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86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饮食业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59 |
摘要: | 民国期间,县城有菜馆2家,点心店9家,面店7家。最大餐馆为1938年倪世棠独资开设的第一家菜馆,有店员12人,流动资金500元(银元),月营业收入1000元(银元)左右。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有私营饮食业17户。经营花色品种单调,一般局限于鱼、肉类加工和一些应时点心。1958年,县城和平饭店与大众餐厅合并,人员由19人减至10人。其后,由于物资供应紧张,饮食业原材料得不到满足,饮食店以供应大众饭菜为主,小锅小灶炒菜几乎消失。水粉店、清汤店、肉丸店减少40%。有一台五千卡制冷机和一台储量2000支的冷藏箱。是年,销售额达千余元。夜市饮食日趋丰盛。 |
关键词: | 广昌县 饮食服务 饮食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