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021 |
颗粒名称: | 三、新中国成立后工商各税及其他 |
分类号: | F812.4 |
页数: | 4 |
页码: | 436 |
摘要: | 工商税收税源主要来自商业、化工、酿酒、造纸、烟叶、原木、松香等行业或产品。广昌县主要行业产品税额表单位:千元税制经多次调整。1949年全县解放之初,仅开征货物税、工商业税、屠宰税3种。这种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利于贯彻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利于争取财政状况尽快好转。此时国营和合作经济已经建立和壮大,因此进行合并税种,简化征收手续,一般从生产到零售课3道税。全县开征了工商税、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印花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利息所得税和文化娱乐税等8种。1987年开征教育费附加。1989年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与粮食专项基金。 |
关键词: | 广昌县 税务 苏工商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