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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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0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城乡市场
分类号: F127
页数: 5
页码: 337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城乡市场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商业 城乡市场

内容

第一节集市一、圩场隋代有甘竹圩。南宋增设西营(今新安)、白水(今赤水)、梅林(今驿前)、尖峰、茨湖(今马茨街)、秀林等7个圩市。元代继建揭坊圩、冠裳(今千善)街。明代续建头陂、大株、长桥、南街(今南村)4圩。其后,随着地域的开发,自然经济的发展,至清末时,全县已扩增有揭坊圩、白水、驿前、头陂、大株、塘坊、尖峰、长桥、水南、千善、甘竹、巴口桥、茗坑、店埠、郎君桥、长生桥、深水、中寺、苦竹、杨家排、江背、饶山、官溪、仙游观、高洲段、外罗岭等26个圩集和新安、龙岗、下坪、上凡、西水、株市、东坑、横山、熊坊湾、新建、营前11个露水圩。以后,由于历史变迁,圩市有所兴废,至1949年9月解放前夕,仅有大小圩场33个。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交通事业发展,乡镇所在地圩市一直稳定,露水圩场则消失。至1990年底,全县共有吁江镇、赤水、甘竹、驿前、头陂、尖峰、塘坊、千善、苦竹、长桥、大株、水南、高虎脑、下模、杨家排等15个集市。
  吁江镇圩为历代县治所在地,元时已成圩市。1949年9月间,有商店72家,其中:布匹业9户,南杂业12户,文具业6户,杂卖业4户,寄售业1户,中医药业11户,西药业5户,饮食服务业24户。
  1953年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在该镇相继建立商业批发中心。1956年,已形成以国营、供销社商业为主体的贸易网点,有网点42个,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撤并网点和限制多种经营,市场购买力锐减,市况冷落萧条。
  1979年后,市场日趋繁荣。原商业区在大街、横街。现已延伸到解放路、吁江路、团结路一带。厂办、街办、校办以及农民开办的商店遍布城区。1990年共有国营商店94家,集体14家,个体766家。农贸市场占地共达795平方米,并新建一座1493.76平方米钢筋结构圩棚。圩日上市人数高达4500.人。每年吸收邻地白莲近50万公斤,香菇10万公斤,成为赣东地区独特的白莲、香菇专业市场。年集市贸易成交额943.19万元,居全县之首位。
  赤水圩因系赣闽孔道,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在此设置税场。乾道年间(1165年)即已形成圩市。
  该圩滨临吁江东侧,广(昌)石(城)、广(昌)塘(坊)、广(昌)杨(淇)公路均从此经过,是广昌中南境之水陆要冲,向为县内第二商镇。
  1930年(民国19年)后,该镇航运事业发达,码头泊有槐子筏360只(每只载货6~8吨),河运繁忙。白莲、晒烟、泽泻等土特产大部分通往这里外销,而南昌、抚州的布匹、百货以及建昌帮的中药材,均在此起岸转口,内运赣南、闽西诸县,年运量高达350多万公斤。可谓行旅常聚,商货云集之地,因而促进市场贸易兴旺。1944年,镇上有店铺215家,行栈17家,过驳行4家。其中“八大巨商”(美孚煤油公司、福荣盛、裕丰布店、恒丰国货店、文利、文祥、益文中药店、万丰苎麻行)批零兼营,货物远销邻近9县。圩日赶集者达2000余人,市场贸易兴旺,平时有饮食夜市,其繁荣远胜县城一筹。其后,由于公路的延伸,水运逐渐减缩,以此为水运中转站的作用渐失,加之抗战胜利,外商陆续迁返原籍,因此贸易已不如县城繁盛。
  新中国成立后,该镇商业开始复苏,商户逐渐增多,街道整修扩宽。
  1990年,圩内有供销社商业14家,大集体商业10家,个体商贩196家,并新开辟集贸市场2个。每逢圩期,福建省的建宁、宁化县以及省内的宁都、石城等地农民纷至沓来,交易常至日暮,上市人数4000余人。年集市贸易成交额236.97万元,为仅次于县城的第二大圩市。
  甘竹圩该圩位于县境北部边陲,因具有濒临吁江和由赣入闽、粤必经大道的地理优势,故清代即已建圩。南宋时在此设置税场。1934年,南(城)银(坑)公路修通后,车辆行人日多,民商纷纷在此设店开铺。据记载,1945年,圩内有大小店铺120家,行栈6家。
  新中国成立后,市场交易活跃,遂于1960年,续建老街南端至车站的一条长370米,宽7~10米的新街,并开辟了占地3244平方米韵农贸市场。1990年,有供销社商业10家,集体商业4家,个体商贩164户。年集市贸易成交额339.31万元,是全县5大圩市之一。
  驿前圩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1年)在此设有税场,明正德时(1506~1521年)改称梅驿圩。
  该圩向为全县白莲、晒烟、泽泻3大名产的主产地,故地多富豪,市场兴旺。民国时期,上海、广州等地经营土产的商贾,每届旺季之时,常派员坐行收购“三大名产”,运销港、澳、东南亚各国及欧美、非洲等地市场。当地富豪也投资经营,外销各地。据记载,l944年,有店铺122家,烟、莲行栈6家。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昌)石(城)公路修复通车后,贸易更趋繁荣。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白莲种植面积所剩无几,因而集市贸易趋于冷落。
  1979年后,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扬长避短,三大特产得以恢复和发展,给市场带来日益繁荣。1990年,全镇商业网点达230个,其中集体商业10个,个体商业220个。年集市贸易成交额302.18万元,为全县5大圩市之一。
  新安圩原以耕牛交易著称。每年农历7月22日为期,届时省内乡民以及闽、粤、湘、鄂客商云集,上市耕牛多达iodo余头,成交金额一般在1万银元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虽曾组织耕牛交流,但因耕牛归集体所有后,出现重使役、轻繁殖现象,致使上市量锐减,“牛会”交易萧条。1982年实行农业生产承包制后,社员重视家庭养牛,“牛会”复行活跃,上市交流耕牛达千头,成交金额300余万元。
  头陂圩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前已形成圩市。该圩为县内主要粮食市场,薯粉丝为该圩农村主要副产品,远销江西抚州、赣州及福建省的建宁、泰宁、邵武等地。
  新中国成立后,该圩的集市贸易,得交通之便,家禽、鲜蛋、鲜鱼、食糖等上市量极多,是全县食用物资较为丰富的圩市,上市人数达5000人。1979年后,增建新街一条,长400米,宽10米,为集市贸易中心。1990年,圩内有供销商业8家,集体企业6家,个体商贩164户。年集市贸易成交额297.86万元。
  千善圩元代时即成圩市,有水东、湖口2街。该圩素以粮食交易为主,传统上市大米多达200担,故有“米市”之称。晚清时,圩上店铺多时有30余家,还有饮食夜市。
  民国以来,几经战乱,加之政区隶属变动频繁,因而生意不旺,市场萧条。到1949年(民国38年),仅剩农商兼营小店15家。
  新中国成立后,在千善港北岸重建新街,并扩建农贸场地1524平方米,市场日见繁荣。1990年,有供销社商业4家,个体商业46家,集体商业2家。年集市贸易成交额43.85万元,上市多达1000余入。
  苦竹圩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年)建圩。
  1947年在附近山中,钨矿矿工多达万人。日销猪肉2500余公斤,大米100余担。有大小店铺62家,米行1家。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7年兴办翠雷山垦殖场,市场活跃,日销木材30立方米。1972年,沿公路线另辟新街一条,长380米,扩建圩棚1868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有较大发展。1990年底,有供销商业10家,集体商业10.家,个体商业67家。年集市贸易成交额88.66万元,是县内唯一的工矿区市场。
  一、圩期旴江镇(县城)逢农历三、六、九日,为明代弘治三年(1493年)知县何赞所定。其余集市圩期,均由民间约定俗成。甘竹、头陂、驿前为三、六、九日;赤水、长桥、千善为五、十日;塘坊、水南为四、九日;苦竹为一、四、七日;尖峰为二、七日;大株为三、八日。
  1958年“大跃进”时期,认为赶圩费工,曾下令全县各圩场统一圩期(10天一圩),但未能实现。后改为5天一集,允许部分插花安排(杨溪一、六日;尖峰二、七日;千善四、九日;其余均以五、十日为集)。其后,各地圩期作了部分调整。
  1990年,各乡镇圩期分别为:吁江、甘竹、头陂、驿前、水南圩为三、六、九日;尖峰、苦竹、塘坊、高虎脑为一、四、七日;千善、长桥、赤水为二、五、八日;大株为三、八日;下模为一、四、十日;杨家排为一、六日。
  三、集市贸易成交额民国时期,广昌农村的商品生产不甚发达,交易量也不大。只有烟叶、泽泻、白莲、苎麻、夏布等交易量比较多。
  新中国成立后,集市贸易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日益繁荣。1957年8月起,国家规定计划收购和统购物资不准上市。进入农村集市贸易的仅是一些小宗农副土特产品。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员家庭副业大减,农村集市贸易基本停止。1963年调整农村经济政策后,自由市场得到恢复,上市品种增至150余种。“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再现萧条,上市品种仅蔬菜、秧苗、柴草等。集市贸易额每年仅为100~300万元。
  1978年后,对农村集市贸易限制逐步放宽。1979~1990年,集市贸易成交金额以年平均递增率13%速度迅猛增长。与1978年比,1990年达2941万元,增长7.19倍;上市品种由185种增到600余种,其中粮食类增34倍,干鲜果增0.5倍,水产品增1.5倍,家禽、肉食禽蛋增2.6和3.6倍。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11万元的36.3%。
  广昌县集市贸易成交额情况表单位:万元第二节网点1944年(民国33年),全县有各类商店90家、行栈44家。40年代后期,由于通货膨胀,市场购买力衰落,商业每况愈下。至1949年9月,县内的平西、白水、甘竹、驿前、头陂5大圩镇仅剩下商户178家。
  新中国成立后,商业有较大发展。1954年,全县有批发网点2个,零售网点1046个,其中县城307个。
  1956年,全县私营商业走合作化道路,网点合并,摊点缩减。年底,全县有网点149个,其中县城13个。
  1958年,合作商业转入国营,年底,县城有百货、烟酒2批发站;基层有兼营小额批发点13个,零售网点87个。
  1965年,国民经济经过调整恢复后,全县商业网点略有增加。年底,增加到百货、贸易、食品、五交化、物资5个批发站,每基层供销社均设代批点。零售商业网点148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撤并机构,下放人员,合作商店(组)人员和个体商贩,全部下放农村生产劳动。至1976年底,县城仅有批发网点3个。全县仅有零售网点95个,其中县城10个,农村有供销合作社9个,分社9个,购销点4个,收购站15个,代购代销店48个。
  1979年开始,注重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商品流通。1982年全县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恢复到715个。1983年由于个体商业户迅速发展,商业网点相应增加。至1990年底,国营商业系统有商业网点69个,其中批发部11个,收购部3个,货栈2个,零售门市部51个,加油站1个,油库1个;供销系统有商业网点178个,其中批发部19个,收购部20个,零售门市部112个,分社9个,代购代销点18个;个体商业有网点1036个。饮食业网点277个,其中国营8个,供销系统8个,个体260个,集体1个。服务业网点94个,其中国营2个,供销系统4个,个体88个。修理业网点182个。全县共计有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网点1836个,每千人中有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网点9.5个。其中县城商业(包括饮食业、服务业)网点849个。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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