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各税征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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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029
颗粒名称: 工商各税征收管理
分类号: F812.4
页数: 1
页码: 440
摘要: 明清重农轻商,工商税额微少,只是在田赋征收的基础上列为附带任务。民国时期税务征管混乱。同一征税对象,具有税,区、乡又复加捐,重迭征税。1935年后,由县经征处派员分驻城关、白水(今赤水街)、驿前稽征。屠宰税一贯由乡镇招商包办。房捐课税对象原只限于城镇店房,但因县财政支绌,乡村民舍也照摊房捐。各乡镇摊派名目繁多,有伕子捐、购枪捐等16项苛捐杂税,农民负担奇重。
关键词: 广昌县 税务 民国 工商各税

内容

明清重农轻商,工商税额微少,只是在田赋征收的基础上列为附带任务。民国时期税务征管混乱。同一征税对象,具有税,区、乡又复加捐,重迭征税。1935年后,由县经征处派员分驻城关、白水(今赤水街)、驿前稽征。屠宰税一贯由乡镇招商包办。房捐课税对象原只限于城镇店房,但因县财政支绌,乡村民舍也照摊房捐。各乡镇摊派名目繁多,有伕子捐、购枪捐等16项苛捐杂税,农民负担奇重。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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