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理与豁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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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84
颗粒名称: 二、清理与豁免
分类号: F832
页数: 1
页码: 463
摘要: 195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农业贷款的指示》之后,县人行曾于1958年底,清理社员个人历年旧欠贷款。1960年结合政策检查,从上到下进行复查,最后报经县人委批准,核销无偿还能力的个体农业贷款,全县共184户3689元,利息789元。 1966年,广昌县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豁免1961年以前农村四项资金欠款问题》精神,以农业口、财贸口为主成立“清理社队和农民欠国家债务办公室”,全面清理旧欠贷款,经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1969年6月21日、9月3日2次批准豁免1961年前旧欠农贷款共118732元。1970年1月20日,赣州中心支行又批准豁免1961年以前财政委托放款31834元。1960~1970年,全县共豁免贷款和利率总计196044元。
关键词: 广昌县 农业贷款 清理豁免

内容

195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农业贷款的指示》之后,县人行曾于1958年底,清理社员个人历年旧欠贷款。1960年结合政策检查,从上到下进行复查,最后报经县人委批准,核销无偿还能力的个体农业贷款,全县共184户3689元,利息789元。
  1966年,广昌县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豁免1961年以前农村四项资金欠款问题》精神,以农业口、财贸口为主成立“清理社队和农民欠国家债务办公室”,全面清理旧欠贷款,经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1969年6月21日、9月3日2次批准豁免1961年前旧欠农贷款共118732元。1970年1月20日,赣州中心支行又批准豁免1961年以前财政委托放款31834元。1960~1970年,全县共豁免贷款和利率总计196044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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