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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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1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品流通
分类号: F127
页数: 13
页码: 34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商品流通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商业 商品流通

内容

第一节农业生产资料一、化肥 1953年,供销部门开始经营硫酸铵,其肥效农民怀疑,不愿购用。后在甘竹鹅龙村进行试验,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使用。是年,仅供应化肥24吨。1954年起,对化肥实行统购统配。
  1959年,供应化肥211吨,比1953年增长近8倍。供应品种增至硝酸铵、尿素等11种。
  1961年,为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农副产品,国家对收购棉花、茶叶、烟叶、生猪、粮食、家禽、鲜蛋、中药材、牛皮等产品,实行化肥奖励。
  1963年3月,开始试销石灰氮和磷素化肥,通过试验,销路逐渐扩大,是年共销售石灰氮40吨。
  1978年,县农资公司为减少环节,采取“插手不插帐”的做法,组织计划外肥源,以弥补计划内供应不足,是年共供应化肥6326吨。
  1983年起,随着农业“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建立,县将粮食征购、统购与计划内化肥供应挂钩。由财贸有关部门统一与社员签订合同,化肥供应指标据上级下拨数,按大田面积平均分配,凭合同本供应。但由于商品紧俏,因而出现“开后门”的不正之风。尽管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仍未彻底纠正,影响合同兑现。
  1984年,针对化肥需求量大,县供销部门组织计划外化肥供应9880吨,占全年化肥调入总量的58.9%,是年供应化肥为17674吨。
  1985年,化肥经营出现多渠道形式,价格较为混乱。
  1986年起,化肥复归供销社专营。1978年,实行粮肥挂钩供应办法。1989年后,对化肥供应实行“四公开(供应标准、方法、价格、结果公开),有效地制止化肥供应不正常现象。1990年,县农资公司在销售化肥中,采取“钱物挂钩”办法,上户开票,送货上门,促进农民及早购肥,供销量大幅度上升。是年共销售化肥26859吨,比1953年增长111.8倍。
  广昌县化肥销售亩均量表单位:亩、吨、公斤二、土杂肥 1953~1955年,供销社对生枯、菜枯、豆枯、茶枯、荷枯、猪牛骨等实行就地收购,就地销售。县内调剂余缺。对石灰、石膏、硫磺、绿肥种子则向外地组织进货。是年供应总计157吨。
  1959年,为解决石灰供应不足,县商业局在于都县银坑公社自办石灰厂,自产自销(时间不到两年)。
  1960年,农资部门根据“三就”(即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原则,帮助社队建立土化肥厂111个,生产土化肥200吨。
  1973年,抽调20余名采购员,化去资金20余万元,购进红花草计2680担,供应社队。
  1974年,在县内收购草籽2350吨供应。实现县内自给有余,并支援外地150吨。
  1977年,县农资公司将磷矿粉和稀硫酸配制土过磷酸钙3250吨,弥补化肥供应不足。
  1978年,供应各种土杂肥4140吨,其中石膏118吨,石灰3864吨,绿肥种籽52吨,总量比1965年增长1.8倍,比1953年增长26倍。为建国后土杂肥供应最多年份。
  1984年起,因各种化肥供应量增加,杂肥使用量相应下降,是年仅为689吨。至1990年,仅供应石膏21吨,绿肥种籽32吨。
  三、农药、药械农药1955年,开始经营农药——“六六六”药粉,是年仅销售391公斤。
  1956年,供销社配合农业部门,广泛宣传试验,初步打开农药销路。陆续增加滴滴涕、敌百虫、一六〇五乳剂、一〇五九乳剂、西力生、赛力散、硫酸铜等新品种。
  1957年,全县农药销售6040公斤。“1605”、“1059”灭虫效果好,农民称为“一扫光”,翌年,增至59吨。
  70年代初期,农药供不应求,供销社帮助社队办起土农药厂300多个,生产土农药50多吨。为验证药效,在赤水公社沈坊村试验“705”土农药,防止第四代螟虫,其药颇受群众欢迎。1976年土农药产量为190吨。
  1982年,在城郊、甘竹2植保站试办农作物配药站,接待社员3852人次,销售各种农药22吨,防治面积30234亩。是年,从上海计划外购进乐果乳剂20000瓶,稻瘟净乳剂2000瓶,缓解供需矛盾。
  1984年,农药发展到20多个品袍,当年增加新品种有滴滴涕、敌百虫、硫酸铜、苏化203。该年,全县销售各种农药达4421吨。
  药械1955年开始经营。品种比较简单,仅手摇喷雾器、单管喷雾器、喷枪。是年仅供应喷雾器3架。尔后增加圆筒式和背负式压缩喷雾器。1983年后,增加塑料扁桶型和铁皮扁桶型压缩喷雾器供应,深受农民欢迎。1990年销售1206架,为1957年的5.64倍。
  广昌县化学农药及药械销售量表单位:吨、架四、农具瓤中国建立前,竹木农具,向由农村自制自用。1954年起供销合作社开始组织加工犁嘴犁壁,就地供应。是年,销售各种农具7300件。
  1955年,开始在农村推广新式农具,是年,销售江西水田犁9部,轻型双轮双铧犁3部。
  1956年,销售江西水田犁187部。双轮双铧犁由于与当地畜力和山田耕作不相适应,是年仅销售131部,其余182部均作废铁处理,损失5686元。1963年,中小农具以产销直接见面为主,供销社辅以调剂经营。1990年全县供销社系统仅销售中小农具4500件。
  五、石油 1932年(民国21年)县人巨商张光辉在白水(今赤水镇)开设豫孚煤油公司,为广昌县经营进口煤油之始。1937年县城有黄垂仲亦经营煤油。
  新中国建立后,煤油初为生产资料公司兼营。1959年开始,煤油实行凭证定量供应,一般五口之家月供0.4公斤。1975年11月成立燃料公司,专营石油产品。1980年起,对石油产品一律实行统购统配,定量供应。1990年供应煤油达188吨,比1952年的9吨增长19.9倍。
  第二节工业生产资料一、购进物资组织1964年,县物资局代县计委编制物资申请购进计划,其依据是按地区下达计划内物资计划和参照要货单位的计划而编制。1965年逐渐将三类物资纳入计划管理,实行计划调拨,是年始有计划外水泥调入。1973年,对与国民经济关系较大、涉及面广的物资,报地区计委审批。1979年后,一、二类物资管理逐渐放开,计划外购进比重增大。1984年,要货计划全年编报2次,事先开订货会签订合同,计划下达后,由物资局按计划组织货源。
  进货方向1963年9月~1981年9月,广昌从赣州进货,造成商品迂回倒运。1981年10月经省批准改从抚州,但小宗物资仍在赣州。1984年后,广昌划归抚州地区管辖,全部计划内物资均从抚州调进。
  购进量1964年购进金额为4.7万元,1968年为18.3万元,1978年为117.9万元,1990年已达405万元。
  一、供应审批权限坚持“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物资供应原则。1964年,物资由县计委分配,县物资局供应。
  1979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矽的方针,对统配和部管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由县计委管理;其他短缺物资由县物资局审批;长线物资敞开供应。
  1984年,县计委下放物资管理权限给县物资局,由1979年管理的33种物资,减到4种,即汽车、钢材、裸铝线、钢芯铝绞线。对后3种物资,也授予县物资局有少量批供的权限。1988年起,全部商品敞开供应。
  供应形式1964年,按生产消耗实际供应,并建立物资供应档案。
  1971年8月起,对各厂矿企业单位所需钢材、生铁等主要金属材料,按月平衡分配供应。
  1973年,对县属单位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物资,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供应到各需用单位;对农田、水利、林业、森工项目所需物资,由地区下达计划,由县组织供应。
  1979年,轮胎由过去下达指标,改为按需核实供应做法。
  1981年,火工产品由物资局平衡分配、供应。
  1984年,召开供货会。凡是专用、固定、批量大的工业原料用材,基建专用材,由用户单位实行订购或选购,并签订供应合同。
  供应网点1980年,在赤水镇设供应站,属大集体性质。
  1981年,在县城设小额门市部,改变过去长期来少量物资均在仓库提货的现象。
  1982年后,在农忙季节期间,设下乡巡回临时供应点。
  1990年,县物资局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材料、建筑器材4大类。品种有生铁、普钢、薄板、管材、铜材、铝材、锌、焦炭、汽车、车床、电工通讯器材、工具、量具、轴承、仪器仪表、工矿配件、烧碱、电石、轮胎传动带、三角带、火工产品、水泥、沥青、石棉制品、玻璃、油毡、麻袋、石墨粉、防水粉等40个,还包括废钢材回收。销售金额1964年为3.1万元,1978年为113万元,1984年为147万元,至1990年达483万元。
  广昌县物资局主要物资销售量表第三节农副产品民国时期,农副产品均由私商经营,聚零成整,自运自销。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晒烟、白莲、苎麻、芳樟油等由供销社代国营公司收购,其他农副产品归供销社自营。1954年10月,猪、禽、蛋移交县食品公司经营。1955年起生猪实行派养派购。
  1956年下半年,棉、麻、烟、茶和畜产品归农产品采购局经营,由农村供销社代购。
  1957年,棉、麻、烟、茶、畜产品业务,恢复供销部门经营。并扩大了毛竹、山苍子、夏布、中药材等40余种产品的收购。
  1958年,为贯彻“大购大销”方针,一度出现收购不问用途,产品不讲质量的作法。售价为4~6元一公斤的细菌肥料,因质次价高,报废损失二千余元。其次,由于开展“四自”(由公社自行分级、自行过秤、自行结算、自行保管)经营,许多商品下落不明。是年,收购总值虽有所增长,但经济损失不小,仅烤胶一项商品,报废6万余斤,损失金额23000元。
  1963年起,农副产品分为三类实行管理。
  第一类物资统购: 棉花,由国家核定统购任务,在完成交售任务后,亦不准上市议销。国家采取换购、超购超奖、超购加价等办法,奖励交售,并按收购数量全部上调。在此同时,供应实行凭证定量。
  第二类物资派购: 广昌实行派购和计划收购,约有30多种,包括生猪、家禽、鲜蛋、茶叶、白莲、晒烟、烤烟、皮张、土纸、棕片、生潦桐油、皮木油、野生植物油料、肠衣、羽毛、泽泻、竹木、香菇、茵陈、香料油等。其范围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
  1955年开始生猪派购。1960年,对农民家庭每5人购1头猪,每户购2年鲜蛋。1962年改为每户养2头,购1头。1.970年,每户购家禽1只。1979年后,又改为每户派购生猪1头,鲜蛋2斤,家禽1只。对城镇居民的派购:1979年实行购七留三;由国家供应粮油产品同料的国营单伊养猪的派购,实行购七留三。农村生产队养猪,采取购三留七的办法。1983年及1984年,分别取消家禽、鲜蛋派购。
  其他一类物资,计划收购,未完成计划,不许市场调节。
  为促进农民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1961年起,曾以粮食、棉布(布票)、化肥、肥皂、木材、食糖、卷烟等物资指标,实行换购和奖励出售者。实行奖售的品种有棉花、烟叶、白莲、茶叶、皮张、生猪、香菇、油料等32种。1984年起逐步取消。
  第三类物资议购: 对第三类物资均实行议购办法。
  1963年,县供销社成立货栈,经营以三类商品为主的自营业务,购进总值达53.68万元。1965年起,撤销货栈,停止议购议销。
  1979年后,扩大了三类农副产品的议购议销范围。1984年二类物资全部退出派购范围,实行议购议销。1985年1月后,改为合同订购。
  1987年开始,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分购联销”方式经营,采取以销定购,合同兑现,横向联营,增设网点等措施。是年,收购总额达1353万元。1988年猛增至175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起,部分三类农副产品如像子、芒杆等已被淘汰;皮木油、桐油亦销路不畅,因此收购量锐减。1990年农副产品收购金额仅950万元。
  广昌县农副产品收购量表第四节外贸物资 1973年,对外贸易出口商品仅有白莲、皮张、羽毛、钨砂、砩砂。1977年增加晒烟、泽泻。1979年增加云母渣和小竹笋。1980年增加香茅油、红瓜子、劳保手套、经纬纱管。1981年增加松香。至1989年出口商品已达6类39个品种,即土产类:白莲、晒烟、茶叶、松香、松节油、薄荷油、山苍子油、香茅油、小山竹笋、香菇、红瓜子、田螺;畜产类:羽毛、免毛、肠衣、猪皮、牛皮、狗皮、麂皮、黄狼皮、猫皮、狸子皮、猸子皮、香狸皮、杂皮、山羊皮、公鸡三把毛;五金矿产类:钨砂、砩石、云母碎;轻工类:劳保手套、人发、发渣、猪皮半鞘革;机械类:宝塔管、纱管、层压木打板;医药保健类:泽泻、土茵陈。1990年开发檀香扇、塑编袋2项新产品的出口。
  白莲是广昌县出口商品中的“拳头”产品,出口值占出口总值的15.3~40%。产品远销香港、澳门等地和新加坡、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
  广昌县外贸出口商品数量统计表第五节生活资料一、购进清代,对食盐实行“由官专卖专运”,群众所吃淮盐,实行纵向分配。
  民国期间,群众所需食品、糕点基本可以自给,其他布匹、百货绝大部分从省内南昌、丰城、抚州、南丰、宁都等地购进。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起成立专业公司,对商品实行计划管理。工业品采购分为三类管理。一类商品为统购商品。二类商品(人民生活必需的大宗商品)实行计划分配,对口经营,层层下拨。三类商品及手工业产品,均实行自由选购,或与生产单位签订合同收购。
  1984年起工业品管理放宽,实行产销见面,经营单位直接与生产厂家挂钩进货。
  广昌县主要生活资料购进数量统计表二、批发 1953年起,建立国营商业批发站(三级店)。是年底,针纺织品、絮棉、煤油等商品停止对私商批发。1954年,对布匹、针棉织品和棉花,实行按人定量,计划分配,统一调拨。其他生活资料分配原则是: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
  1973年,一般工业品分配:农村80%,县城20%;高档商品:农村60%,县城、工矿40%。
  1978年,工业品分配原则按城三、乡七比例分配。1980~1984年,除自行车分配比例调整为城乡各半外,其他工业品分配比例依旧。
  1987年起,各类商品取消计划分配。至1990年,生活资料商品已全部实行自由选购,并在规定品种范围内享受批发优待。
  三、零售供应方式1953年以前,生活用品均敞开供应。自行车、收音机、手表、呢绒等商品还一度实行赊销。1954年起棉布实行凭票供应。1957年猪肉实行按人定量。1959年起,对产妇、病号、高温、高空、地下及其他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离休干部所需的食糖、猪肉、鲜蛋以及名牌烟酒,实行特需或优先供应。1960年开始发放购买证,限购商品有糕点、卷烟、肥皂、手表、胶鞋、毛巾、汗衫、袜子、民用线等30多个品种。1961年,对糕点、糖果、食糖、手表、自行车和部分针织品采取高价供应。1962年商品供应最紧,32种针纺织品、71种日用百货和15种副食品,均实行凭票(卷)供应。1963年,食糖、针织品、自行车、手表退出高价范围,转入平价供应。是年起除棉布、针织品、食糖、卷烟和肉食品定量供应外,其他商品均敞开供应。
  1984年,保留凭证供应商品仅有缝纫机、自行车和猪肉。至1990年,全县工业品、副食品一律敞开供应。并采用物资交流会,送货支农,下乡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扩大销售。
  食品副食品:猪肉:1957年起,按月、按人定量凭商品粮供应证发放“购肉票”,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0.25公斤。1960年,产妇实行特需供应,凭证购买1公斤。1976年,居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月供0.5公斤。1978年,调整特需供应标准:婚丧事一次2.5公斤;离休长征干部每月5公斤;劳保工种每人月供应1~1.5公斤;第2胎产妇供应1公斤。1982年,居民每人月供增为1公斤,另外在元旦、春节还酌量增加。
  1984年,对城镇居民猪肉供应,改由国家按人每月发放肉食补贴1.20元,实行市场选购,直至1990年而未变。
  对农民肉食供应方法,采取收购生猪回供猪肉办法。1959年,为毛重的5%,1981年,为毛重的40%,1984年取消回供猪肉的方法。
  食糖:民国至1950年,群众主要食用自制土糖,节日间或购买少量红白糖。1960年至1978年,食糖实行计划供应,每人月供0.25公斤(其中1961、1962年曾实行高价)。但对婴儿、产妇、病号、劳保人员的特需,可凭证明批供。1980年起食糖敞开供应,品种齐全,数量充足。
  卷烟:民国以前,县人多以吸黄烟为主。1953年成立专卖小组,开始销售卷烟,但多为丙、丁级香烟。1960年起,凭票供应,每人月供应4包。1964年,实行敞开供应。1980年始人们对卷烟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以吸甲、乙级卷烟为主。从1986起,市场进口的英国三五牌香烟,已为不少人所青睐。
  食盐:新中国成立后,列为确保商品,敞开供应。但在1961年曾一度采取凭证定量,每人月供应0.75公斤。1963年7月后,继续敞开供应。1987年实行计划供应。1989年起,恢复敞开供应。
  酒:1950~1958年,以销售水酒、甜酒酿、40度左右的广昌白酒、牛庄、二锅头等低档酒为主。1959年后,由于粮食供应紧张,改以薯渣、橡子仁、马格勒蔸、金樱子等酿造的杂酒为主。1970年起,酒类品种增多,群众以购买大曲、白兰地酒较为普遍。1980年后,人们喝酒开始讲究季节性,春、冬两季喝白酒,夏秋则喝啤酒、果酒。白酒以赣州产“赣酒”为紧俏。
  广昌县副食品销售情况表单位:吨、条纺、针织品1952年市场纺织品销售以土布、白市布、士林蓝、卡其为主。针织品则以棉纱织的长袜、汗衫、绒衣裤为多。1954年实行棉花统购统销后,是年棉布每人年定量25市尺。1959年为1.8市尺。1960年棉布每人年定量为2.6市尺。是年,派力士、平绒、化纤布开始问世。1970年起,化纤布进入旺销时期,凡立丁、粘棉布、涤纶、锦纶布陆续进入市场。1980年后,呢子、毛料充斥市场。各色时装成衣如涤纶、锦纶连衣裙、滑雪衫,呢料制服及西装等备受中、青年人欢迎。1979~1983年,棉布每人年定量为14.8市尺。1984年棉布取消定量,敞开供应。
  百货1952年以前,百货品种仅有竹壳暧水瓶、力士鞋、平口雨鞋等300余种。1953年增至1200多种。1962年起时兴泡沫凉鞋、轻便雨鞋、香水、香皂、雪花膏等。1970年后,晴雨伞、铝锅较为行销,缝纫机、手表出现供不应求。进入80年代以后,皮鞋、高跟女鞋、化妆品、尼龙折叠伞等很是行销。至1990年底,仅县百货公司经营大小百货品种已多达6000余种。
  广昌县主要工业品销售情况表五金交电50年代五金交电商品由百货公司兼营。其时自行车、直流电子管收音机上市量甚少,多为机关单位购买。1962年后,始有交流电子管收音机上市。步入1970年后,需求自行车及收音机增多,市场出现供不应求。机关单位相继购买电风扇和黑白电视机。1980年起,除沪产名牌自行车外,其余名牌自行车、电视机、收录机等均敞开供应。1986年后,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等开始在县城行销。
  广昌县主要五金交电商品销售情况表第六节废旧物资回收 1952年冬,供销社开始回收废旧铜、锡、铅的器皿及铜钱、铜币、弹壳铜等,其后收购范围逐渐扩大。1956年,铜、铅、锡由供销社收购、供应,上调由县计委掌握。
  1957年,废钢铁又定为统一收购物资,由供销社负责收购、上调。其余废旧物资管理是先上调,后自销;先县内,后县外。
  1958年,为“大炼钢铁”,全县掀起了以大收废钢铁为中心的废旧物资收购高潮,曾一度出现强迫农民砸铁锅交售现象。
  1966年,供销社采取展出样品,挂出牌价,下村串队收购,使回收品种扩大至89种,收购总值比上年成倍增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废旧物资回收急剧下降。1973年8月,废钢材划给县物资局经营。
  1977年,周恩来总理对废旧物资工作题词后,全县出现回收废旧物资新高潮,是年,收购总值创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以后,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废旧物资回收减少。1985年,收购总值下降更大,仅为1.5万元,1987年起,由于大力开展收旧利废的宣传,废品回收急剧上升。至1990年,废品回收总值达12万元,为1978年的1.17倍,是本县历史上废品回收最高纪录。
  广昌县废旧物资回收量统计表单位: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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