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79 |
颗粒名称: | 新中国成立后财政支出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2 |
页码: | 423 |
摘要: | 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1950~1952年重点保证军政、文教事业支出,总金额40.2万元,占总支出72.9万元的55.1%。1953~1957年文卫支出122.22万元,优抚救济支出45.92万元,各占总支出368.81万元的33.14%和12.45%。并投资6.90万元创办县印刷厂、砖瓦厂。1958~1962年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投资,合计224.6万元,占总支出734.94万元的30.56%。兴办机械、化工、电力等9个厂矿企业,建立工业基础。1963~1965年纠正“大跃进”运动中高指标、浮夸风等失误,清除反映到财政分配中的虚假因素。1966~1975年受“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支出大增,仅下放安置费一项高达151.8万元,占总支出的15.44%。1976~1980年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实行工作重点转移,支农投资519.7万元,占总支出的25.64%。1981~1985年改革经济体制,经济建设投资占总支出3328.79万元的25.72%。1986~1990年教科文卫支出2311万元,经济建设支出1386.7万元,各占总支出6853.5万元的33.72%和20.23%。 广昌县财政支出、上解情况表单位:万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财政机构 财政支出 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