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昌县金华山钨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693
颗粒名称: 一、广昌县金华山钨矿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87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金华山钨矿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金华山钨矿

内容

1947年(民国36年)10月建矿,矿址在苦竹金华山。初名为中央资源委员会第一特重矿产管理处金华山管理站,隶属中华民国中央资源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由江西省统一接管,更名为中南有色金属管理局江西分局广昌区金华山管理处.隶属中南有色金属管理局。后几经易名和转换隶属关系,于1967年1月下放广昌县管辖,更名为广昌县金华山钨矿。矿部设在广昌县苦竹镇。
  建矿初期,民窿开采,手工操作。民工大部分来自南康、兴国、赣县、大余、于都等地,1948年达28000人。茅屋竹棚遍布山野.开采中以棚为单位组成开采集团,由技术高超者自立为棚目(即老板),棚目雇请民工,雇金面议。单干者亦2~3人组合开采,平均分利。1947年.年产钨精矿1090吨。1948年,达1776.6吨,占全国钨精矿产量的l0%。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开始机械化作业,配有305型、45型风钻;3米、6米配套空气压缩机;锻钎机、鼓风机等,有管理干部5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近200人,工人2000人.是年产钨精矿750吨。1958年6月,因储量不足而下放广昌县办,是年产量274吨。1962年收回赣南地区管理,又于1967年1月,重新下放广昌县办,开始实行“国营带集体”方式办矿。矿部管理机构为县办国营工业机构,坑口以下生产单位为县办集体工业机构。实行按劳取酬、自负盈亏。是年产钨精矿94吨。1984年,有职工52人,产钨精矿60吨,工业总产值51.1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5万元,盈利3万元,创利税6.3万元。
  1985年,改进精选车间工艺流程,精矿回收率由91.76%提高到97.84%。
  1990年,有职工50人,产钨精矿47吨,总产值40.72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57.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1.5万元,上交利税2.8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