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副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副产品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346
摘要: 民国时期,农副产品均由私商经营,聚零成整,自运自销。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晒烟、白莲、苎麻、芳樟油等由供销社代国营公司收购,其他农副产品归供销社自营。1954年10月,猪、禽、蛋移交县食品公司经营。并扩大了毛竹、山苍子、夏布、中药材等40余种产品的收购。售价为4~6元一公斤的细菌肥料,因质次价高,报废损失二千余元。是年,收购总值虽有所增长,但经济损失不小,仅烤胶一项商品,报废6万余斤,损失金额23000元。在此同时,供应实行凭证定量。其他一类物资,计划收购,未完成计划,不许市场调节。实行奖售的品种有棉花、烟叶、白莲、茶叶、皮张、生猪、香菇、油料等32种。是年,收购总额达1353万元。1988年猛增至175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关键词: 广昌县 商品流通 农副产品

内容

民国时期,农副产品均由私商经营,聚零成整,自运自销。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晒烟、白莲、苎麻、芳樟油等由供销社代国营公司收购,其他农副产品归供销社自营。1954年10月,猪、禽、蛋移交县食品公司经营。1955年起生猪实行派养派购。
  1956年下半年,棉、麻、烟、茶和畜产品归农产品采购局经营,由农村供销社代购。
  1957年,棉、麻、烟、茶、畜产品业务,恢复供销部门经营。并扩大了毛竹、山苍子、夏布、中药材等40余种产品的收购。
  1958年,为贯彻“大购大销”方针,一度出现收购不问用途,产品不讲质量的作法。售价为4~6元一公斤的细菌肥料,因质次价高,报废损失二千余元。其次,由于开展“四自”(由公社自行分级、自行过秤、自行结算、自行保管)经营,许多商品下落不明。是年,收购总值虽有所增长,但经济损失不小,仅烤胶一项商品,报废6万余斤,损失金额23000元。
  1963年起,农副产品分为三类实行管理。
  第一类物资统购: 棉花,由国家核定统购任务,在完成交售任务后,亦不准上市议销。国家采取换购、超购超奖、超购加价等办法,奖励交售,并按收购数量全部上调。在此同时,供应实行凭证定量。
  第二类物资派购: 广昌实行派购和计划收购,约有30多种,包括生猪、家禽、鲜蛋、茶叶、白莲、晒烟、烤烟、皮张、土纸、棕片、生潦桐油、皮木油、野生植物油料、肠衣、羽毛、泽泻、竹木、香菇、茵陈、香料油等。其范围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
  1955年开始生猪派购。1960年,对农民家庭每5人购1头猪,每户购2年鲜蛋。1962年改为每户养2头,购1头。1.970年,每户购家禽1只。1979年后,又改为每户派购生猪1头,鲜蛋2斤,家禽1只。对城镇居民的派购:1979年实行购七留三;由国家供应粮油产品同料的国营单伊养猪的派购,实行购七留三。农村生产队养猪,采取购三留七的办法。1983年及1984年,分别取消家禽、鲜蛋派购。
  其他一类物资,计划收购,未完成计划,不许市场调节。
  为促进农民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1961年起,曾以粮食、棉布(布票)、化肥、肥皂、木材、食糖、卷烟等物资指标,实行换购和奖励出售者。实行奖售的品种有棉花、烟叶、白莲、茶叶、皮张、生猪、香菇、油料等32种。1984年起逐步取消。
  第三类物资议购: 对第三类物资均实行议购办法。
  1963年,县供销社成立货栈,经营以三类商品为主的自营业务,购进总值达53.68万元。1965年起,撤销货栈,停止议购议销。
  1979年后,扩大了三类农副产品的议购议销范围。1984年二类物资全部退出派购范围,实行议购议销。1985年1月后,改为合同订购。
  1987年开始,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分购联销”方式经营,采取以销定购,合同兑现,横向联营,增设网点等措施。是年,收购总额达1353万元。1988年猛增至175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起,部分三类农副产品如像子、芒杆等已被淘汰;皮木油、桐油亦销路不畅,因此收购量锐减。1990年农副产品收购金额仅950万元。
  广昌县农副产品收购量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