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78 |
颗粒名称: | 二、农村储蓄存款 |
分类号: | F832 |
页数: | 1 |
页码: | 460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各乡镇信用社开展活期、定期储蓄存款业务,吸收农民闲散资金。1952年新安乡信用社3个月吸收活期储蓄存款62.5万元(旧币)。年底,个人存款余额只有100元(新币)。 1958年,新开“农村有奖储蓄”,年底存款达42万元,比1955年增加4倍。 1959年,举办支援农业“四化”(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肥料化学化、农村电气化)长期储蓄,定为1年、2年、3年3种。 1960年,为配合人民公社普遍推行月发工资制,帮助社员安排生活,开办小额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1960~1962年3年自然灾害期间,个人存款下降到年均3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人存款年均15万元。1976年底存款余额31万元。1978年底,全县农村个人存款余额上升至58万元。 1979年后,特别是1984年农村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以来,农村个人储蓄存款发展较快,逐年增加,至1990年底,全县余额达1753万元,比1978年增长20.7倍。 |
关键词: | 广昌县 存款 农村储蓄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