案10件,全部平反,人事档案全部清理,对各种不实材料均烧毁。“文化大革命”中被没收的金银财物都归还,退回没收房屋9户,共1970平方米(其中香港同胞黄希龄房屋3处,1294平方米)。恢复吃商品粮和“农转非”共20户,77人。
  台属、侨眷在入党、参政、升学、参军、评职称等方面都一视同仁。
  起义投诚人员有5人享受国家干部待遇,1人属农村,给予每月定期补助。以上6名人员,县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分别于1985年5月22日、1986年6月14日颁发证书。起义投诚人员中,还有朱肇济、杨荫乔2人,原判刑处决,县法院于1987年对该2案复查,撤销原判决,重新结论,经县委统战部审定、地委统战部核准该2人为国民党投诚人员。
  统战宣传1980年县委统战部编写《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广播讲稿》供县广播站广播。是年起,县委对台办公室,每年举行一次对台工作形势报告会,每年一次对台宣传广播,出《对台宣传》刊物。
  1981年,举行在台、港、澳人员亲属、侨眷座谈会。1982年,举办早日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图片展览。从是年起,逢年过节,向台属、侨属、台港澳同胞举办座谈会或茶话会,平常走访。还在1983年组织侨联委员归侨、侨眷代表到厦门、泉州、福州等地参观游览。1984年,组织政协委员,党外人士40人,赴抚州参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为四化服务展览。
  1984~1985年,县分别召开1次台属表彰大会和2次归侨、侨眷表彰大会。
  1985年起,县委统战部每年举行统战理论政策报告会和广播讲座。1987年2月16~22日,《抚州地区对台工作展览》在广昌展出,各级领导,机关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共9018人次,参观展览。
  1989年6月29日,县侨办举行归侨、侨眷座谈会,有17名参加,座谈对北京的动乱、暴乱的认识。大家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对平息动乱、平息暴乱所采取的一系列正确决策,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表示做好海外亲人的宣传工作,澄清事实真相,树立社会主义中国形象。
  1989年7月13日,举行台胞台属联谊会成立大会,有台属代表、定居广昌台胞共30人参加。会上通过《台胞台属联谊会试行章程》和《倡议书》,选举名誉会长,产生第一届理事会。
  至1990年,组织对外宣传,被有关报刊、电台采用对台宣传稿共663篇,其中:《人民日报》(海外版)10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7篇,《海外之声电台》3篇,《中国新闻社》8篇。
  此外,1983年印尼归侨侯汉创患重病,侨办与县医疗部门联系,及时组织抢救,后又向外地联系,派车护送南昌、广东手术治疗,得以康复,并补助1000元。从国外回来的侯母感动万分,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华侨的关怀、照顾。1985~1990年,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台属、归侨、侨属列为定期补助的2户,临时救济24户,照顾就业12人,并帮助解决一些建房中的资金等问题。
  联络接待1983年开展台属调查登记,全县去台人员292人,其中:知名人士有政界1人、军界1人、科技界4人、工商界2人;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1425人。
  1987年全县侨情调查登记,全县有侨务对象218户,1069人。居住大陆的109户628人,其中归国华侨5户23人,侨眷49户280人,港澳同胞眷属55户325人,居住海外的有109户414人,其中华侨28户112人,外籍华人26户116人,港澳同胞55户213人。其中有知名人士14人,内有军政界2人、经济界3人、科技界3人、教育界6人,分别居住在美国、丹麦、毛里求斯、泰国、马来西亚、印度、缅甸、新加坡、柬埔寨、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联络接待工作起于1981年。当年,印尼华侨2名来县探亲。1985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胞赴大陆探亲以来至1990年,具有台属16人次赴港、台探亲、奔丧,其中赴香港探亲15人次。有128人次台胞来县探亲,其中:知名度较高人士96人次,工商界人士10人次,退役老兵51人次及其二、三代人15人次。还有台籍台胞12人次。探亲台胞返台后在台湾报纸上登寻人启事。替失去联系的台属寻觅亲人,仅1990年台报采用寻人启事40人,联络台胞回家乡定居2人。
  这一期间,有5户侨眷分赴香港、深圳、北京与海外亲人团聚,有6批17人的华侨、港澳同胞来县探亲。
  人事安排1979年后,对党外人士的工作安排逐年增多。
  广昌县换届党外人士安排情况表 1990年,还安排4名党外人士分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
  发挥作用1983年3月,县委统战部、县政协联合召开党外人士参加“荐贤会”,向县委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1984年后,县委每年召开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就体制改革、整党整风,落实政策,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统一战线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社会发展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安排与执行情况等方面征求意见或通报。党外人士县水电局副局长刘忠民(现任副县长)为改变县用电困难的状况,提出与抚州地区联网引电的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通过论证认可和采纳广昌县委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在1990年7月28日《赣东报》介绍了3条经验:加强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环境;建立合作共事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积极培养,大胆使用。
  1989年6月,县政府下达《关于鼓励“三胞”参加县经济建设试行办法》。文中规定: “三胞”来县从事农业开发、投资企业,县分别让利20~25%和15~20%。个人单独或联合捐款兴办的公共福利事业,给予树碑立名或挂匾命名。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是年,台胞曾宪标回新安下坪家乡定居,资助家乡兴建小水电站3万元。
  1990年,召开归侨、侨眷座谈会,他们为完善全县总体农业开发,献计献策,并表示同海外亲人介绍开发项目,促成侨资和技术引进。
  五、纪律检查苏区时期,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部负责。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于1950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10月,改称为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7月,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1972、1978年10月分别由县革委会政治部纪检组和县委组织部代替职能。1978年11月恢复中国共产党广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更称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下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1990年,职能部门仍无变化。
  从1956年5月1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第三次代表大会起,每次县党代会上,报告上一届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选举产生新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1984年8月起,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中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代会上产生,均配专职书记为副科级。
  县纪检会专职工作人员1953年为1人,1956年为4人,1965年为6人,1978年为4人,1990年为9人。
  县纪委主要负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协助县委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指导下一级纪委工作;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和犯错误的党员申诉。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主要是围绕中心任务而开展。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而中断,中期开始恢复工作。起初一度还扩大到查处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才得以加强。
  党风建设1980~1982年,相继制定《关于干部、职工私人建房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关于清理私人建房中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兴建职工住宅的具体规定》。尔后,抽调11名干部组成清房工作组,对1979年以来,704户的兴建职工住宅,全面丈量登记,其中有196户超过规定面积。对此,分别采取分户、改建,加倍收费的处理方法。1983年,县委《关于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的通知》下达后,党员干部、职工私人违纪建房计40人,占私人建房总人数52.6%。受到查处侵占国家财物折款11895元,均已退赔,其情节严重的受到党纪处分。还查处中层领导干部新建住宅,其中超标准住宅18套,计1751平方米,造价191196元,超面积960平方米,超额115996元。县纪委将超标准住宅分别作出处理,改为办公楼一套,改建使用2套,没收2套,加收房租费6套。同时,对出现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违犯政策现象作了纠正,对农村党员搞封建迷信活动也予以制止。
  1984年5月,为争取党风根本好转,县委制定县委常委分级分口包干抓党风责任制。8月,召开全县纪检工作会议,研究全党抓党风的问题。12月,县纪委进行全县党风检查评比,全县64个单位评出党风好的11个,有明显好转的44个。
  1985年,县纪委下达《关于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通知》、《关于清退国家干部、职工拖欠公款的通知》3个文件后,刹住“三招”(招工、招干、招生),“两转”(农转非、工转干),“三乱”(乱砍滥伐森林、乱涨价、乱摊派)的不正之风。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现象有所收敛。拖欠公款的现象也得以制止,全县共收回拖欠公款9.6万元。尔后,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党委对全县党风作了检查,并推广高虎脑党委、县纺织器材厂党支部、苦竹镇电站党支部的党风建设的先进典型,逐步建立党风责任制,实行“一定三包”(定对象;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思想教育;包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1988~1990年,贯彻中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调查全县党政机关经商问题报告县委。并下达了文件。随之清查“官倒”,撤分行政公司。清查党政干部在城镇违纪建私房,有12户征地待建,62户已建,实查62户,清退出违纪或应补金额15万多元,超占土地面积3166平方米。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7人受到经济处理。地区清房验收工作组,对这一工作表示满意。继续刹住公款吃喝风,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巡回检查,仅1989年各县属单位,各乡镇招待费用比往年下降70%多;继续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并收回欠款20余万元;对粮食挂钩肥料、农药、农膜,实行量、品种、价格“三公开”。在招工、招干、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县纪委参与监督。此外,由县纪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抓整顿机关作风,开始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党性党纪教育1980年起,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几家配合,结合中心,利用县、乡(镇)党校阵地,采用办班,上党课,以会代培形式。1985年县纪委于每年发一二期纪检通报,案例剖析,向受处分的党员回访等,组织干部观看《山村新风》、《悬崖》、《玩忽职守》、《严重渎职》、《一个老干部的蜕变》、《发人深省》、《堕入深渊》。1987年提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作为大事抓,并开展“坚持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大讨论。1988年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纪委下达的“党员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尔后,县纪委对党员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时,全县纪检机关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打击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4月13日,成立中共广昌县委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然后抽调28名干部,集中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并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年底共查处较大案件8件,其中贪污案4件、受贿案2件、投机倒把案1件、诈骗案1件。没收赃款(含赃物折款)25.513万元,受处理者9人,其中1人判刑3年,1人判刑1年缓刑2年执行,1人判刑1年,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免予处分。
  1983年起,在县政法机关、工商行政部门的配合下,查处经济案件114起,涉及142人,其中党员10人,受到法律制裁26人,政治处分28人,党纪处分7人,追缴赃款21.15万元。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各级纪委不再作为党委领导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办事机构,“打经办”停止活动,在职人员转入县纪委。1989年5月19日“打经办”正式撤销。
  “揭、批、查”1977年9月县委成立“揭”“批”“查”领导小组和清查专案组。整个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查“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并造成严重后果分子)。全县清查出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共42人。对他们的定性,从1979~1983年6月先后复议4次,最后定为:犯有错误7人,说错话、做错事的23人,其中给予处分6人;违纪6人,给予处分5人;打砸抢6人,判刑5人,戴坏分子帽子1人。
  1985年,在整党中核查“三种人”,基本查清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牵连的人和事。对新发现有牵连的党员,经省地批准定为:“打砸抢分子”1人,开除出党;定为“犯严重错误”1人。
  查处违纪案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953~1957年为88件。
  1958~1960年,为248件。
  1961~1966年,为282件。
  1971~1976年,为147件。
  1977~1978年,为102件。
  1979~1984年,为166件。
  1953~1984年违犯党纪的地管党员领导干部85人,给予处分的47人;违犯党纪的县(含组织部)管党员领导干部330人,给予处分的270人;违犯党纪的一般党员606人,给予处分的449人;以上处分类别的数字不含1967年(无证可查)。
  1985~1990年,为68件,受处分党员有县级1人,科级23人,一般党员干部25人,一般党员19人。
  广昌县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表复查历史老案1961年11月~1962年8月,全面甄别1959年7月~1961年6月反右倾扩大化形成的案件,在受过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团员、非党干部469人中,已作全错全纠的17人,部分错、部分纠的10人,在受过重点批判的农村社员669人中,作全错全纠的198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人。但由于当时条件限制的原因,甄别平反工作不够彻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9、1980年,复查历史老案93件,其中取消原处分、给予平反的8人,减轻处分的20人。还为“文化大革命”初期因群众组织要挟被开除党籍、公职的16名党员,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附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历任书记名录第二章中国国民党广昌县地方组织第一节组织一、县党部 1926年(民国15年)12月(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派袁振亚(中共党员)为特派员前来广昌,帮助组建国民党广昌县临时党部。谢乾柏为组织部长(后为傅澜),魏国安为宣传部长,刘圣和为青年部长,饶同钦(航普)出任主任委员。1927年临时党部改为特别委员会,设常委、委员。同年7月31日,江西省全省国民党组织奉令停止活动。1928年,特别委员会改称党务指导委员会。1931年7月,国民党海陆空军总司令行营配合进攻苏区的军事行动,设立党政委员会,将苏区44个县划归该会管理。共分为9个区,广昌区辖广昌、宁都、石城与瑞金4县。当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昌全县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国民党广昌地方组织瓦解。
  1934年,国民党军进占广昌后。江西省党部委派曹虚为广昌县党部干事,刘锦堂为助理干事。县〓部改行干事制。6月22日,恢复县党部,办理党员登记,报到时只有国民党员17人。
  1942年12月,国民党广昌县党部召开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选出田孑敏、黄佩华、何亦纯、饶世澄、刘锦堂等5人为正式执行委员,高乔松、章文华为候补执委,首次成立执行委员会,黄佩华任书记长(1934年11月经国民党江西省党部下令免职,改派饶世澄接充)。1942年成立监察委员会。
  1946年11月5日,县党部召开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7人,候补执行委员2人,饶世澄任书记长;选举监察委员5人,候补监察委员2人。县党部设秘书1人,组训、宣传、社运、总务干事各1人,佐理员2人。
  1947年11月1日,县党部与三民主义青年团广昌分团部合并。党团统一后之人事: 执行委员会书记长饶世澄,副书记长关江静(1948年8月辞职,何平继任)。秘书、副秘书各1人,干事4人,助理干事4人,执委11人。
  监察委员会委员5人,常务监察刘肇舟。
  党团统一委员会委员5人,助理干事4人。
  一、区党部、区分部 1942年开始依照行政区域成立区党部4个,辖区分部20个。至1948年11月,设区党部10个,区分部108个(内含直属区分部14个)。区党部有执行、监察委员会;区分部有执委会,另设置监察员1人。执委会选举产生书记。
  国民党广昌县党部组织统计表第二节活动一、反对执行新三民主义在国共合作的新形势下,1927年(民国16年)1月,广昌知识界组成革命青年同志会,推行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开始宣传“耕者有其田”、“铲除贪官污吏”等革命口号,发展组织,吸收队员百余人,组成暴动队,成立农协筹备委员会,开展农工运动,却受到国民党广昌县临时党部的反对。该党部主任委员饶同钦为首,纠合反共分子极力压制农工运动。利用春节演戏,丑化革命同志会成员的形象,遭到农工的反击。6月6日饶又勾引闽北股匪黄绍忠、胡会汗率匪兵入境,强化镇压农工的力量。饶企图逮捕当时支持农运的县长汤武,汤被迫逃离广昌。饶立即推出同伙刘作舟取代汤武当了县长。1928年1月,临时党部又伙同县政府枪杀一向支持农协筹委会工作的开明人士高明配、谢筱山、高锡凡等3人。
  1934年6月,国民党广昌县党部刚刚恢复县级机构,便配合进攻苏区的国民党军、政、特加紧活动:办理党员报到、筹组乡村宣传队,大搞反共宣传,并同县政府和当地驻防部队特别党政训练处一起清查户口,强化国民党统治。1945年5月举行党员党籍总清查,派别矛盾激化。
  二、进一步扩充组织 1926~1941年仅在县城官绅、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1942年后,始在农村、县直属机关学校建立区党部、区分部等基层组织。县党部制定征收国民党员计划,定时间、定名额、定任务,加紧发展党员;区党部、区分部则“简化手续”拉人凑数,按时完成。1943年初,在广昌初级中学学生中进行集体发展党员。1945年起,转向农村发展党员。“本会于三十四年五月及三十五年七月先后联合县参议会组织农村访问,深入农村访问……宣传主义与政令,并吸收农民加入本党……。”(国民党广昌县执委会民国35年《工作报告》,下同) 三、策动党员参加各种公职候选资格检核县党部通令所属,要求国民党员“应尽先参加各种公职候选人之检核,以巩固本党在民意机关中之基础。”为所谓“实行宪政,还政于民”作好准备。国民党员从“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九月止,已参加甲种公职候选人检核者计有九十一人;乙种公职候选人检核者计有三百九十四人。”对于尚未入党之公职候选人,“立即加紧征收入党”。广昌县第一届参议员选举前,县党部专门召开指导小组会议,扶持何亦纯等31人竞选;选举结果,当选人中有非党分子7人,民国35年9月共吸收公职候选人入党者67人。
  四、“推进党员监察网”和“严密特案调查” 1943年起,区党部、区分部各设监察委员或监察员,全县形成“监察网”。国民党广昌县监察委员会令各监察员经常秘密调查各地有无“奸伪异党”,如有“发现上述情节者,即函请县政及军警机关查办”,并对各个国民党员的公私言行“常加注意”(民国35年10月国民党广昌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1945年12月成立广昌县特种宣传委员会,“其任务专为防止奸伪活动以及特动调查……”。1948年夏,县党部成立“勘乱委员会”,主任委员饶世澄。下设工作队,队长黄佩华、何平。从事反共宣传,刺探情报,对人民群众实行秘密监视。
  五、加强党员训练 1943~1946年5月,新党员履行宣誓后一月内施以训练。还举办党的基层干部训练班。调训妇女党员和农工出身的党员。
  六、充实党务经费党务基金,名为“筹募”,实则“强制摊派”于农民。1944年“征募”7万元。1945~1946年“征募”290万元(法币),1944~1946年又摊派260万元。各区党部党务基金是在“各乡镇公学款产项下,每区党部划拨稻谷30市石”,均由县党部函知县政府转饬乡镇如数拨付。具党部还拥有耕地600市亩,年收租300石。附:青年党在县城的活动广昌无中国青年党组织机构。
  1946年青年党党员刘文耀(又名文浚,江西崇仁县人),受聘为广昌初级中学教员,开始在县城一些机关单位,秘密物色对象,个别吸收党员。1948年起,由李惕非(李涤非,安福人)、傅澜(傅沚清)主持具体党务。其活动方针是:“只大量发展党员,(暂)不设组织机构;待公开活动时再行建立县级组织。”3年中吸收青年党员共34人。全县解放后,其活动被取缔。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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