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82 |
颗粒名称: | 二、新中国成立后财政管理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4 |
页码: | 425 |
摘要: | 预算管理县财政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86年7月建立乡(镇)财政,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财政收入分类核定,超收则由县、乡(镇)比例分成;财政支出由县编制预算支出计划,超支则由县拨补。这有利于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但责、权、利互相分离,也使县财政背的“包袱”越来越重。行政费用由县财政汇总上报专区核销,其金额占总支出的55%。1983年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利改税。把财政资金和乡镇自有资金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以扶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专业户生产发展。 |
关键词: | 广昌县 财政机构 财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