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850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废旧物资回收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52 |
摘要: | 1952年冬,供销社开始回收废旧铜、锡、铅的器皿及铜钱、铜币、弹壳铜等,其后收购范围逐渐扩大。1956年,铜、铅、锡由供销社收购、供应,上调由县计委掌握。1957年,废钢铁又定为统一收购物资,由供销社负责收购、上调。其余废旧物资管理是先上调,后自销;先县内,后县外。1966年,供销社采取展出样品,挂出牌价,下村串队收购,使回收品种扩大至89种,收购总值比上年成倍增长。1977年,周恩来总理对废旧物资工作题词后,全县出现回收废旧物资新高潮,是年,收购总值创历史最高水平。至1990年,废品回收总值达12万元,为1978年的1.17倍,是本县历史上废品回收最高纪录。 |
关键词: | 广昌县 商品流通 物资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