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居民住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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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06
颗粒名称: 四、居民住房
分类号: TU98
页数: 1
页码: 480
摘要: 新中国成立前,民房多为砖木结构。通常面南建造,门前铺有阶沿石。中开大门,考究者门上刻有花卉走兽。屋内有天井、厅堂、正房、厢房,两侧置有舍屋。新中国成立初期,房产管理部门接收来的一部分私房租赁给居民。1959年,机关单位始建职工宿舍。此后,也有职工开始自建住房,大多为两间一套的平房。套房面积和房屋标准一般都超过房管部门所建住宅,有四间一套楼房、六间一幢独院房。1980年,房管部门兴建一幢三层楼房,共11套,每套都有卫生间等设施,为当时县城设备最佳住宅。1950~1990年,县城新建房屋面积60.5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3.07万平方米,营业建筑8.9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32.22万平方米。
关键词: 广昌县 县城建设 居民住房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民房多为砖木结构。通常面南建造,门前铺有阶沿石。中开大门,考究者门上刻有花卉走兽。屋内有天井、厅堂、正房、厢房,两侧置有舍屋。
  新中国成立初期,房产管理部门接收来的一部分私房租赁给居民。1959年,机关单位始建职工宿舍。此后,也有职工开始自建住房,大多为两间一套的平房。
  1960年,房产管理部门开始在腊树下一带新建砖木结构的9套住房,建筑面积347平方米。
  1979年后,单位建职工宿舍和职工自建住房渐多。套房面积和房屋标准一般都超过房管部门所建住宅,有四间一套楼房、六间一幢独院房。
  1980年,房管部门兴建一幢三层楼房,共11套,每套都有卫生间等设施,为当时县城设备最佳住宅。
  1985年起,公私(包括集体投资)住宅建筑发展更为迅速,公建住宅多为砖混结构的3~4层楼房,款式新颖,造型美观,私建住宅,多为单家独院,砖混结构的楼房庭院。至1990年底,县城住宅建筑面积32.22万平方米,比民国末期增长6.1倍,人均有住房9.06平方米。
  1950~1990年,县城新建房屋面积60.5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3.07万平方米,营业建筑8.9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32.22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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