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废”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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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46
颗粒名称: 二、“三废”治理
分类号: TU98
页数: 2
页码: 495
摘要: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规定,采取宣传教育、行政干预、经济制裁等方法,促使企业重视“三废”处理。1982年7月起,以监测化验为依据,按国家规定标准,征收沙子岭造纸厂、染织厂、化工厂、屠宰场、印刷厂等超标排污费29054元。县金华山钨矿采用水池沉淀,减少水体内重金属排放沙子岭造纸厂,用斜筛回收纸浆,每年回收32吨,回收率达75%,大大减轻黑液废水对自然水体的污染。1988年,造纸厂采取水膜除尘装置,县城建环保部门在超标排污费内补助金额2万元,经测定已达国家标准。目前,城区生活垃圾量达1.28万吨,处理率仅40%,尚有7680吨在距县城6公里处山窠中空场,有明显污染存在。各乡镇年排废水0.61万吨,废气90.81百万标立方米,均待进一步处理。
关键词: 广昌县 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 三废治理

内容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规定,采取宣传教育、行政干预、经济制裁等方法,促使企业重视“三废”处理。
  1982年7月起,以监测化验为依据,按国家规定标准,征收沙子岭造纸厂、染织厂、化工厂、屠宰场、印刷厂等超标排污费29054元。
  1983年,县纺织器材厂在原有2个吸尘器的基础上,增装吸尘设备,做到有粉尘车间均有吸尘器。木屑生产香菇、木耳,采取循环用水,每年减少废水排放200吨。城关粮油加工厂改造老厂增设吸尘设备——风运,吸尘率达60~70%。县化工厂、机耕船厂安装水膜除尘装置,降尘率达70~80%。县建筑材料厂(砖瓦厂)采用内燃烧砖工艺,减少烟尘95%,每年减少煤渣200吨。县金华山钨矿采用水池沉淀,减少水体内重金属排放沙子岭造纸厂,用斜筛回收纸浆,每年回收32吨,回收率达75%,大大减轻黑液废水对自然水体的污染。
  1984年,对由于县机耕船厂排放的烟气,影响了附近农作物的生长,责成该厂补偿损失6432元。酒厂的废水、废渣,造成厂门前鱼塘的鱼死亡或生长缓慢,由该厂补偿损失800元,并改用水管直接排向吁江坝上。
  1988年,造纸厂采取水膜除尘装置,县城建环保部门在超标排污费内补助金额2万元,经测定已达国家标准。
  1989年,县精干麻厂、钨矿、制革厂对废水采取沉淀池过滤处理,但未能达标。
  1990年,县化工厂搞水膜除尘,县环保部门补助金额5000元,效果较好。目前,城区生活垃圾量达1.28万吨,处理率仅40%,尚有7680吨在距县城6公里处山窠中空场,有明显污染存在。各乡镇年排废水0.61万吨,废气90.81百万标立方米,均待进一步处理。
  广昌县污染物排放表单位:万吨、万立方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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