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48 |
颗粒名称: |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 |
分类号: | F832 |
页数: | 2 |
页码: | 448 |
摘要: | 1935年,广昌有预备社103个,社员6622人①(①见《江西合作事业》第2卷第3期《推进合作史话》。1941年9月,全县建有县联合合作社、合作金库各1个;乡镇信用合作社20个,入社社员51201人②(②见民国30年9月《江西统计》第6期。社员条件为“年满十八岁,正当职业,不吸鸦片”③。社员每人至少认股一股,国币5万元。“放款以社员为限,月息一分五厘”。1948年解散。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3月,城关区新安乡成立全县第一个信用合作社。8月赤水区清潭乡信用社开业。不及半年体制收回,外挂营业所、信用部两块牌子,信用社股金、存款、贷款下放给各大队信用分部办理,信用社干部大部分调离或下放劳动。 |
关键词: | 广昌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