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152 |
颗粒名称: | 二、综合治理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2 |
页码: | 498 |
摘要: | 机构1961年,责成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196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水土保持办公室,划归林业部门管理。1963年,在赤水镇成立广昌县水土保持站,集体办水保站23个。1968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受到“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不解而散。1980年起,设立水土保持办公室,专责进行防治水土流失。发动群众在荒山岗地植树造林,禁止顺坡耕种和铲草皮,对光山作谷岭和开导洪沟,阻止水土流失。效果经过40年的积极治理,至1990年底,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1.93平方公里,其中比较显著的有3.6万市亩。但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燃料奇缺,群众不得不在“穷山”上砍柴、铲草。农民群众烧柴问题不彻底解决,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
关键词: | 广昌县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