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品、副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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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57
颗粒名称: 一、工业品、副食品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354
摘要: 1953年起,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各类商品作价办法:县城市场按合理流向进货地的批发价,加规定费率、费额制订批价,再按统一批零差率订定零销价。农村市场销价:1956年规定,按县城批发牌价,加运费、途耗、在途利息5~10天,经营费0.5~1%,制定批发价,再按县城批零差率幅度订定当地零售价格。零售价格仍按统一规定批零差率制订。第一片:县城,包括城郊公社;第二片:25公里以内的甘竹、赤水、头陂、新安、长桥、水南、苦竹;第三片:塘坊、大株、驿前、杨溪、高虎脑。1988年3月,省产纯棉涤纱及制品价格上浮20~30%。七月,名烟名酒及三类商品价格放开,市场上出现“官倒”和“私倒”。1989年起,价格开始回落,日趋平稳。
关键词: 广昌县 工业品、副食品

内容

1953年起,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各类商品作价办法:县城市场按合理流向进货地的批发价,加规定费率、费额制订批价,再按统一批零差率订定零销价。农村市场销价:1956年规定,按县城批发牌价,加运费、途耗、在途利息5~10天,经营费0.5~1%,制定批发价,再按县城批零差率幅度订定当地零售价格。
  1957年起,农村市场的零售价格,改为距县城在10公里以内的地区,与县城国营商业牌价持平;超过10公里地区,按县城国营商业牌价,加定额费用1~2%定价。
  1966年,百货、文化大商品调整地区差价,县城市场批发价格的计算是:凡按商品流转第一道环节(产地及二级站)进货的,加经营费和运杂费;从第二、三道环节(三级商店或基层供销社)进货的,只加运杂费不加经营费。零售价格仍按统一规定批零差率制订。全县农村市场销价(零售价)划为二个价格片:第一片芰田、大塘、新安、苦竹、甘竹、高州、柯树、长桥、赤水、水南、头陂、尖峰,按城关销价执行;第二片驿前、高虎脑、杨淇、大株、塘坊,按每百公斤加1.60元运费计算。
  1982年,制定了新的《广昌县城乡差价方案》,将农村市场分为3个价格片。第一片:县城,包括城郊公社;第二片:25公里以内的甘竹、赤水、头陂、新安、长桥、水南、苦竹;第三片:塘坊、大株、驿前、杨溪、高虎脑。规定全县农村各地的百货、文化、布匹3类商品计价,实行地区差率;五金、交电批零不分商品实行全县一价;副食品则实行综合差率。
  1984年,对工业品销价进行理顺,除石油、食盐、手表等22种商品继续执行国家牌价外,其他工业品价格,以中准价格为基础,允许向上浮动10~15%。
  1987年,食糖实行平、议价“双轨制经营”。1988年3月,省产纯棉涤纱及制品价格上浮20~30%。七月,名烟名酒及三类商品价格放开,市场上出现“官倒”和“私倒”。物价乱涨,群众抢购肥皂、洗衣粉、自行车、电风扇、电冰箱之风甚嚣尘上。1989年起,价格开始回落,日趋平稳。
  广昌县消费品零售价格情况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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