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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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业贷款
分类号: F832
页数: 1
页码: 46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商业贷款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贷款 商业贷款

内容

1936年(民国25年),县内仅发放少许商业贷款,“放款总额为5003万元,99.4%贷给商店,0.6%贷给机关团体”①(①见1936年12月版《经济旬刊》第7期19页。)。
  1953~1957年,银行通过信贷业务重点扶持国营经济,有选择地支持有关国计民生的私营商业和手工业。
  1958年,信贷办法改革,商业放款分为商品流转、预购定金2个专户。取消定额放款,实行存、贷合一核算办法,企业要多少就放多少,盲目贷款过多,经济效益不高。1958年商业贷款比1957年增加79%,而社会商品零售额只增长12%。
  1962年,加强信贷计划管理,管紧压缩工商贷款。县人行对商业企业普遍进行清仓核资,处理积压,清收各项财政性垫款。是年,共清出非生产性资金占用达35.75万元,限期处理,逾期执行信贷制裁。同年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在银行存、贷款分户立帐,逐笔审批,逐笔核贷。企业各项基金不参加生产或商品流转,不占用流通资金,专户存储,先收后支。亏损、基建、赊销、预付等4种占用,3月底处理完毕。县供销社1月至7月盈亏两抵,亏损7503元,中心支行给予信贷制裁,以其结算户收回亏损占款,停发新贷款。
  “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被戴上“修正主义管、卡、压”帽子而被取消。1976年商业放款537.2万元,比1966年增加1.66倍。
  1976年,县商业、供销系统挪用挤占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59.7万元,县人行以“关键在堵,以堵促清”办法,反复多次清收。
  1979年进行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银行内部实行经济核算。执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办法,促进商业企业购销两旺,利润逐年增加,1981年比1980年增长20.2%。同时,对商业系统坚持“以销定贷”原则,使企业调入适销对路商品。1983年,在赣州地区和抚州地区各县中,广昌商业经销机电产品,报废最少。
  1985年,支持饮食、服务、交通运输个体经济发展,开始发放个体工商业贷款。
  1988年2~3月,我县出现2次抢购商品风潮,使商业库存下降。4月,县工行分别向县五交化公司和县百货公司贷款41万元和50万元,组织货源上市。是年8月,2公司销售713.9万元,是1987年8月4倍。
  1990年,全县贷款4854.2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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