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774 |
颗粒名称: | 四、生产用房 |
分类号: | F632 |
页数: | 1 |
页码: | 322 |
摘要: | 民国时期,邮政、电信生产用房都租祠堂。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于1962年拨公房200平方米。1958年省局投资新建生产用房230平方米,砖木结构。1966年下半年起建设邮电所用房。1975年止,新建塘坊、尖峰、苦竹、长桥邮电所,总建筑面积697平方米。甘竹购公社招待所420平方米楼房为生产用房。1980年省局批准新建邮电生产大楼,四层楼房1500平方米,钢筋水泥结构,投资24万元。至1984年新建赤水、驿前、千善、水南邮电所,更新塘坊、尖峰用房,总投资达15.92万元。1989年投资6万元,建邮电、综合房453平方米。1990年,邮政用房2569.74平方米,电信和综合用房2534.44平方米。 |
关键词: | 广昌县 邮电 生产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