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成立后财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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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982
颗粒名称: 二、新中国成立后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7
页数: 4
页码: 425
摘要: 预算管理县财政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86年7月建立乡(镇)财政,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财政收入分类核定,超收则由县、乡(镇)比例分成;财政支出由县编制预算支出计划,超支则由县拨补。这有利于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但责、权、利互相分离,也使县财政背的“包袱”越来越重。行政费用由县财政汇总上报专区核销,其金额占总支出的55%。1983年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利改税。把财政资金和乡镇自有资金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以扶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专业户生产发展。
关键词: 广昌县 财政机构 财政管理

内容

预算管理县财政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86年7月建立乡(镇)财政,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财政收入分类核定,超收则由县、乡(镇)比例分成;财政支出由县编制预算支出计划,超支则由县拨补。这有利于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但责、权、利互相分离,也使县财政背的“包袱”越来越重。
  财务管理行政、事业财务管理:1949年冬至1952年末,行政人员大部分实行定额供给制,少数人实行薪金制。行政费用由县财政汇总上报专区核销,其金额占总支出的55%。1953年起,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员、定额,统一开支标准,经费实报实销,至1958年行政经费占总支出30%。1959年至1979年行政、事业费由单位包干,超支不补,节约留用。1980年后行政单位实行预算包干,事业单位实行金额包干。1987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文,要求节减行政、事业经费,要在1986年的基础上压缩10%。
  国营企业财务管理:即工交、物资企业和商贸企业财务管理。1959年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为4%,计提折旧,以补偿固定资金的损耗。该项折旧基金在1963年以前全部上交国家财政。1979年1月1日起,凡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自留基本折旧基金的50%。在流动资金管理上进行过多次清产核算。1979年清查54户企业仓库,清查出闲置的固定资产110.5万元,积压物资37.2万元(次年处理完毕)。核库单位15户物资周转天数为:工业企业平均64天,金额186万元,比1978年实际周转天数加速26.4%;交通企业平均41天,金额7.5万元,比上年加速41%;文教企业平均18天,金额0.5万元,比上年加速10%;物资企业平均39天,金额14.6万元,比上年加速53%。总的加速23.7%。1980年3~10月核查预算内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工交、文教企业94天,物资企业87天。在产品成本管理上,加强定量管理,加强计量验收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计划价格制度。1983年实行厂币管理方法。1984年实行目标成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综合费用均实行定额控制。各国营企业互审各自的成本核算情况。在专用基金管理上,筹集挖潜、革新、改造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无权平调。1983年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利改税。1985年对县辖工、交、商贸企业进行第二步利改税方案的核定与审批工作,确定企业税后留利和企业留利五项基金分配比例,调整企业留利水平和调节税。
  广昌县调整工交企业第二步利改税方案核定表单位:千元广昌县调整部分商业批发企业第二步利改税核定表 1986年起,为使县煤炭公司实现扭亏增盈,县财政局每年都核定该企业全年工业用煤盈利和公司经营费用两抵后的亏损补贴净额。企业完成销售任务,实现减亏,其减亏部分的50%用作生产发展基金,30%用作职工奖励基金,20%用作集体福利基金;超亏部分按亏损金额的30%扣减职工个人奖金或工资,抵补亏损部分,70%由企业自有资金补足。
  国营农业财务管理:国营农场(1984年合并于农科所)、垦殖场、鱼种场、园艺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按年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经农林主管部门审查后,转报财政部门批准。生产正常周转最低需要的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季节性、临时性的需要则由银行贷款供应。专用基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机械设备更新。利润总额是按销售利润(或亏损)加减营业外收支净额计算。利润总额加减归还小型技术措施贷款、企业基金或利润包干结余,即为应上缴的利润或弥补亏损。1979年起,垦殖场实行利润包干,结余留场使用。其余3场实行定额补贴。1985年,森工企业财务下放由县财政管理,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分成”。由于该企业改善管理,连年保持盈利。1986年12月,县财政局又核定该企业留利按三项基金分配的比例,即生产发展基金509%,职工福利基金13%,职工奖励基金37%。
  支农资金管理:包括农、林、牧、副、渔、水利电力、水文、气象、水保等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费补贴。1958年后,又增加支援人民公社投资、穷队补助和扶植社队企业投资或补贴。支农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拨款,由主管部门严格掌握使用。有些大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上报建设项目设计计划,经地、省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批准,由国家计划拨款,专款专用,工程竣工,进行全面总结算。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事业费,又从预算外筹集一部分支农资金。把财政资金和乡镇自有资金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以扶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专业户生产发展。支农周转金使用,一律建立合同制,实行公证,定期清理,及时回收,加速资金周转。
  综合计划财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1961年对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制订管理方法。要求坚持先收后用,先存后支,自求平衡,不得弄虚作假,分散资金,或者逃避银行监督。凡是预算外收支,必须编制收支计划,经主管部门签出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1982年开始,在执行预算外收支计划中,全年收入超计划10%以上,而支出计划又未突破的,可在超收部分提取10%奖金给职工。1986年7~9月,县财政局会同审计、银行部门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逐户清理,1987年起分批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办法,已有32户(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管理。
  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1962年5月15日起,全县实行公用商品购物证,县财政局核定各单位1962年限额指标,据实发给。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和部队都凭证或凭票经过县控购办批准的购物计划供应控购商品。1963年由县财政部门制发购货手册,各单位不论属于国家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公用经费,凡属商品性支出,都凭手册和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向商业部门购买商品。1980年实行“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专项审批”的制度,直到1982年均未超过上级分配的控制指标。1983年控制总指标为56万元,实际执行数达58.36万元,超过指标4.21%。1985年3月,把彩电、电冰箱和洗衣机列为专控商品。1986年4月始,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工作恢复指标管理,建立“辅助帐”。
  1988年5月起,专控指标由县控办统一掌握,统筹使用。
  广昌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单位: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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