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35 |
颗粒名称: | 工商税收管理 |
分类号: | F812.4 |
页数: | 2 |
页码: | 441 |
摘要: | 广昌税制经历了由单一税制到复合税制的变革,税收征管制度也随经济改革不断深入而逐步完善。纳税申报与鉴定。1950~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户实行进销货按月申报制度。税务部门作不定期抽查、盘点货物,监督守法经营,防止偷、漏税收。对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实行“双定”纳税制度。广昌县农业税减免情况表单位:万公斤说明:表内数字按稻谷计。运销外地之商品,纳税后由税务部门填发统一发票和外销商品证明单。县直属税务分局实行征收、管理、检查3条线分流。苦竹胶合板厂1981年增加产值7.53万元,增加利润2.10万元,增纳税金0.79万元。其中,吁江企业办公室在1987年兴建吁江红砖厂,缺乏资金购置设备,经借给支农周转金0.8万元解决燃眉之急。 |
关键词: | 广昌县 税务 新中国 工商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