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13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建筑设计队伍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2 |
页码: | 491 |
摘要: | 民国时期,仅建设科有一名技士从事建筑设计,全县之大,鞭长莫及。建房全凭土匠之经验,兼理设计施工。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9年,县内房屋建筑,由施工单位绘制简易平面图,为施工依据。“文化大革命”初期,分配一名江西工学院民建建筑专业学生在县建筑公司工作。1982年4月,由江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该室丙级勘察设计证书,允许设计范围为6层以下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型的土木建筑工程。至1984年底,全县有建筑技术人员12人,其中工业和民用建筑助理工程师3人,初步形成一支建筑设计队伍。至1990年底,全县建筑技术人员发展至41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1人。设计工程达到新颖、美观、经济、适用。主要特点有利工艺流程、车间采光好。 |
关键词: | 广昌县 建筑业 设计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