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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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42
颗粒名称: 三、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页码: 445
摘要: 1949年12月,宁都中心支行派张果良等3人到广昌,在原江西省银行广昌县办事处旧址,筹建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办事处。1950年1月1日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以 ①见民国38年6月15日《力行日报》。下简称县人行),正式对外营业,隶属宁都中心支行。嗣后,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度合并三次分设,下设机构也随之更迭。“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朝拆暮合,变更频繁。1984年1月1日,留下6人组设县人民银行办公室,其余人员转入工商银行。业务隶属抚州地区人民银行垂直领导,行政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广昌县支行代管。1986年,恢复县人行建制为县局级行政机构,属中国人民银行垂直领导。有职工27人,其中大专9人,中专3人,经济师1人,助理经济师7人。
关键词: 广昌县 金融实体 中国人民银行 广昌办事处

内容

1949年12月,宁都中心支行派张果良等3人到广昌,在原江西省银行广昌县办事处旧址,筹建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办事处。1950年1月1日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以 ①见民国38年6月15日《力行日报》。
  下简称县人行),正式对外营业,隶属宁都中心支行。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中心支行,县人行划归南城中心支行(后为抚州中心支行)管辖。1953年8月10日,迁入孔家园(即解放路18号)新建营业房办公。1954年7月划归赣州中心支行管理。县支行下设:秘书、会计、农村金融、出纳、信用合作5个股和头陂、赤水、驿前、大株、尖峰、长桥、甘竹7个营业所。嗣后,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度合并三次分设,下设机构也随之更迭。
  1958年8月,以区为单位设营业所,以乡为单位设乡银行。1959年1月营业所、信用社合并,各公社分别设12个金融科,下放公社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朝拆暮合,变更频繁。1970年6月,与财、税革命委员会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营业所与税务所合并为财政金融所。至1976年税务、财政先后划出。恢复县人行。下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农村金融、会计出纳4个股。
  1979年,人行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人、财、物属于条条管理。1984年1月1日,留下6人组设县人民银行办公室,其余人员转入工商银行。县人行与县工商行合署办公,实行业务分开,核算单独。业务隶属抚州地区人民银行垂直领导,行政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广昌县支行代管。
  1986年,恢复县人行建制为县局级行政机构,属中国人民银行垂直领导。是年,设人事秘书、计划发行股、金融行政股。
  1989年,成立广昌县金融系统监察组,内部机构调整为人事秘书、保卫、会计发行、国库、计划研究、金融管理稽查股。是年,新办公楼落成。
  1990年,迁入新楼办公。有职工27人,其中大专9人,中专3人,经济师1人,助理经济师7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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