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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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43
颗粒名称: 猪肉
分类号: F127
页数: 1
页码: 350
摘要: 猪肉:1957年起,按月、按人定量凭商品粮供应证发放“购肉票”,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0.25公斤。1960年,产妇实行特需供应,凭证购买1公斤。1976年,居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月供0.5公斤。1978年,调整特需供应标准:婚丧事一次2.5公斤;离休长征干部每月5公斤;劳保工种每人月供应1~1.5公斤;第2胎产妇供应1公斤。1982年,居民每人月供增为1公斤,另外在元旦、春节还酌量增加。 1984年,对城镇居民猪肉供应,改由国家按人每月发放肉食补贴1.20元,实行市场选购,直至1990年而未变。 对农民肉食供应方法,采取收购生猪回供猪肉办法。1959年,为毛重的5%,1981年,为毛重的40%,1984年取消回供猪肉的方法。
关键词: 广昌县 生活资料 食品副食品 猪肉

内容

猪肉:1957年起,按月、按人定量凭商品粮供应证发放“购肉票”,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0.25公斤。1960年,产妇实行特需供应,凭证购买1公斤。1976年,居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月供0.5公斤。1978年,调整特需供应标准:婚丧事一次2.5公斤;离休长征干部每月5公斤;劳保工种每人月供应1~1.5公斤;第2胎产妇供应1公斤。1982年,居民每人月供增为1公斤,另外在元旦、春节还酌量增加。
  1984年,对城镇居民猪肉供应,改由国家按人每月发放肉食补贴1.20元,实行市场选购,直至1990年而未变。
  对农民肉食供应方法,采取收购生猪回供猪肉办法。1959年,为毛重的5%,1981年,为毛重的40%,1984年取消回供猪肉的方法。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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