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办集体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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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7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办集体工业
分类号: F427
页数: 3
页码: 294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县办集体工业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集体、私营 县办集体工业

内容

一、发展概况 1962年,调整结构时,将县办国营工业企业广昌瓷厂改办为县办集体工业,隶属手工业联社。
  1974年后,相继兴办县木竹制品厂、皮革厂、农机修造厂、染织厂、烟丝厂(后转产改建县莲丰食品厂)、檀香扇厂、服装厂。
  1979年后,以“国营带集体”方式,相继由县汽车修配厂、制革厂、印刷厂、纺织器材厂、机耕船厂分别办起县修旧利废厂、手套加工厂、纸箱厂、木配件厂、铁皮加工厂。
  1981年,兴建县塑料制品厂。
  1986年引进再生革生产技术。当年建成简易生产线,投入批量生产,通过地区鉴定,得到省级产品标准认可。1987年建成县再生革厂。
  1990年,二轻木竹制品厂并入塑料制品厂。至此,县办大集体工业企业有:塑料制品厂、染织卜、瓷厂、农机厂、皮革厂、再生革厂、二轻服装厂、莲丰食品厂、化工实验厂、扇厂、针织服装厂等11家。共有职工670人。主要产品有编织袋、蚊帐布、日用瓷、皮鞋、油料粉碎机、色织布、再生革、棉纱手套、骨灰盒、扇坯、香木扇等。其中编织袋、蚊帐布、色织布、扇坯、香木扇,分别销往广东、广西、湖北、福建、江苏等地。是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82.9万元,总产值717.9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724.1万元,上缴利税7.0万元。
  二、经济体制改革 1986年,落实承包责任制。
  1987年,二轻工业企业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以实现企业纯利润指标为中心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染织厂、瓷厂、服装厂为委任厂长牵头集体承包;农机厂、皮革厂为选聘厂长集体承包;木竹制品厂为个人承包。
  1988年,染织厂、瓷厂、农机厂、木竹制品厂、皮革厂、再生革厂、服装厂签订一定三年经营承包合同。
  1990年,完善企业承包合同。二轻局成立治理亏损企业工作组,先后对二轻供销公司、木竹制品厂、皮革厂等亏损企业进行整顿,并终止承包合同。
  三、主要企业广昌县塑料制品厂1981年5月建厂,厂址于城关镇(今吁江镇)吁江路11号,占地1 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32平方米,属二轻县办集体工业企业。
  全厂建成机械化生产线,主要生产塑料袋、打包带,还兼产油料粉碎机、打谷机。1984年,有职工165人,固定资产原值32.6万元,总产值125.9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0.9万元,创利税3.6万元。
  1986年,投资2000万元,引进“有纺圆织复合”塑料编织袋生产线,生产能力由原年产编织袋170吨提高到600吨。是年上升为县预算内管理级企业。
  1987年,投放40万元,改造包装编织袋生产线。
  1988年,计量工作获三级合格证,全面质量管理获省轻工厅二级合格证、省经委三级合格证。是年,编织袋在全省同行业质量评比中获第二名。
  1990年,有职工269人,固定资产原值238.9万元,总产值356.3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369.6万元,上交利税1.4万元。
  广昌瓷厂1958年,在广昌县贯桥乡中寺瓷器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发展来的。厂址设在贯桥乡(高虎脑乡)合港口,为县办国营工业企业,归口县工业局。主要产品有耐火砖、瓷风管,兼制日用瓷。1962年工业调整中改为县办集体企业,隶属广昌县手工业联社。有职工20人,主要产品有日用瓷。1968年,厂房、泥池被洪水冲毁,迁七里坑重建(旧址由中寺大队接办)。隶属广昌县二轻局。1969年,由外地引进单刀辘车替代平盘手工操作。1983年5月迁广昌县城郊公社(今吁江镇)顺化渡南丰岭,占地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80平方米。
  1984年,全厂职工80人。生产设备有机难套球、搅拌机、460型双头滚压机等13种40件,另有浆池3座,大型龙窑1座,流水线设备、配电设备各1套。基本上实现生产机械化。是年,全厂固定资产原值8.3万元,总产值22.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5.4万元,创利0.1万元,上缴利税0.6万元。
  主要产品有兰边砚、中华2碗、0.2碗、0.3碗、0.4碗、0.7碗、罗汉汤碗、大众碗、大油罐、小油罐等日用瓷器。
  1988年,厂内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同年,投资12万元,新建龙窑1座,年产量由100万件提高到200万件。
  1990年,有职工184人,总产值62.1万元(1980年不变价),固定资产原值36.58万元,供销收入47.32万元,创利税3.19万元。
  广昌县染织厂1959年7月,广昌县民政局创办广昌县棉织厂,有职工8人。是年,试织人造棉布失败。1960年,购进织袜机、脚踏织布机等设备,转产袜子和土棉布。1961年移交广昌县城关镇主管,职工增至37人,更名为广昌县城关镇染织厂,为镇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69年、1976年2次更新设备,共购进电动楠机、织手套机、自动织布机、自动捻线机、提花机等22种99件,生产实现机械化。主要产品有蚊帐布、化纤华达呢、彩条被单布、工作手套、各式袜子等。1975年产值达55.11万元。1981年,上升为县办集体所有制工业,隶属县二轻局,更名广昌县染织厂。是年总产值113.91万元,创建厂来最高水平。1984年总产值42.48万元。
  1988年,抚州地区行署授予“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称号,并被地区经委和县政府分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双增双节先进单位。
  1989年,获计量和质量管理三级合格证。
  1990年,工厂占地923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333平方米。有职工184人,固定资产44.04万元,总产值168.83万元(1980年不变价),销售收入192.22万元,创利润14.04万元,上缴利税10.53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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