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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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4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TU98
页数: 6
页码: 494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环境保护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环境监测 1979年,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第三分队,对自来水厂出厂水取样化验,证实:自来水厂取水井离排污道仅5米,使水质严重污染;铁离子含量0.8毫克/升,锰离子含量1.2毫克/升。
  1981年5月起,对10个厂矿的“三废”进行布点取样监测,采用理论衡算法和经验计算法监测废气、废渣;采用化学分析法监测废水。对5个工厂测定43项,超过国际标准有9项。超标比较严重的有:造纸厂黑液废水PH(酸碱度)值超标2.95倍,化学耗氧量38倍,白水和废水1.5倍;屠宰场化学耗氧量2倍;化工厂油类8.6倍,化学耗氧量1.9倍;印刷厂化学耗氧3.5倍。每年工业废水排放量23.15万吨;废气排放量2109.88万标立米;固体废物及有害废弃物0.3356万吨;工业粉尘0.00875万吨。
  工业废水是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县厂矿企业大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江河。抚州地区监测站在新自来水厂进口水上断面布点监测分析:污染不明显;砷的污染超标,值得注意。
  1983年用噪声测定仪一声级计实测噪声污染,城于线(南城一于都)为712车次;广瑞线(广昌一瑞金)为267.8车次;广建线(广昌—建宁)为273.6车次,三线总和达1253.4车次。结果:交通线上县经委门口声级为68分贝,超标3分贝;中山台居民区声级44分贝;染织厂声级68分贝,超标13分贝;城关锯板厂声级74分贝,超标14分贝。
  1984年县城推广生活用煤905户,销售煤374吨,折算排放烟尘16.8吨,二氧化硫12吨。
  1985年,参加全国酸雨测报工作,设酸雨监测站2个。采集到降水品488个,其中酸丙品数105个,酸丙频率21.5%;降水PH值变化范围为4.4~7.6。
  1986年,开展工程污染源调查工作,被列入调查单位的厂矿企业11个,年排放废水23.15万吨,燃煤1849吨,年排废渣4896吨。
  1987年,县城建局设环境监测站。有七二一分光光度计离子计,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和噪声测定仪,电冰箱蒸馏器等基本分析仪器及设备。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提供科学的监测分析手段。
  1990年7月,对新建的麻纺厂、酒厂的扩建啤酒车间的废水进行监测,主要指标都有超标。8月,对化工厂再生胶废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化学耗气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20.9倍;悬浮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20倍。同年,开展对全县乡镇企业污染源调查,调查企业127个,年排放废水0.61万吨,废气年排放总量90.81百万标立米。至是年底,县城市区尚有锅炉8台,以煤为燃料的大型砖瓦窑、瓷窑4座以及机耕船、手扶拖拉机等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每年消耗汽油1004吨,煤3746吨。此外,还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污染,对人民身体健康、农林渔牧业生产以及生态平衡均有危害。
  第二节污染防治一、“三废”预防 1956年将羊面岭定为工业区后,减轻了城区中心的污染。
  1981年,头陂粮管所改建一座造价6万元的粮油加工厂(其中吸尘设备2.5万元),排污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改革除尘设备,安装吸尘风网、杀克尤沉降器等,吸尘率达98.5%。
  1983年开始停止调入“六六六”和“滴滴涕”农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尽量利用生物防止病虫害,尽量减少农业的污染。
  一、“三废”治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规定,采取宣传教育、行政干预、经济制裁等方法,促使企业重视“三废”处理。
  1982年7月起,以监测化验为依据,按国家规定标准,征收沙子岭造纸厂、染织厂、化工厂、屠宰场、印刷厂等超标排污费29054元。
  1983年,县纺织器材厂在原有2个吸尘器的基础上,增装吸尘设备,做到有粉尘车间均有吸尘器。木屑生产香菇、木耳,采取循环用水,每年减少废水排放200吨。城关粮油加工厂改造老厂增设吸尘设备——风运,吸尘率达60~70%。县化工厂、机耕船厂安装水膜除尘装置,降尘率达70~80%。县建筑材料厂(砖瓦厂)采用内燃烧砖工艺,减少烟尘95%,每年减少煤渣200吨。县金华山钨矿采用水池沉淀,减少水体内重金属排放沙子岭造纸厂,用斜筛回收纸浆,每年回收32吨,回收率达75%,大大减轻黑液废水对自然水体的污染。
  1984年,对由于县机耕船厂排放的烟气,影响了附近农作物的生长,责成该厂补偿损失6432元。酒厂的废水、废渣,造成厂门前鱼塘的鱼死亡或生长缓慢,由该厂补偿损失800元,并改用水管直接排向吁江坝上。
  1988年,造纸厂采取水膜除尘装置,县城建环保部门在超标排污费内补助金额2万元,经测定已达国家标准。
  1989年,县精干麻厂、钨矿、制革厂对废水采取沉淀池过滤处理,但未能达标。
  1990年,县化工厂搞水膜除尘,县环保部门补助金额5000元,效果较好。目前,城区生活垃圾量达1.28万吨,处理率仅40%,尚有7680吨在距县城6公里处山窠中空场,有明显污染存在。各乡镇年排废水0.61万吨,废气90.81百万标立方米,均待进一步处理。
  广昌县污染物排放表单位:万吨、万立方米第三节噪声控制噪声污染,一是工业噪声,二是交通噪声。1979年起,交通监理部门监督车辆驶入城区时禁鸣高音、长音、怪音喇叭;城关锯板厂、副食品公司豆腐加工厂,过去设在居民集中区,1980年相继迁到居民较少的吁江路侧;县广播站从1984年元月开始,拆除县城10只高音喇叭,改用低音音箱,减少噪音。
  1987年,对全县工厂进行机械噪声测定,经测试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大。部分企业如粮油加工厂进行搬迁,并在厂房内配制隔音设备。
  1990年,对县城城区噪声进行布点测试,除一个点(老饭店门口)属二类地区(交通要道),超过70分贝未达标外,其余如体委、粮油加工厂、胜利街、城建局门口等4个点均在50分贝以下,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第四节水土保持一、水土流失民国时期,县内交通闭塞,山林少采伐,亦无开矿业(除苦竹),植被面广,生态较为平衡,水土流失不甚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林区通公路,木竹采伐量日增,尤以1958年“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瑚间,乱砍滥伐,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加剧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面积全县以赤水、新安、甘竹、吁江、驿前5乡(镇)更为严重。1962年目测调查的水土流失面积约30.56万市亩(合203.8平方公里),其中严重的约8.27万市亩(合55.2平方公里)。
  1964年10月,中国科学院、江西省科学委员会、赣州地区科学委员会和水土保持委员会联合实地调查核实为59.61万市亩。水土的大量流失,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肥力。据取样化验表明:每年流失有机质2.5万吨,氮肥733.95吨,磷肥432.86吨,钾肥683.26吨,同时还降低水源涵养能力,影响植物生长。
  1965年起至1990年底,经过26年的治理,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仍有43.84万亩,占总面积18.12%,占山地面积23.9%,其中严重的6.0552万亩,中度的24.983万亩,轻度的30.291万亩。全年水土流失达77.47万吨,除柯树乡外,其他乡镇都有程度不同的水土流失。驿前、赤水、新安、吁江、甘竹等5个乡镇,水土流失面积达125.07平方公里,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2.79%,其中严重的33.99平方公里,中度的42.16平方公里,轻度的48.92平方公里。这些地区的山地面积占全县山地面积的36.3%,而水土流失面积却占42.79%。
  流失量水土流失的形成,一是广昌山地土壤的母质多为抗蚀性能差的风化岗岩、红沙岩和紫色页岩,加之本县雨量充沛,暴雨机率多,起伏不平的山地被频繁的暴雨侵蚀,增加了土壤的溅蚀量,引起土壤冲刷;二是人们的经济活动违背了自然规律,森林过量砍伐,覆盖率逐年下降,1984年比1957年下降了16.1%,从而使生态环境日益变坏,加速了水土流失。
  广昌县1990年水土流失现状表单位:市亩广昌县1990年重点水土流失区情况表单位:平方公里广昌县1990年土壤流失情况表单位:平方公里、吨/平方公里、年,万吨二、综合治理机构1961年,责成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196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水土保持办公室,划归林业部门管理。1963年,在赤水镇成立广昌县水土保持站,集体办水保站23个。1968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受到“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不解而散。1977年,恢复水土保持工作站,归水利部门管理。1980年起,设立水土保持办公室,专责进行防治水土流失。
  措施1962年起,根据国务院治理水土流失的方针,因地制宜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发动群众在荒山岗地植树造林,禁止顺坡耕种和铲草皮,对光山作谷岭和开导洪沟,阻止水土流失。
  1965年,县、乡、村3级党的书记挂帅,创设自然保护区。从广昌北门至驿前公路沿线,河流两岸的丘陵岗地上,挖谷坊,修拦腰带,造水保林,建拦沙坝。是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65市亩。1977年起县水保办在驿前、赤水、新安、沿江、甘竹、吁江6地恢复和完善13个村一级水保站,并于1982年完成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工作。1984年起,水保工作转变为与农民群众签订合同,实行责任承包,分户治理自留山与责任山。国家并投资短期内有收入的果树、油茶,采取按比例分成。治理难度大,见效时间长,国家补助总投资30%,分户治理,包治包成。
  效果经过40年的积极治理,至1990年底,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1.93平方公里,其中比较显著的有3.6万市亩。甘竹镇答田村和吁江镇下兰村、清水村一片岗地出现一望无际的马尾松。甘竹镇大嵊村1968年种植50市亩茶林,年均可收茶子5000公斤赤水镇杨坊村和旴江镇青寿村,原先是一片光秃不毛的山地,通过治理,半坡以下初见林草,小块梨、板栗、茶叶已结果,生态环境有所改变。但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燃料奇缺,群众不得不在“穷山”上砍柴、铲草。农民群众烧柴问题不彻底解决,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广昌县1961~1990年治理水土流失情况表单位: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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