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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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53
颗粒名称: 机构
分类号: TU98
页数: 1
页码: 498
摘要: 1961年,责成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196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水土保持办公室,划归林业部门管理。1963年,在赤水镇成立广昌县水土保持站,集体办水保站23个。1968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受到“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不解而散。1977年,恢复水土保持工作站,归水利部门管理。1980年起,设立水土保持办公室,专责进行防治水土流失。
关键词: 广昌县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 机构

内容

1961年,责成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196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水土保持办公室,划归林业部门管理。1963年,在赤水镇成立广昌县水土保持站,集体办水保站23个。1968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受到“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不解而散。1977年,恢复水土保持工作站,归水利部门管理。1980年起,设立水土保持办公室,专责进行防治水土流失。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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