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857 |
颗粒名称: | 一、工业品、副食品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54 |
摘要: | 1953年起,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各类商品作价办法:县城市场按合理流向进货地的批发价,加规定费率、费额制订批价,再按统一批零差率订定零销价。农村市场销价:1956年规定,按县城批发牌价,加运费、途耗、在途利息5~10天,经营费0.5~1%,制定批发价,再按县城批零差率幅度订定当地零售价格。零售价格仍按统一规定批零差率制订。第一片:县城,包括城郊公社;第二片:25公里以内的甘竹、赤水、头陂、新安、长桥、水南、苦竹;第三片:塘坊、大株、驿前、杨溪、高虎脑。1988年3月,省产纯棉涤纱及制品价格上浮20~30%。七月,名烟名酒及三类商品价格放开,市场上出现“官倒”和“私倒”。1989年起,价格开始回落,日趋平稳。 |
关键词: | 广昌县 工业品、副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