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64 |
颗粒名称: | 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币 |
分类号: | F832 |
页数: | 1 |
页码: | 452 |
摘要: | 1949年9月27日,广昌解放,随即废止国民党政府一切货币,开始发行面额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8种人民币。11月以前,广昌金融仍很混乱,经济往来基本上仍使用银元。12月,宁都中心支行派出金融工作队,筹建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办事处,同时整顿金融市场,打击金银黑市,禁止用金银计价、流通。并吸收公私存款,办理折实储蓄;开始发放贷款,实行现金管理。至1950年3月,人民币完全占领广昌金融市场。1955年3月1日起,改革币制,发行新版人民币;以新人民币一元折合旧币一万元比价回收旧币。1963年12月开始,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3种票面新人民币只收不付。1949~1990年20种券别112种版别的4套人民币均在全县使用过。 |
关键词: | 广昌县 货币 币种 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