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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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973
颗粒名称: 新中国成立后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420
摘要: 41年来坚持在发展生产、培训财源的基础上组织财政收入。在历年财政收入累计总额中,工商税占63%,农林税占17.3%,企业收入占13.6%,其他收入占6.1%。1985年实行新的财政体制,预算收入按照第二步利改税后设置的税种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3类。因广昌是贫困县,抚州地区确定广昌财政百分之百留成,即由县金库收纳的收入都属于地方固定收入。1950~1990年广昌财政上解1008万元,地区财政补贴4094.4万元。两抵之外,实得净补贴3086.4万元。
关键词: 广昌县 财政机构 财政收入 新中国

内容

41年(1950~1990年)来坚持在发展生产、培训财源的基础上组织财政收入。在历年财政收入累计总额中,工商税占63%,农林税占17.3%,企业收入占13.6%,其他收入占6.1%。1985年实行新的财政体制,预算收入按照第二步利改税后设置的税种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3类。因广昌是贫困县,抚州地区确定广昌财政百分之百留成,即由县金库收纳的收入都属于地方固定收入。1950~1990年广昌财政上解1008万元,地区财政补贴4094.4万元。两抵之外,实得净补贴3086.4万元。
  广昌县财政收人与补助统计表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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