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产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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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产保险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页码: 465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保险的财产保险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保险 财产保险

内容

1951年,县内举办企业财产保险、车辆安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牲畜保险,为广昌财产保险之始。
  1953年3月清理耕牛保费,到期给予续保。是年牛价高涨,取十足估价,八成承包。续保和新保1头牛,保额48万元,保费1.92万元。这个月共收保费584.42万元;理赔13头,保额404万元,理赔款185.88万元,实赔218.13万元(均旧人民币)。
  农村养猪保险缺乏经验,试点乡的猪死亡率甚高,损失很大。
  1953年,猪牛保险因兽医、防疫技术不配套而受挫,生猪死亡多,无力理赔。据省财委指示,广昌对农村耕牛、生猪不再承保,彻底清理结束。
  1954年,成立广昌县保险工作组,开展保险业务有:企业财产保险(又称强制保险)、车辆安全保险(当时本县车辆不多,客车保险由省级洽订,车票上注明附加,县如出险只负责理赔)、货物运输保险。保费率最高是车辆安全和货物运输保险。按6‰一个月计算。1954~1958年,每年保费收入约1.2万元,支出理赔约0.1万元。1954年因遭洪水损失很大,理赔最多,仅盐业公司一个单位就理赔1万元。1957年赤水弹花厂发生火灾,理赔约400多元。1958年金华山钨矿小汽车相撞,损失理赔600多元。
  1980年,根据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上级有关代理保险工作指示要求,县人行、县农行信贷股采取信贷与保险相结合办法,代理承办各项保险业务,自此,广昌停办20多年保险得以恢复。
  1984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昌县支公司。至年底开展保险业务有: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自行车险、家庭财产险、养鸭险等5种,其中:机动车辆险投保80辆,保险费2.91万元;企业财产险投保20户,保险费3.95万元;家庭财产保险投保仅4户;自行车险仅2辆;养鸭险投保1户。共理赔机动车辆险19辆,理赔金额8248元,理赔企业财产险1户,金额2414元。
  1985年后,保险险种逐年增加,至1990年4月共发展个人、联产承包机动车辆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杉树保险、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农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液化气罐爆炸火灾保险等5种。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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