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晒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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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94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晒烟
分类号: F762.7
页数: 5
页码: 407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特产晒烟的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三大特产 晒烟

内容

第一节栽培一、品种性状广昌晒烟系晒红烟。其特色:叶大肉厚,纤维细致。晒干后叶片红里透黑,取一片揉搓成团,一抖便恢复原状,且无级痕。经一、二年醇化后,深红发黑,色泽鲜,油光发亮。初闻香气浓郁,再闻不减。吸时味醇劲足,燃烧性好,色、香、味俱佳。另有显著特征,即在叶柄上与叶片相连处对生两“耳”,有别于外地晒烟。此烟斗,清代称“黑於菟”,俗名“黑老虎”、“黑老烟”。现经过严格选种,选有出“铁赤烟”晒烟良种。
  1962年轻工业部烟草研究所对广昌晒烟作了质量鉴定,1980、1983年又进行烟草化学成份分析,认定广昌晒烟品质较好,是生产低焦油混合型烟和雪茄烟的好原料①(①见《烟草科技》1983年第一期《广昌“黑老烟”调查》。)。
  1989年6月4日,中国烟草农业技术考察团莅县考察了晒烟产、销情况与栽培技术。6日在驿前镇供销社察看晒烟干品,又到烟田里看烟草茵情。全体成员对广昌晒烟质量之高,盛赞不已。团长洪其琨(贵州农业大学教授,中国烟草研究所研究员)等指出:“广昌晒烟质量超过河南凤凰烟。但因为对外宣传少,知名度远比凤凰烟低。
  广昌县1962年晒烟质量鉴定情况表广昌县晒烟化学成份分析表二、种植起源明代名医张介宾在所著《景岳全书》中说:“烟草自古未闻,近自万历时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关楚地皆种植之”、“最初,烟草由南洋传入我国福建、广东,尔后传入江西石城、广昌和广丰县种植。”①(①见唐传芬《江西名晒烟资源调查》。)广昌种烟始于万历末,至今种植历史已达370多年。烟草之利倍于种稻,农户自发地扩大种植面积。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诏令禁烟。定“违者斩道之法”,但禁而不止。清顺治四年(1647年)至雍正八年(1730年),广昌发生6次饥荒,官吏御灾不力,却归咎于经济作物与粮争地,严加限制。对于烟草,既禁种又禁吸。农民便将烟草栽到山上隐蔽之处,逃避缉查。县衙奈何不得,久而弛禁,只是不准用良田种烟。迨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废烟禁,烟草开始进入相对发展时期。
  第二节产销清末,广昌“烟叶一项,为土产大宗。向由江浙及本地商民采运各埠销售,极为畅旺”。光绪三十年(1904年),“烟叶一项产于白水镇、驿前市等处,每年多则四、五千担,少则三千余担。每百(市)斤价约八、九两(银)或十余两不等。”②(②见清光绪三十四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因烟叶加工后成品获利大于原料外销,“黑老虎”烟丝加工业发展迅速。仅白水镇就有4个大烟棚,140多个刨床,每个刨床日产烟丝10公斤,每日总产1400公斤,月产4.2万公斤。加工成品为黄烟丝(即晒烟叶经姜黄着色,经小榨压紧和手工刨削等工艺加工而成),供吸水烟袋和抽旱烟筒者吸食用。广昌黄烟丝与黎川黄烟齐名。光绪三十一年,广昌将大宗出产的黄烟丝行销本省各地,远销广东、江苏、武汉。宣统三年(1911年),甘竹街开设“聚丰烟庄”专门生产和经销烟丝,批零兼营。民国初期,头陂、甘竹也广种烟草。全县年产烟叶约30万公斤,价值十六、七万元(银元)。销售市场扩大到上海、福建等地,每年远销台湾5000公斤左右。广昌晒烟生产也引起日本注意,1915年(日本大正四年,民国4年始,日本人连续数年对白水、驿前、头陂产烟情况作了调查。③(③见日本所编《支那省别全志》十一卷《江西省广昌县城》。原件藏大连市图书馆大庙古籍部。)1923年日本外务省通商局调查资料曾详载:白水镇为烟草集散地。驿前烟草品质按叶片位置上下分等:“头到(道)烟(最上,四板)为一等品……,五到(木叶以下)为五等品④(④见日本外务省通商局所编《在九江帝国领事馆管辖区域范围内事情》第五章《商业贸易并市场》“丁、驿前叶烟草”,大正十二年(1923年)十一月。原件存大连市图书馆大庙古籍部。)(1937年前亦有日商来驿前收购烟叶。并推销肥田粉)。1926年,甘竹聚丰烟庄,已拥资百万,有店员80余人,成为建昌府规模最大的专营烟草商号。业务覆盖面涉及抚州、赣州、九江、上海、闽西各县。据《江西经济问题》记述:“江西烟草(即烟叶)之出产……商部民国六年统计每年有一百九十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担,实为中国最大烟草出产地,唯所产之巨量烟叶,能用于制造卷烟者,仅广昌、广丰两县少数之产品。”又据(1930年)江西建设厅调查统计:“江西八十一县之出产菸草者占二十二县。”其中:“广昌县每年产额一万四千担,用途:卷烟及烟丝。单位价格:每(市)斤一元(银元)。销路:上海、广东、香港。”其时,晒烟除加工黄烟丝之外,还加工“黑老虎”烟丝。销往福建、广东、汉口、江苏及省内各地,尤其在沪、穗、潮、汕等地颇受欢迎。还行销港澳和南洋各地。
  广昌县民国、苏区时晒烟产量表单位:万公斤苏区时期多种粮以保障军需、民食。1931年全县种烟仅640市亩,产烟6.72万公斤。1934年增至30万公斤,由区、乡消费合作社收购、销售。苏维埃政府又兴建刨烟厂生产黄烟丝。同年10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广昌,因秋旱严重,七成农作物无收,8万饥民,流离失所。次年,晒烟大减产。迨至“抗占期间,因外烟不得进口,江西卷烟业大大繁荣,产烟区扩大”①(①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商业厅1951年4月所歙江西土特产概况》。),广昌晒烟市场也出现购、销两旺。驿前、白水、头陂圩有大小烟行、商号23家经营晒烟。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广东、福建等地烟商来县坐地收购。广昌也有10余家商号在广东汕头、广州开烟行经营烟草批发业务。烟价逐年上涨,最高价每市担(50公斤)120元(银元)。流通推动生产,1946年、1949年江西省烟草总产分别为23300吨、19290吨②(②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商业厅19513年4月所编《江西土特产概况》。),广昌亦产烟1018.5吨和1000吨。但是,此期间,广昌广大农村正苦于苛捐杂税,农民被迫剜肉医疮,将烟叶等产品贱价预售(俗称“典莲花”)。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为始,晒烟收购由县供销合作系统负责。并按省、地区下达调拨计划上调。此时,交售烟叶可抵公粮。截至1955年止,年均总产晒烟40万公斤上下。1957年春,供销合作部门同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晒烟预购合同,并预定金,以便在晒烟种植面积减少情况下,确保收购任务完成。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单一经营,晒烟产量锐减。1963年后,国家将晒烟列为二类商品,实行派购,下达指令性收购计划。同时,实行奖售办法:即每交售50公斤晒烟,奖售化学肥料15公斤,粮食15公斤。又经两次提高晒烟收购单价,亦未能刺激晒烟生产回升。1974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仍然排斥商品性生产,单打一地抓粮食,晒烟总产上不去。从1958~1977年持续30个年头,晒烟总产徘徊在7~18万公斤。1978年经省批准,广昌列为晒烟外贸出口基地县。全县以驿前、赤水、头陂、贯桥、杨溪、新安等6个人民公社为晒烟生产基地,落实播种面积,晒烟生产出现转机。1982年,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有经营自主权,自发地以市场为导向增加晒烟种植面积。国家再度提高晒烟奖售标准(农民交售每100公斤晒烟,奖售尿素180公斤)。1984年为始,晒烟归县烟草公司专营。产品内销北京、上海、安徽、陕西、武汉、广东、成都等省市。外销由上海外贸转运欧、亚、美等洲的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地区。1990年各地大量利用旱地、“三荒”地种烟,烟草上山进坑,减少粮、烟争地之矛盾。这年总产超历史,达134.4万公斤。
  广昌县晒烟产、购、销量统计表单位:市亩、万公斤第三节效益明末清实,“种烟一亩,胜稻十亩。”民国时,民谚亦有“一(担)烟十(担)谷”之说。新中国成立后,烟田提高复种指数,经济效益更佳。
  单作之效益见亩成本核算。
  烟—秧一稻连作的效益: 1985年以来,除实行烟、稻套种之外,还在二季晚稻专用秧田中先种一季烟草,再育稻秧,秧拔完,又种两季晚稻,减少秋闲田,多收一季稻。这种耕作制度主要在产烟区驿前、高虎脑、赤水、杨溪、头陂等地推广。
  1985年,全县烟秧稻连作面积1500市亩,占当年晒烟面积23.82%,增加产值21.34万元。1990年连作面积增至6500市亩,占当年晒烟面积32.4%,增加产值97.5万元。
  广昌县晒烟每亩成本核算情况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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