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149 |
颗粒名称: | 一、水土流失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3 |
页码: | 496 |
摘要: | 民国时期,县内交通闭塞,山林少采伐,亦无开矿业(除苦竹),植被面广,生态较为平衡,水土流失不甚严重。新中国成立后,林区通公路,木竹采伐量日增,尤以1958年“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瑚间,乱砍滥伐,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加剧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面积全县以赤水、新安、甘竹、吁江、驿前5乡(镇)更为严重。驿前、赤水、新安、吁江、甘竹等5个乡镇,水土流失面积达125.07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2.79%,其中严重的33.99平方公里,中度的42.16平方公里,轻度的48.92平方公里。广昌县1990年水土流失现状表单位:市亩广昌县1990年重点水土流失区情况表单位:平方公里广昌县1990年土壤流失情况表单位:平方公里、吨/平方公里、年,万吨 |
关键词: | 广昌县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