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8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债券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页码: 46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金融债券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债券

内容

第一节苏区公债 1932年6月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广昌的派额为1.7万元,其中城市0.2万元。经发动群众在短时间内,如数完成任务。
  1932年10月,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发行。广昌县派额4.6万元,其中商人0.6万元。完成认购交款任务。
  1933年8月,经济建设公债发行。广昌认购25万元。
  1933~1934年,先后3次向群众借谷——发行实物公债。到1934年6月2日累计完成没收、征收谷600担(每担50公斤)、群众节省500担、向群众借谷3000担,共计4100担。
  苏区发行各种公债,在1949年后凡有群众持券到银行兑换,按财政部规定比价(一、二期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公债1元兑付人民币1.25元)予以清偿。
  第二节民国时期的公债及捐献 1928年(民国17年)5月,省财政厅派定广昌劝募“二五库券”4000元,购买军米借款6000元。
  1937年,发行“救国公债”,广昌派额2万元,实缴数无记载。
  194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开始发行“同盟胜利公债”、“美金公债”。1944年完成同盟胜利公债305.38万元(法币)。
  第三节新中国成立后的建设公债、国库券 1950年,发行公债单位为份,每份分值以上海等6大城市的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1.33公尺,煤炭8公斤4种实物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年息5厘分5年还清。全县共购6192.85元(新人民币)。于1956年还清。
  1954年1月30日,县公债推销委员会成立。至1958年连续5年发行建设公债,规定8年、10年还本付息。这一时期发行公债均于1968年前还清。
  1960年发行江西地方经济建设公债9.68万元,广昌实际完成9.9万元。于1970年前还清。
  1981年始,每年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由集体和个人认购,集体认购均属企业。至1990年,全县认购国库券总额374.49万元。
  1986年开始兑付,至1988年兑付历年应兑付国库券总额353518.2元,支付利息121562.16元。
  1988年,全县认购2年期建设债券80.9万元。债券年利率9.5%,到期本息一次付清。
  1989年,企业单位认购5年期特种国债280235元,3年期保值公债80万元,其中个人认购74万元,县保险公司认购6万元。
  广昌县完成经济建设公债情况表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